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羅門的審判
所羅門的審判(英語:Judgement of Solomon)是出自聖經列王紀上3章16-28節[1]的一個故事。據記載,兩位新生兒的母親帶着一名男嬰來到所羅門王面前,各自聲稱自己的故事是真實的。二人同住一房,兩人生下孩子不久的一天夜裏,一名婦人發現她壓死了自己的孩子。出於痛苦和嫉妒,她用自己的死孩子替換了別人的孩子。次日清晨,第二名婦人發現了死孩子,但很快發現這不是自己的兒子,而是第一個婦人的。所羅門王思索了一下,吩咐拿劍來,並宣佈只有一個公平的解決方案:將活着的孩子劈為兩半,每個母親得到一半。當聽到這個可怕的裁決時,第一名婦人說:「這孩子也不歸我,也不歸你,把他劈了吧!」而第二名婦人喊道:「我主啊,將活孩子給那婦人吧,絕不可殺他!」所羅門於是立即將孩子交給第二名婦人,因為真正母親出於本能保護她的孩子,而說謊者則顯示出她並不真正愛這個孩子。一些人認為這種伸張正義的方式是公正的法官在做出裁決時展現智慧的一個典例。[2]。
所羅門的審判也是一個諺語,指使用計謀來智慧地判斷出真相,使當事人暴露自己真實的情感。法官假裝他將要毀壞爭議的主題,而不是允許任一當事方在損害另一方的情況下獲勝。
藝術表現
所羅門的審判早已成為美術的流行主題,例如:
參考文獻
- ^ 1 Kings Chapter 3. Bible and Mishneh Torah. Mechon Mamre. [2024-04-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4-06-21).
- ^ 劉強. 所罗门王“智断亲子案”的多种解释. 中國法院網. 人民法院報. [2018-07-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4-04-10).
- ^ James A. Montgomery and Henry Snyder Gehman, Kings (International Critical Commentary), Edinburgh: T. & T. Clark, 1951, p. 109.
- ^ Gwilym H. Jones, 1 and 2 Kings (New Century Bible), I, Grand Rapids, MI: Eerdmans, 1984, p. 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