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文帝改革
孝文帝改革,俗稱孝文漢化[1][2][3],是指在南北朝北魏時期,北魏孝文帝在位時所推行政治改革。其主要內容是漢化運動,包括推行均田制和租調製,變革官制和律令,遷都洛陽,改用漢俗等。
背景
五胡亂華以後,終由鮮卑族的北魏太武帝統一華北,建立北魏,其實北魏歷代君主都已重視漢文化之學習。到北魏孝文帝一代,已有馮太后與朝臣李沖的改革,建立均田制,重新建立以農業為主體的大帝國。由於孝文帝由屬漢族的馮太后撫養,受漢人文化影響較深,即位後才推行日後的漢化政
漢化的原因
- 政治:希望加強中央集權,削弱鮮卑貴族的特權,緩和民族矛盾,鞏固統治。
- 文化:在幾代人和漢人通婚和共同生活的過程中,逐漸認同漢文化;受漢文化正統思想影響,試圖排除鮮卑習俗。
孝文帝認為,鮮卑人作為統治者,必須漢化,國家才能長治久安。於是引見群臣,說道:各位想要朕遠比商、周之善政,還是想要朕連漢、晉都不如?應當移風易俗呢,還是因循守舊呢?如果我們要將朝廷基業傳之子孫百世,那麼一定要變革,各位不可以不遵行朝廷頒佈的法度。[4]
孝文帝又說,自古以來,各種經典記載中,哪有不先正名就能夠推行制度的?現在我要廢除所有的北方語言,從正確的發音開始。逐漸習慣了,就成了新的風氣。如果堅持舊的習俗,恐怕會在幾代人之後,我們的後人在首都洛陽這一帶又重新成為披散頭髮的人。[5]
過程(內容)
政治及經濟方面
班祿制
北魏初年,官俸制度沿用「掠奪制」,官員俸祿乃從戰爭中掠奪他人財物,後來國家漸漸安定,官員間貧富差距漸大,貪污成風。故此孝文帝於太和八年(484年),仿效漢人的班祿制,官員每季定時發薪。
三長制
北魏初年,戶籍制度沿用「宗主督護制」,平民百姓大多因為生計依附世家大族(宗主),成為宗主的私產,中央政府不但難以收稅,平民百姓更多受宗主威迫。孝文帝於太和十年(486年),制定「三長制」,以五家一鄰,五鄰一里,五里一黨,各設一長,即「鄰長」、「里長」和「黨長」。有助重新整理戶口,方便收稅。此舉也嚴重侵害了世家大族的利益。
均田制定於太和九年(485年),「均田制」配合「三長制」而行,計口授田,平均土地和牲畜,使平民百姓安居樂業,有效抑制了地方世家大族的土地兼併。同時,推行「均田制」,亦可視為北魏政權由遊牧業轉為農業的過程。
遷都洛陽
漢化的第一步就是遷都洛陽,《魏書‧任城王雲傳》記載洛陽「崤函帝宅,河洛王里,因茲大舉,光宅中原。」是個好地方,且在經濟及戰略上來講,又可以通鑿運河,《魏書‧李沖傳》中孝文帝言:「朕欲從此通渠於洛,南伐之日,何容不從此入洛,從洛入河,從河入汴,從汴入清,以至於淮?下船而戰,猶開戶而鬥,此乃軍國之大計。」
習慣與文化
以下這些措施,是為了改變胡人習慣以作的:
禁胡服
首先改變衣着,494年孝文帝命令胡人改穿漢服,不得再穿胡服。《魏書‧高祖紀下》云:「太和十八年……革衣服之制。」
禁歸葬
太和十九年六月丙辰,孝文帝詔令遷居洛陽的胡人,死後要葬在黃河以南,不可以返葬於北方(尤其是平城),代人南遷的,籍貫都改為河南郡洛陽縣人[6][7][8]。
禁胡語
孝文帝實施漢化中最重要的政策,即將語言改變,規定三十歲以下人士不再說鮮卑語,而須改說漢語,《魏書‧咸陽王禧傳》記載孝文帝言:「今欲斷諸北語,一從正音。其年三十已上,習性已久,容不可猝革。三十已下,見在朝廷之人,語音不聽仍舊;若有故為,當加降黜。」
改姓氏
孝文帝下令把鮮卑族人的姓氏(通常是複姓),改為單姓。以下是一些例子:
- 拓拔(皇族) → 元姓
- 獨孤 → 劉姓
- 丘穆稜 → 穆姓
- 丘敦 → 丘姓
- 步陸孤(步六孤) → 陸姓
- 侯莫陳 → 陳姓
- 賀賴 → 賀姓
- 賀樓 → 樓姓
- 忽忸於 → 于姓
- 達奚 → 奚姓
- 尉遲 → 尉姓
- 紇骨 → 胡姓
- 普氏 → 周姓
