南北議和

又称南北合议

南北議和辛亥革命期間一場重要的軍事談判,以孫中山為首的革命黨、省立新軍與以袁世凱為代表的清政府北洋軍之間商議;最終雙方達成協議,革命黨許諾事成後推舉袁世凱出任民國總統,其後北洋軍將領通電請願促使清帝退位。

南北議和的北方代表唐紹儀(左)、南方代表伍廷芳、和英國商人李德立之合影。

背景

1911年四川保路運動興起,清朝調動武昌新軍前往鎮壓,革命黨伺機起事。10月9日早上,共進會領導人孫武等人在漢口俄租界引爆炸彈失敗,俄國巡捕將搜到的名冊旗幟等交給湖廣總督瑞澄。10日清晨瑞澄斬殺涉案的彭楚藩劉堯臣楊洪聖等三個新軍的革命黨人,造成武昌新軍革命黨人人自危。夜間,革命黨人程定國金品臣等因口角爭執,槍擊排長陶啟聖,軍營大亂,軍中的熊秉坤蔡濟民吳醒漢等革命黨人立刻率隊衝殺,攻總督轅門,爆發武昌起義總督瑞澄棄城而走。

10月12日,革命黨拿下武漢三鎮,成立中華民國軍政府鄂軍都督府,他們俘虜了清軍二十一混成協協統黎元洪,並擁立黎元洪為都督

10月14日,經奕劻徐世昌那桐保舉監國攝政王載灃兩年罷黜的袁世凱為湖廣總督,袁世凱在彰德府養病,繼續託病不就。

10月22日湖南獨立、10月23日江西九江獨立。

27日任命袁為欽差大臣,袁世凱督師到鄂,駐節孝感蕭家港,統率北洋軍向武漢進攻。

29日山西獨立。同日新軍第二十鎮在直隸境內發動灤州兵諫。內閣總理大臣奕劻稱病上奏辭職。

11月1日,攝政王載灃被迫解散皇族內閣,任命袁世凱為內閣總理大臣,組閣。2日,在北洋軍攻下漢口之後,袁世凱便按兵不動,開始暗中與南方革命黨人議和。3日,清政府頒佈《十九條憲法》。6日,宣統帝下詔罪己,釋放革命黨刺客汪精衛黃復生

11月10日袁世凱派舊部劉承恩、副官蔡廷幹(海軍正參領)作為私人代表,赴武昌與革命黨人議和。這是因為黎元洪和革命軍總司令黃興都答應,倘若中華民國成立,將由袁世凱為中華民國大總統

11月13日,袁世凱帶衛隊抵京任內閣總理大臣。16日,組成袁世凱內閣。12月6日,袁世凱迫醇親王載灃辭去監國攝政王職位,退歸府邸。

12月16日,調馮國璋來接替禁衛軍總統,解除良弼禁衛軍第一協協統職,調禁衛軍炮隊支援圍剿山西革命軍,分散禁衛軍力量,又用準備出征的名義把禁衛軍調出城外,派段芝貴另編拱衛軍,駐紮城內。北京城完全被袁世凱所控制。

12月18日南北議和談判開始之前,當時關內十八行省都發生過武裝起義,其中湖北、湖南、陝西、江西、雲南、江蘇(含上海)、貴州、浙江、安徽、廣西、福建、廣東、四川共十三省宣佈獨立,只有直隸、河南、甘肅、山西、山東五省在袁世凱控制下之外,其中山西、山東、甘肅境內寧夏地區曾宣佈獨立,後被袁世凱軍控制。

南京臨時政府成立前

11月26日,北洋軍一舉攻克漢陽。同時英國駐華公使朱邇典有意調停戰事,願意促成袁世凱內閣與黎元洪停戰議和,在起義軍節節失利的情況下,黎元洪透過英國駐漢口總領事葛福[1]與袁世凱聯絡,有意停戰。

11月30日,袁世凱再派密使劉承恩蔡廷幹過江,與黎元洪談判,[2]。同日,各省代表由上海來到武漢,因武昌陷於清軍炮火之下,於是借漢口英租界順昌洋行為會場,召開獨立各省第一次代表會議。英國駐漢總領事葛福表示,黎元洪須能代表各省,方可開議。代表會議當日議決:以鄂軍政府為中央軍政府,請黎元洪以大都督名義,執行中央政務。12月1日,南北雙方首先簽訂了《武漢地區停戰協定》,武漢地區於12月3日上午8時至12月6日上午8時停火三天。12月3日,武漢地區停火,進行休戰談判。

