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鞏局
寶鞏局,始稱鞏昌局,清政府在甘肅省鞏昌府(陝甘分省前屬陝西省,今甘肅省隴西縣)設立的一個鑄錢局,初設於康熙六年(1667年),後遷址到蘭州普照寺東側,經多次停鑄和復鑄,於同治三年(1864年)最終廢止,曾鑄有康熙、雍正、咸豐、同治四種年號的銅錢。寶鞏局錢幣的主要出土發現地為甘肅、寧夏、青海和新疆四省區[1]。
歷史
清朝入主中原之後,甘肅地區仍沿襲明代制度,歸陝西省管轄。康熙三年(1664年),清政府在甘肅設立陝西右布政使司,司駐鞏昌府,甘肅地區自此擁有了獨立的經濟管轄權。康熙六年(1667年),陝西右布政使司改稱鞏昌布政使司,同年經戶部提准,在鞏昌府設立鑄錢局,即鞏昌局[a]。康熙七年(1668年)十二月,鞏昌布政使司改稱甘肅布政使司,並將治所遷徙到臨洮府蘭州,鞏昌局暫停鑄錢並逐步遷往蘭州。康熙九年(1670年),錢局雖已經大部遷至蘭州,但包括甘肅在內的15個省鎮的錢局均被清政府要求停鑄錢幣,鞏昌局未重開錢爐鼓鑄錢幣。[2]
雍正四年(1726年),甘肅巡撫石文焯奏請重開鑄錢局,以收兌小錢,規範貨幣制度。當時由於官鑄制錢不足,私鑄錢泛濫,且順治、康熙朝所鑄錢幣輕重不一,康熙通寶每枚重1分4錢,而順治五式錢僅有8-9錢重,兌換銀兩時出現了不同銅錢使用不同比率的現象。雍正五年(1727年)4月20日,甘肅省獲准以「寶鞏局」[b]為名在蘭州省城重開鑄錢局,局址位於蘭州普照寺東側[c]。石文焯收兌小錢改鑄大錢的計劃進行的並不順暢,出現了很多「殆累官民」的現象。雍正六年(1728年),代理甘肅巡撫張廷棟因「甘肅收鑄事宜,經理不善,弊多利少」,奏請暫停鼓鑄錢幣。次年(1729年)三月,寶鞏局奉命撤局罷鑄。[2][4]
其後,甘肅地區所用銅錢在乾隆、嘉慶、道光年間,多由四川、湖廣等地提供[2]。咸豐年間,為了應對太平天國叛亂,清政府軍費激增;而政府以往倚重的滇銅(雲南銅料)因道路阻隔而中斷,造成鑄錢原料不足,為了解決貨幣不足的問題,清政府決定發行虛值大錢[5]:前言[6]:X3。咸豐四年(1854年)四月,經陝甘總督易棠請奏,寶鞏局被批准重新開爐鼓鑄錢幣。咸豐四年六月十六日,易棠在奏摺中提到:「現已鑄就各種大錢,計抵制錢四千餘串,內當十、當五十、當百黃銅大錢,市肆已通行無阻,惟當五百,當千紫銅大錢,行用尚多窒礙。」據上述史料可以推斷,寶鞏局咸豐當五百和當千的紫銅大錢一開始就受到抵制並未廣泛流通,因此鑄量較少[7]。後因當五十和當百大錢盜鑄嚴重,且不斷貶值,被民間拒絕使用,於咸豐七年(1857年)由陝甘總督樂斌上奏廢止。咸豐七年(1857年),甘肅布政使張集馨因市面制錢奇缺,增鑄小平錢,每枚重8分,僅限城鎮行用。據《咸豐錢的版式系列》一書記載,寶鞏局咸豐朝鑄有小平、當五、當十、當五十、當百、當五百和當千共計七種幣值的銅錢,另有錢譜上錄有當二錢,但未有發現[5]:217。鑄造材質方面,當五十、當百為黃銅,當五百、當千為紅銅,當五百黃銅質也有發現,當五、當十為紅銅黃銅並鑄,小平錢為黃銅或鐵質[8]。
同治元年(1862年),寶鞏局開鑄「同治重寶」當十大錢和「同治通寶」小平錢,並鑄造發行了大量的鐵錢。寶鞏局所鑄的「同治通寶」錢大小不一,材質低劣。同治三年(1864年),寶鞏局因「銅鉛告竭」撤局停鑄,此後再未重開。[2]
所鑄錢幣
面文 | 背文 | 圖例 | 始鑄時間 | 停鑄時間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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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通寶 | 穿左為滿文局名「ᡤᡠᠩ」(Gung),穿右為漢字「鞏」 | 康熙六年(1667年) | 康熙七年(1668年) | ||
