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憲法

巴西聯邦共和國憲法(葡萄牙語:Constituição da República Federativa do Brasil),為巴西聯邦共和國的最高法。現行巴西憲法由1988年制憲會議制定,1988年10月5日施行。

巴西憲法
1988年巴西憲法
概況
原文標題Constituição da República Federativa do Brasil
司法轄區巴西聯邦共和國
付審日期1988年9月22日,​36年前​(1988-09-22
批准日期1988年10月5日,​36年前​(1988-10-05
政體總統制
共和立憲制
聯邦共和國
政府架構
政府分支行政立法司法
立法機關兩院制國會
行政機關總統
司法機關最高法院
國家結構聯邦制
制定歷史
修憲次數134
最近修憲日期2024年9月24日
起草人1988年制憲會議
已取代1967年巴西憲法
1988年巴西憲法的原始文本

歷史

1822年至今,巴西共頒佈了七部憲法。第一部為1824年頒佈的巴西帝國憲法,第二部為1891年巴西共和政府頒佈的共和國憲法,現行憲法是1988年頒佈的第七部憲法。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