12月8日,袁世凱派唐紹儀為總理內閣大臣的全權代表,12月9日,唐紹儀等離京奔赴武漢。同日,各省代表正式推舉伍廷芳為民軍議和全權總代表,並組織議和代表團,溫宗堯汪精衛王寵惠鈕永建為參贊,胡瑛王正廷為湖北特派代表。

12月11日,唐紹儀抵漢口,過江到武昌會晤黎元洪,被告知要他到上海談判,原來伍廷芳受張謇趙鳳昌等人勸阻,托英駐滬總領事請朱爾典爵士向袁世凱說項,令唐赴滬議和,袁世凱12月13日電令唐紹儀「赴滬討論」[2]。14日便乘船往上海[3][4]

12月18日,在上海租界南京路工部局市政廳,南北議和會議開幕。參加會議的除南北議和代表外,還有英、美、德、法、日、俄等六國駐滬總領事及外商代表李德立。雙方在20日、28日、30日和31日再會議四次,終達成協議,同意停戰、開國民會議解決國體問題[5]

1912年1月1日,南京臨時政府正式成立,孫中山在南京就任臨時大總統。1月2日,袁得知孫中山就任大總統後,撤銷唐紹儀和談代表的資格,要求伍廷芳與他直接電商及繼續停戰15天[6],伍廷芳回電反對,卻允許停戰展期[7]。談判似是觸礁,但伍廷芳與袁世凱繼續往返討論,直至清帝遜位。唐紹儀留在上海,其他清政府議和團員或回北京,或辭官[8]。1月11日、17日、19日,南京臨時政府接連三次要求列強承認,均無一字答覆。

南北談判優待條例

1月16日,袁世凱在下朝的路上,在東華門丁字街,遭到同盟會京津分會組織的炸彈暗殺,炸死袁衛隊長等十人,袁倖免於難,17日袁派人向革命黨人表示效忠革命,希望革命黨人不要再對其進行暗殺活動。

1月18日,孫提出五條要約,命伍廷芳向袁轉達。條款中有「在北京不得更設臨時政府」;「得北京實行退位電,即由民國政府以清帝退位之故電問各國,要求承認中華民國彼各國之回章」。孫還特意電邀伍廷芳、唐紹儀「入面商,以決大計」,伍、唐二人卻拒不赴寧。至1月21日,孫連發五電給伍廷芳,不斷修改要約,並通報黎元洪「現雖未列入正式談判,而進行頗確。若清廷仍不肯就範,則再戰有詞」。1月22日,孫將修改後的要約公諸報端,向袁施壓。袁以孫所提條件與此前南北議和談妥條件不符,拒絕接受。伍廷芳因孫推翻此前談判達成的協議,十分不滿,故致電孫請辭議和代表一職。

1月20日,南京臨時政府向袁世凱正式提出《清室優待條件》。1月22日,孫中山發表聲明,只要袁世凱贊成宣統退位,自己即行辭職,讓位於袁世凱。

1月26日,在袁授意下,段祺瑞率北洋將領共47人聯名致電內閣軍咨府大清國陸軍部和各王公大臣,提出民軍已答應對清朝皇室、王族及滿蒙回藏各族的優待條件,陳情「即此停戰兩月間,民軍籌餉增兵,佈滿各境,我軍皆無後援,力太單弱,加以兼顧數路,勢益孤危」,「山東之煙臺、安徽之穎、壽境界、江北之徐州以南,河南之光山、商城、固始,湖北之商城、襄樊、棗陽等處,均已分兵前逼,而我皆困守一隅,寸籌莫展。彼進一步,則我之魯、皖、豫即不自保。」要求「立定共和政體,以鞏皇位而奠大局」。到2月2日為止,聯名增加到50人,故稱《北洋五十將乞共和電》。尚小明教授指出,與以往論者普遍認為的不同,北洋軍此舉目的並非是逼迫清帝退位,而是要「鞏固皇位」,造成「虛君共和」,以堵塞民主共和。[9]段祺瑞電中懇求「明降諭旨,宣示中外,立定共和政體。……再行召集國會,組織共和政府。」顯示出由清廷推行共和的意願。

