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偕復
夏偕復(英語:Shah, Kai Fu,1874年—20世紀?),字地山(又作棣三),浙江杭縣人。清朝及中華民國外交官,後為實業家。[1]
生平
夏偕復在清朝末年曆任工部主事,中國留日學生總監督,駐美國紐約總領事,外務部雲南交涉使,天津造幣總廠總辦。[1]
中華民國成立後,1912年12月,他任山海關監督兼外交部駐營口交涉員。1913年12月,他任駐美國兼駐古巴全權公使。1915年10月卸任歸國。歸國後,他投入商界,歷任中國實業銀行監察人兼梅林罐頭食品公司監察人,漢冶萍煤鐵公司董事、總經理。[1]
著作
- 《學校芻言》[1]
相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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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特命全權公使夏偕復,1914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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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特命全權公使夏偕復,1914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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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特命全權公使夏偕復(左),1914年4月14日,右為一等秘書容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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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特命全權公使夏偕復(左),1914年4月14日,右為一等秘書容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