雍正通寶 | 滿文「ᠪᠣᠣ ᡤᡠᠩ」(Boo Gung) |
雍正五年(1727年) | 雍正七年(1729年) | 雍正制錢重量應為1錢4分(合5.4克),現存寶鞏局雍正錢多在4.5克左右[4] | |
咸豐通寶 | 滿文「ᠪᠣᠣ ᡤᡠᠩ」 |
咸豐七年(1857年) | 咸豐十一年(1861年) | ||
左右合為滿文「ᠪᠣᠣ ᡤᡠᠩ」,上下合為漢文「當二」 |
- | - | 為試鑄錢[8],《咸豐錢的版式系列》稱其僅見於錢譜,未發現實物[5]:217 | ||
咸豐重寶 | 左右合為滿文「ᠪᠣᠣ ᡤᡠᠩ」,上下合為漢文「當五」 |
咸豐十一年(1861年) | |||
左右合為滿文「ᠪᠣᠣ ᡤᡠᠩ」,上下合為漢文「當十」 |
咸豐四年(1854年) | 咸豐七年(1857年) | |||
左右合為滿文「ᠪᠣᠣ ᡤᡠᠩ」,上下合為漢文「當五十」 |
咸豐四年(1854年) | 咸豐七年(1857年) | |||
咸豐元寶 | 左右合為滿文「ᠪᠣᠣ ᡤᡠᠩ」,上下合為漢文「當百」 |
咸豐四年(1854年) | |||
左右合為滿文「ᠪᠣᠣ ᡤᡠᠩ」,上下合為漢文「當五百」 |
咸豐四年(1854年) | 咸豐四年(1854年) | |||
左右合為滿文「ᠪᠣᠣ ᡤᡠᠩ」,上下合為漢文「當千」 |
咸豐四年(1854年) | 咸豐四年(1854年) | |||
同治通寶 | 滿文「ᠪᠣᠣ ᡤᡠᠩ」 |
同治元年(1862年) | 同治三年(1864年) | ||
同治重寶 | 左右合為滿文「ᠪᠣᠣ ᡤᡠᠩ」,上下合為漢文「當五」 |
同治元年(1862年) | 同治三年(1864年) | 1998年5月曾在蘭州市城關區小溝頭附近出土一枚[9] | |
左右合為滿文「ᠪᠣᠣ ᡤᡠᠩ」,上下合為漢文「當十」 |
同治元年(1862年) | 同治三年(1864年) |
註釋
參考
- ^ 1.0 1.1 1.2 康柳碩. 再谈关于甘肃宝巩局钱币的若干问题. 青海金融. 2007, (S1): 25–26.
- ^ 2.0 2.1 2.2 2.3 謝飛. 清代甘肃铸钱局--宝巩局历史沿革初探. 絲綢之路. 2015, (8): 13–16.
- ^ 清史稿·志九十九·食货五·钱法. [2018-08-1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4).
雍正元年……並令直省局錢,幕首「寶」字,次省名,純滿文。
- ^ 4.0 4.1 陳悟年. 雍正时期宝巩局设置始末和所铸制钱版别. 中國錢幣. 1995, (4): 25–28.
- ^ 5.0 5.1 5.2 齊宗佑編著. 中国钱币丛书甲种本之五-咸丰钱的版式系列. 北京: 中華書局出版社. 2002. ISBN 7-101-02416-5.
- ^ 馬定祥主編; 馬傳德、徐淵編. 咸丰泉汇. 上海: 上海人民出版社. 1994. ISBN 7-208-01857-X.
- ^ 張衛東. 浅谈清代宝巩局黄铜“宝巩当千”大钱. 甘肅省錢幣博物館開館暨錢幣學術研討會專輯. 2003.
- ^ 8.0 8.1 王眾; 王心. 浅谈咸丰宝巩大钱. 收藏界. 2006, (5): 95.
- ^ 王松朝. 兰州市出土宝巩局咸丰重宝当五钱. 陝西金融. 1999, (4): 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