1月26日,強硬派的宗社黨首領良弼在住宅門口被京津同盟會分會刺客彭家珍炸成重傷,三天後死亡。同日,孫通過王勳與流亡日本的盛宣懷密商後,民國政府、漢冶萍公司三井物產株式會社於南京簽訂《漢冶萍公司中日合辦草約》,合同規定「由公司借政府500萬元應付現金若干,其餘作為政府向三井購買軍裝之需(英文本作 『購買武器與軍火』)」[10]由於該約嚴重侵害中方利益,中外輿論一時譁然。該約未獲參議院通過,並受到漢冶萍公司股東大會反對,故最終作廢。

1月30日和31日,清廷兩次召開御前會議,籌劃虛君共和政體。其具體設想是:「留君主之虛位,由共和國人民公舉正副總統二人,主持全國一切政事,君主概不干涉過問,其餘親貴及旗籍人均照常優待,南京政府總統及其他組成政府各員一律取消。」[9]2月1日,御前會議正式決定採用虛君共和政體,袁氏隨即至英、俄、美三國使署相告,各公使均表贊成。[9]2月2日,袁氏上密折一件,詳細解釋虛君共和一切組織,有「政權雖皆遜讓,皇位仍舊存留,請毋滋生疑慮」等語。隆裕皇太后遂於2月3日正式授權袁氏與民軍協商優待條件。[9]

2月3日,孫會見充當日本政、經兩界聯絡者森恪時稱,「余等希望將滿洲委託給日本,而日本給革命以援助」。「萬一數日間無足夠資金以救燃眉之急,許多軍隊要離散,革命政府將遭瓦解的命運」,並稱在陰曆年底必須得到一千五百萬元,否則將不得不把政權拱手交給袁。當天森恪即將經過孫、胡漢民修改的加急電報發給三井物產顧問益田孝,指出「孫答應租借滿洲,日本為防止革命軍之解散,在漢冶萍公司五百萬元外,應立即借一千萬元,以中止與袁世凱和議,故孫文或黃興為了滿洲之契約將到日本一行。孫文答應『滿洲之事如有意實行,在四日之內,匯一千萬元並電告,即可與袁中止和議』。」日方因恐外國干預,未允提供一千萬元軍費,反而勸告孫、黃興與袁世凱妥協。[11]

2月4日,段祺瑞聯合王占元、何豐林李純王金鏡鮑貴卿李厚基馬繼曾周符麟等共九人發出乞共和第二電,專致「近支王公、諸蒙古王公、各府部院大臣」,指責「二、三王公迭次阻撓,以致恩旨不頒,萬民受困」,重申「現在全局危迫,四面楚歌。穎州則淪陷於革軍,徐州則小勝而大敗;革艦由奉天中立地登岸,日人則許之;登州、黃縣獨立之影響,蔓延於全魯;而且京、津兩地,暗殺之黨林立,稍疏防範,禍變即生。」聲言王公貴族如再阻撓共和,將「率全軍將士入京,與王公痛陳利害。」為皇室宣佈虛君共和清除障礙。

2月5日及6日,《大公報》連發兩則評論,一則謂「今日欲解決戰爭,保全疆土,除虛君共和,別無兩全之策,所謂存君主之虛名,行共和之實政也」;另一則盛讚袁氏為確定虛君共和所做的貢獻,稱「今日之議定虛君政體,使帝統將絕而復續,宗社將危而復安,又能成就共和,項城之功,洵不可沒;若必挾種族之見,謂項城當為華、拿,是欲見好項城,不益使項城為難耶!」[9]

2月8日,袁內閣電復南京,提出對優待條例的多處修改,包括「『遜位』二字尤為北方軍民所駭異,必須改為『致政』或『辭政』;『贊成共和』改為『宣佈共和』;『外國君主』改為『各國君主』。[9]言下之意,皇室若「贊同共和」,即為贊同民軍意見,若「宣佈共和」,則主動變更國體為共和;皇室「遜位」則完全退出政治舞台,「辭政」則可以垂簾聽政;若待皇室如「外國君主」,則皇室非中國君主,如待之如「各國君主」,暗示皇室依舊為中國君主。

2月9日,伍廷芳電復袁內閣修改條件。伍廷芳「慮蹈於虛君位之嫌」,對袁內閣修改的條例嚴加拒絕。袁內閣將「外國君主」改為「各國君主」,伍廷芳沒有接受;袁內閣將「遜位」改為「致政」或「辭政」,伍廷芳改為「辭位」;袁內閣將「贊成共和」改為「宣佈共和」,伍廷芳改為「宣佈贊成共和」。其中最重要的是以「辭位」代「遜位」,大清皇帝既然「辭位」,則「與虛君位主義風馬牛不相及」,可以斷絕袁世凱虛君共和的念頭。在復電中,伍廷芳明確表達了態度,謂「此方所堅持者,為不使有類於虛君位。如照來電,必致各省、各軍群起反對……現力求遷就,改正如下,已至極點,決難再讓矣。」[9]2月10日,伍廷芳又復電段祺瑞和張懷芝等指出:「清帝若不實行遜位,則有類於虛君位之嫌,全國人民糜爛血肉以爭共和,豈願得此虛位之結果?」[9]

