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璧(?—?),浙江嚴州府桐廬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姚璧
大明兵部武選司郎中
籍貫浙江嚴州府桐廬縣
出生生年不詳
逝世卒年不詳
親屬(父)姚夔、(從叔)姚龍
出身
  • 景泰七年丙子科舉人
  • 天順八年甲申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景泰七年(1456年)丙子科浙江鄉試舉人,天順八年(1464年)甲申科二甲第十五名進士。成化十三年(1477年)兵部尚書項忠論劾汪直,項忠令兵部武選司郎中姚璧持劾奏予吏部尚書尹旻署名,尹旻拒絕。後來錦衣衛千戶吳綬等誣陷項忠,項忠削籍為民,姚璧謫廣西思明府同知,引病歸里[1][2]

家族

姚夔,吏部尚書。

參考文獻

  1. ^ (清)張廷玉等,中華書局點校本,《明史》(卷177):子璧,由進士歷官兵部郎中。項忠劾汪直,璧預其謀。直構忠,連璧下獄,謫廣西思明同知,謝病歸。
  2. ^ (清)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卷37):兵部尚書項忠削籍為民。初,汪直掌西廠,士大夫無與往還。左都御史王越因西征識韋瑛,遂深相結,日往伺直。吏部尚書尹旻偕諸卿貳欲詣直,屬越為介。既見直,相率諸卿貳叩頭出,直大悅。一日,項忠途遇直。既過,覺之。追及,下輿謝,忠不為禮。尋辱忠於朝,復遣校卒直上堂,辭色甚厲,忠亦不為禮。而王越謀代忠,又毀短之。直以是銜忠,日掇拾其事,危甚。忠具疏倡九卿劾奏直,令武選郎中姚璧持赴旻署名,旻曰:「本項公所撰,當以兵部為首。」璧曰:「公六卿長也。」旻怒曰:「今日亦知六卿長乎?」即遣人報韋瑛,直愈怒,思有以中忠。會千戶吳綬者,先在楚軍撓法,忠逐綬。綬從直營求書記,頗工文詞。直喜,得授錦衣副千戶。及西廠罷,上有時密召直察外間事,直因以吳綬能文事封進,遂命綬於鎮撫司問刑。直乃嗾東廠官校,發江西都指揮劉江、指揮黃賓事誣構忠。給事中郭鏜、御史馮瓘附直,交論忠違法,忠廷辯慷慨不少屈。獄成,竟坐削籍。璧亦降調。璧,故尚書夔子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