- 伊婁 → 伊姓
尊崇儒學
孝文帝遷都洛陽後,立即下令加緊修建孔廟祭孔。又給予孔子家族後裔土地與金錢,讓他們可以繼續祭祀這位祖先。再以禮教治國。
推廣教育
孝文帝在洛陽設立國子學,太學和四門小學,爲了讓鮮卑貴族子弟接受漢化教育。
影響
孝文帝所推行的漢化改革措施有利於緩和民族矛盾,為社會經濟的恢復和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
曹魏創立的九品官人法在西晉時已經變成了從世家大族中選拔官吏的局面,並演化出了士族與庶族兩大社會階層,「上品無寒門,下品無士族」之名言,便出於此。
鮮卑統治者繼承了這一門閥制度。《魏書‧官氏志》記載:「有三世官在給事已上,及州刺史、鎮大將,及品登王公者為姓……而有三世為中散、監已上,外為太守、子都,品登子男者為族。」使門閥制度由魏晉進一步延伸到了南北朝時期。當然,北魏改革時期,尤其是孝文帝、宣武帝時代,雖然重用東漢、魏晉以來的世家大族,但吏治依然清明,同時政府行政也很高效[9]。
孝文帝改革成功的原因之一是貼近當時鮮卑人的文化,當時的鮮卑貴族大都已能講漢語,且多著漢人服飾,只是還有鮮卑語的母語能力,並且偶爾穿穿胡服,這一改革只是加速了習俗改易的過程[10]。
但是孝文帝的遷都和漢化改革,也導致漢化鮮卑貴族和鮮卑化北鎮軍人的矛盾,在中國北魏孝明帝正光五年(公元524年),北方邊境爆發六鎮之亂,加速北魏的衰亡。陳寅恪認為六鎮軍人本來是職業軍人,社會階級為貴族,種族文化為鮮卑。孝文帝漢化政策之後,遷到洛陽的強宗子弟,受到漢化的洗禮,各各榮顯;而留守北方的六鎮的職業軍人與鮮卑文化這兩點沒有變,但其社會階級急速下降,由「國之肺腑」逐步淪落為鎮戶、府戶,身分低下,引起了六鎮軍民的普遍不滿。也致使六鎮一帶,無法漢化,最後更因為反漢化而起事。[11] 然而,據最新的歷史研究,有人認為,邊鎮鎮民的暴動是邊鎮內部的階級矛盾,與反對孝文帝改革無關。[12]
參考文獻
引用
- ^ 《魏晉南北朝簡史》勞榦,中華書局
- ^ 《學術集林》,王元化,上海遠東出版社
- ^ 《改變中國的100件大事》,孔祥智 、鄧一海,中國經濟出版社
- ^ 《通鉴纪事本末·魏迁洛阳》.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4-02-16) (中文(繁體)).
- ^ 《魏书ꞏ献文六王传》. [2024-02-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4-02-16) (中文(繁體)).
- ^ 《魏書·卷七下·帝紀第七下》:丙辰,詔遷洛之民,死葬河南,不得還北。於是代人南遷者,悉為河南洛陽人。
- ^ 《北史`卷三·魏本紀第三》:丙辰,詔遷洛人,死葬河南,不得還北。於是代人南遷者,悉為河南洛陽人。
- ^ 《資治通鑑·卷一百四十》:魏有司奏:「廣川王妃葬於代都,未審以新尊從舊卑,以舊卑就新尊?」魏主曰:「代人遷洛者,宜悉葬邙山。其先有夫死於代者,聽妻還葬,夫死於洛者,不得還代就妻。其餘州之人,自聽從便。」丙辰,詔:「遷洛之民死,葬河南,不得還北。」於是代人南遷者悉為河南洛陽人。
- ^ 張金龍. 《北魏政治史(八)》. 甘肅教育出版社. 2008.
- ^ 《中国古代史》. 中國人民大學書報資料社. 1982: 98.
- ^ 《陳寅恪魏晉南北朝講演錄》277-278頁,黃山書社,2000年
- ^ 薛海波(2020)《5-6世紀北邊六鎮豪強酋帥社會地位演變研究》第一章《北魏後期六鎮豪帥的社會地位》
書目
- 萬繩楠:〈北魏前期的漢化(崔浩問題)〉、〈北魏後期的漢化(孝文帝的漢化政策)〉,均收錄在《陳寅恪魏晉南北朝史講演錄》,(臺北:昭明出版,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