清廷頒佈退位詔書

 
退位詔書

2月10日,南京參議院通過《清室優待條件》和張謇起草的《清帝退位詔書》。優待條件第一部分即大清皇帝辭位之後優待之條件:

  • 一,大清皇帝尊號不廢,民國政府待之以外國君主之禮。
  • 二,民國每年撥四百萬元供皇帝支出。
  • 三,皇帝暫居宮禁,日後移居頤和園
  • 四,清王室的宗廟陵寢,永遠奉祀,並由民國派兵保護。
  • 五,德宗崇陵所有產用經費由民國支出。
  • 六,宮內執事之人,繼續留用,唯不得招閹人
  • 七,皇室私有財產,由民國派兵保護。
  • 八,禁軍編入民國陸軍。

除上述大清皇帝辭位之後優待之條件八條外,還有清皇族待遇之條件四條,及滿各族待遇之條件七條。

2月11日,隆裕皇太后召見徐世昌時,稱讚袁世凱之忠誠,謂:「此次事變,皆系諸王公曆年所釀成,醇王太無能,為彼等所蒙誤,若非袁世凱,吾母子尚不知為彼等陷於如何境地。余感袁世凱之忠,憫生民之塗炭,決意將國政辭讓,已諭令袁世凱將優待皇室條件與南軍議妥。」[9]

2月12日,隆裕太后發佈《退位詔書》,宣佈清宣統皇帝退位。下退位詔時,隆裕對袁世凱說:「恨諸親貴,平日招權納賄病民誤國,以致今日。及事至無可挽救,既不能妥謀善法以維宗社,尚欲挾吾母子別圖號召,以居奇禍。幸有爾在坐鎮大局,使我母子尚不至流離顛沛,伊等今皆紛紛逃散,各自為謀,豈復有人心乎。」[12]

《退位詔書》由張謇起草,並由臨時參議院通過,但其中,「即由袁世凱以全權組織臨時共和政府」為袁世凱所添加,使其攫取了組織臨時共和政府的主導權。至此,大清帝國正式終結,並被中華民國取代與繼承。統治中國二百六十八年的清朝正式宣告滅亡,中國兩千年來的帝制也正式結束。

議和代表暨參贊名單

南方議和代表暨參贊名單:

北方議和代表暨參贊名單:

丁中江北洋軍閥史話》裏記載的北方參贊名單是:歐賡祥許鼎霖趙椿年馮懿同

又據當時報導,清政府議和團團員還有劉若曾章宗祥關冕鈞嚴復張國淦馮耿光侯延爽齊忠甲鄭沅蔡金臺蹇念益渠本翹張鍇孫多森傅增湘劉慶篤雷多壽熙鈺慶山[13]

評價

學者尚小明認為,孫中山讓位袁世凱,並不是迫不得已。[14]:506縱然袁世凱有雄厚實力,但革命黨已佔有十四省,南北已達均衡之勢,孫中山甚至認為「稍遲數月,當可全國一律光復」,所以孫中山並非迫於困境讓位。[14]:505實際上,通過讓位袁世凱,實現南北統一、全國共和,是孫中山意中的最優解:不僅避免北伐、雙方留血,更縮短南北分裂的時間,利於列強承認統一的中國政府;最重要的是,以總統職位為誘餌,請袁世凱入彀,並以共和制度限制之。[14]:505但是袁世凱憑藉手腕,使共和制度的限制逐漸失去,讓集權統治與帝制死灰復燃。[14]:509其實,袁世凱中意的是君主立憲,袁令段祺瑞等聯銜電奏,請願的是「立定共和政體,以鞏皇位而奠大局」。[14]:503直至清帝退位前兩日,袁仍拒絕在皇帝優待條件中寫入「遜位」字樣,而主張改用「致政」或「辭政」,只因南方堅決反對虛君共和,袁才同意將「辭位」寫進詔書。[14]:503袁世凱宣誓「永不使君主政體再行於中國」,但這不過是孫中山提出的讓位條件之一,是程序上的必須。[14]:497袁世凱的思想並沒有從君主立憲轉變到民主共和;他的身體雖巳進入民國,但他的頭腦停留在君主時代。[14]:498

