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門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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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安門事件是指在不同時期發生在中國北京天安門廣場的重大影響事件或活動:

政治抗議活動(外界中文媒體對此使用「天安門事件」的稱呼情況較多)

  • 四五運動,又稱第一次天安門事件,「天安門事件」一詞在中國官方口中通常指代此次運動。1976年4月5日,清明節後的第一天,超過百萬群眾聚集於天安門廣場悼念已故國務院總理周恩來中共中央隨後要求將擺放在天安門廣場的花圈全部送至八寶山,並使用武力進行清場。
  • 六四事件,又稱第二次天安門事件、北京政治風波,指1989年4月15日至6月4日間發生的一系列事件,起初是北京各高校大學生悼念前中共中央總書記胡耀邦,後來演變成全國範圍的大規模的抗議示威運動,最終以時任國務院總理李鵬頒佈北京市戒嚴令解放軍對廣場實施清場、香港朱耀明司徒華組織黃雀行動救走柴玲封從德等學生領袖而告終。
  • 天安門自焚事件,2001年1月23日發生在天安門廣場的自焚事件。中國中央電視台宣稱自焚人員疑似為法輪大法學員,中國政府稱該事件為法輪功學員的修煉行為;法輪功方面則指控是中共當局造假並否認該主張。
  • 五四運動,1919年(民國八年)5月4日下午1時,北京多所院校共計三千餘名學生為了表達對巴黎和會上有關山東問題的決議的抗議和不滿,並敦促當時的北洋政府拒絕簽署相關決議、懲處相關官員而匯集到天安門前廣場進行的示威活動。該抗議活動進而引發一系列的全國性遊行示威、罷課、罷市、罷工等事件。這一系列抗議活動最終導致曹汝霖、章宗祥、陸宗輿等親日派官員被免職,中國代表團於6月28日拒絕在《凡爾賽條約》上簽字。該事件給中國的革命進程造成了重大影響。
  • 三一八慘案,1926年(民國十五年)3月18日,中國國民黨和中國共產黨部分組織及部分學生團體和北京市民共約5,000多人集合於天安門前召開「反對八國最後通牒的國民大會」(即「318」抗議大會),號稱十萬人抗議大會,表明對英、美、法、意、荷、比、西、日八國對中國當時之不平等政策的反對,並在天安門廣場懸掛孫中山先生的遺像和他撰寫的對聯「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須努力」。示威人群隨後在前往當時的國務院繼續示威途中遭中華民國北京政府警武人員武力鎮壓,導致示威群眾多人死傷。
  • 一二·九運動,1935年12月9日由中共北平臨時市委倡議、大批北京學生為表達對當時的國民政府對日本不抵抗的政策態度的不滿而發動的抗議示威活動。該抗議活動一度在北平天安門廣場舉行大規模集會。後來,此政治運動推動了抗日事業的發展。

交通事故引發的重大傷亡事件

慶祝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