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久耕
周久耕(1960年6月—),中國貪官,原江蘇省南京市江寧區房產局局長,因抽「天價香煙」等腐敗嫌疑被中國網民戲稱為「天價煙局長」、「周至尊」。2009年10月10日周久耕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
人肉搜索
2008年12月,周久耕因發表「將查處低於成本價賣房的開發商」的不當言論,引至中國網民的人肉搜索,他參加南京國土局會議的一張官方照片開始在互聯網上廣泛傳播。網民對這張照片仔細查看之後發現周久耕手上帶着一隻進口的價值為10萬元人民幣的名表「江詩丹頓」,他抽的煙是1500元人民幣一條的「南京九五之尊」,是南京市場上價格最貴的豪華香煙,他開的車是美國豪華車凱迪拉克。[1]
有網民為他算了一筆賬:「以周的煙癮看,一天要兩包,那麼就是360元,一個月就過萬,顯然不是一個月薪只有4000多元,即使年終獎算上也不過年薪10萬元的人能消費起的。」[1]
受賄案
2008年12月28日,江寧區委免去周久耕江寧區房產管理局局長職務。2009年2月13日,江寧區紀委對周立案調查。2009年10月10日,周久耕因犯受賄罪被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1年,沒收財產人民幣123萬元,受賄所得贓款予以追繳並上交國庫。[2]法院表示:[2]
周久耕在擔任江寧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江寧區民政局局長、江寧區房產局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先後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承接工程、企業改制、人事調動等事項上謀取利益,共收受賄賂人民幣1071257元和港幣11萬元。周久耕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鑑於周久耕歸案後如實供述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同種較重罪行,並主動退出全部贓款,認罪態度較好,依法從輕處罰。
2017年,經過數次減刑,周久耕已經刑滿釋放。
反應
從表面看起來,周久耕受賄案並沒有太大的新聞價值。周久耕的官職不夠高,貪污的錢財和動輒上億的其他貪官相比,如小巫見大巫。然而,這條新聞卻引起海外媒體,包括著名的美國《時代周刊》的關注。《時代周刊》報導說,周久耕的判決被證明,在所有其他的媒體都被這個國家的宣傳部門的「滿大人」(西方人昔日對清朝官吏的稱謂)嚴密控制和審查的國家,互聯網在中國作為一個公開辯論的論壇的日益重要性。美國《時代周刊》援引中國互聯網專家耶利米戈德科恩的話說:「互聯網是中國最接近第四權力的。它是中國公民表達不滿的唯一平台。它正越來越多地發揮監察政府的腐敗和瀆職行為的一部分。」
中國獨立政治評論員昝愛宗呼籲中國政府在網絡監督方面應該更加開放。昝愛宗說:「現在腐敗太多了。網民隨便扔一個磚頭就能夠砸倒好幾個腐敗分子。周久耕不過是抽了一盒香煙,(網民)就揭發他是一個腐敗分子,沒想到一查,確實是個腐敗分子。就是說,網民的監督,比紀委的監督,反貪局,比監察,審計的監督更有效。如果中國真的開放互聯網對官員進行監督,我認為成批成批的周久耕都會倒下來。關鍵是現在網民監督的力度還不夠。」[1]
《南方都市報》發表評論文章《周久耕穫刑並非網絡監督的勝利》。文章說,人肉搜索充其量不過是個藥引子,真正起作用的還是監管部門下了真藥、動了真刀;如果監管部門不想動他,調查走個過場應付一下,網民們又能怎樣呢?[3]
有中國網民也在中國大陸互聯網論壇上發表評論:在反腐方面,「大陸的組織機構不可謂不健全,組織部、紀委、監察部、檢察院、反貪局、預防腐敗局、人大、政協等等,不一而足。如此多疊床架屋的組織機構不但不能預防腐敗,也完全不能發現揭露腐敗。反而要靠業餘反腐愛好者——網民,來揭露和發現腐敗。這是什麼道理呢?道理很簡單,在沒有新聞自由、言論自由的社會,再多的反腐機構也枉然」。[1]
參考文獻
- ^ 1.0 1.1 1.2 1.3 中國網民人肉搜索扳倒南京貪官[永久失效連結],美國之音,2009-10-12
- ^ 2.0 2.1 原南京江寧區房產局長周久耕犯受賄罪一審被判刑11年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新華網,2009-10-10
- ^ 周久耕穫刑11年,並非網絡監督的勝利[永久失效連結],南方都市報,2009-10-12
本文全部或部分內容來自美國聯邦政府所屬的美國之音網站。根據版權條款(英文)和有關美國政府作品版權的相關法律,其官方發佈的內容屬於公有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