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交易所
期貨交易所(Futures exchange),或稱為期貨期權交易所,或稱期貨市場(futures market),是以公司或互助組織的型態來提供金融衍生產品的交易平台。交易所本身不參與交易。
期貨交易所起源於對商品期貨的交易需求,故又稱為商品交易所。之後,陸續發展出短期利率和債券的期貨交易。到目前為止,契約內容不僅於期貨,還包括期權、期權(options on futures)、其它新金融商品。有別於其它金融衍生產品,如掉期主要在櫃台買賣中心(Over The Counter)交易,期貨契約大部份於交易所內完成交易。
交易所
職能
- 交易所在地理上為期貨交易提供場所、和設施及服務。
- 交易所在內容上為期貨交易設計合約、並安排上市。
- 交易所在規則上負責設計制度與交易規則。
- 交易所在組織上負責監督期貨交易,監控市場風險。
- 交易所在披露上負責發佈市場資訊。[1]
分類
期貨交易所可以分為會員制和公司制。
會員制期貨交易所由所有會員一起出資搭建,註冊資本來自於繳納的會員資格費,以其全部財產承擔有限責任,屬於非營利性法人。不以盈利為目標,適用於民法。
公司制期貨交易所的組織採用股份有限公司形式,權力機構是由全體股東組成的股東大會。以盈利為目標,適用於公司法。[1]
契約標準化
期貨契約總是被標準化。為了確保最高的流動性,被標準化的契約無法滿足所有購買者的實際需求。
衍生性產品結算
就金融產品來說,金融現貨交易通常以基礎金融工具與貨幣的轉手而結束交易活動。而在金融期貨交易中,僅有極少數的合約到期進行交割交收,絕大多數的期貨合約是通過做相反的交易實現對沖而平倉的。
監管單位
- 美國: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
- 澳大利亞:澳大利亞證券和投資委員會。
- 中國: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 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
- 印度: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和印度遠期市場委員會(FMC)。
- 巴基斯坦:巴基斯坦的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
- 新加坡:新加坡金融管理局。
- 英國:英國金融服務管理局。
- 馬來西亞:馬來西亞證券事務監察委員會。
- 台灣: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 日本:金融廳。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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