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昌祖(?—17世紀),鶴林福州府侯官縣[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孫昌祖是萬曆三十八年進士孫昌裔的堂弟,天啟四年(1624年)中舉人,但因為試卷內寫下詆毀魏忠賢的文字,與艾南英謝于道程科會三人被罰停三科會試。到崇禎十三年(1640年)才能中進士,獲授嘉興推官,任內號稱仁愛明察[1][2]。南明年間嘉興失陷,孫昌祖到福京謁見隆武帝,遷任吏科右給事中;後來再到肇慶謁見永曆帝,陞任禮科都給事中[3],之後事蹟不詳。

引用

  1. ^ 1.0 1.1 錢海岳《南明史·卷五十九·列傳第三十五》:孫昌祖,字鶴林,侯官人。昌裔弟,崇禎十三年進士。初以歲闈策力詆魏忠賢,幾致重典,揭名禁錮,故遲十六年乃第。授嘉興推官。
  2. ^ 乾隆《福州府志·卷四十九》:孫昌裔,字子長,侯官人。……從弟昌祖,舉天啟甲子舉人,以闈策刺魏璫,罰停會試三科,與艾南英、謝於道、程科會三人,詔頒名天下,以禁闈中之譏訕朝政者。庚辰,成進士,任嘉興推官,以仁明稱。
  3. ^ 錢海岳《南明史·卷五十九·列傳第三十五》:城陷,謁福京,遷吏科右給事中。再謁肇慶,擢禮科都給事中。

參考文獻

  • 錢海岳南明史》·卷五十九·列傳第三十五
  • 乾隆《福州府志》·卷四十九
官銜
前任:
文德翼
明朝嘉興府推官
1643年-1645年
繼任:
嚴政矩
清朝推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