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泊爾全國在2015年採納新憲法以後劃為7個省。在採納新憲法以前,尼泊爾劃分為5個發展區,下轄14個專區(尼泊爾語:अञ्चल,IAST:añcal;英語:zone),專區又分為75個縣(尼泊爾語:जिल्ला,IAST:jillā;英語:district)。尼泊爾頒行新憲法後,撤消5個發展區和14個專區,縣維持不變。
尼泊爾分為7個省。
專區為主要行政單位(括號內為首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