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刑是中國古代一種較輕的刑罰稱謂。完為完好之意,用以區別於當時盛行的肉刑。重點為不殘傷其身體,只罰勞役。

《晉書·刑法志》:「更依古義制為五刑。其死刑有三,髠刑有四,完刑、作刑各三,贖刑十一。」

如古漢朝刑罰:完城旦舂:刑期五年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