參考文獻

引用

  1. ^ 胡榴明:漢口英國總領事館官邸 Archive.is存檔,存檔日期2007-08-15
  2. ^ 2.0 2.1 范福潮:《袁世凱當選臨時大總統前的南北博弈 Archive.is存檔,存檔日期2013-04-26》【南方周末】2008年9月24日
  3. ^ 各省都督要電彚錄. 時事新報 (上海). 1911-12-16. 各都督及各軍政分府鈞鑒:清使唐紹怡已於(陰曆十月)廿一日到漢,因外交長伍公無暇來漢,遂商請唐赴滬,唐慨允,遂於今日乘洞庭輪往滬矣…… 
  4. ^ 專電. 新聞報 (上海). 1911-12-16. 漢口(十月廿五日發)念四日,唐紹怡及兩面各代表數十人,乘洞庭輪船起程,黎元洪親自送行 
  5. ^ 郭孝成. 中國革命紀事本末. 第三編 民清議和及共和立國. 商務印書館. 1912-05 [2022-11-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11-06). 
  6. ^ 民清兩方面來往要電彚錄. 新聞報 (上海). 1912-01-04. 此次變亂,各省擾攘,本政府不忍生靈塗炭,特備文委唐代表赴滬,作爲總理大臣全權代表,專爲討論大局之利害,其權限所在,以切實討論爲範圍,乃迭接唐代表電開與貴代表會議各條,未先與本大臣商明,遽行簽定,本大臣其中有必須聲明及礙難實行各節,電請唐代表轉致。據唐代表一再來電,請辭代表之任,未可強留,現經請旨,准其辭任,至另委代表接議,一時尚難其人,且南行需時,嗣後應商事件,先由本大臣與貴代表直接往返電商……鹽一。 鹽一電計達……擬再將停戰期限展長十五天,自十二日上午八鐘起,至二十七日上午八鐘止,可否希電復,內閣總理袁世凱。鹽二 
  7. ^ 伍總代表致臨時政府電. 新聞報 (上海). 1912-02-01. 自陰曆十月二十八日廷芳與清內閣袁世凱所派全權代表開議和事,所議定者:一爲湖北、山西、陝西、山東、安徽、江蘇、奉天各省,一律停戰,彼此不得進攻;一爲開國民會議,解決國體。迨旣經訂定國民會議選舉法,而袁氏忽撤銷代表,自與廷芳直接電商,並欲取消其全權代表所已經簽定之條欵,廷以議和非可電商,已定之條欵尤不能更動,始終堅持不允。迨停戰期滿,解決無期,袁復提請繼續停戰,廷芳適接駐滬等處洋商團希望和平解決之忠告,復得臨時政府之同意,再允展期十四日,並聲明此後決不再展期……廷芳。陷(三十日即十二日) 
  8. ^ 清廷諭旨. 時事新報 (上海). 1912-01-10. (陰曆)十一月二十日,奉旨:內閣代遞章宗祥等電,稱請將現任差缺開去等語,內閣法制院副使章宗祥、內閣統計局副局長張國淦、軍諮府第二廳廳長馮耿光,均著准其開缺。欽此。 
  9. ^ 9.0 9.1 9.2 9.3 9.4 9.5 9.6 9.7 9.8 尚小明. 袁世凯“逼迫清帝退位”说献疑. 《史學集刊》. 2024, (1) [2024-06-1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4-06-19). 
  10. ^ 辛亥革命前後——盛宣懷檔案資料選輯之一,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235-236頁
  11. ^ 藤井升三,辛亥革命時期有關孫文的資料——森恪關於「滿洲問題」的書信,1982年,日本亞洲經濟研究所調查研究部刊印。陳錫祺主編,孫中山年譜長編 上冊,北京:中華書局,1991年,第647-648頁
  12. ^ 嚴昌洪 嚴鍇. 辛亥武昌首义. 武漢出版社. 2020 [2024-06-19]. ISBN 978-7-5582-4005-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10-16). 
  13. ^ 唐紹怡抵滬情形. 新聞報 (上海). 1911-12-18. 
  14. ^ 14.0 14.1 14.2 14.3 14.4 14.5 14.6 14.7 尚小明. 鼎革:南北议和与清帝退位. 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 2024. ISBN 9787522837413. 

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