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延禧
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萬曆二十二年(1594年)甲午科山東鄉試第五十一名舉人[1],二十三年(1595年)乙未科進士。選庶吉士,授翰林院檢討,丁艱歸。三十五年(1607年)任南京國子監司業,歷左中允、左諭德兼侍講,四十年(1612年)任順天鄉試副考官,升右春坊右庶子兼翰林院侍讀,以鄉試有誤被彈劾去職。泰昌元年(1620年),明熹宗即位,任南京國子監祭酒,改詹事府詹事。天啟二年(1622年),升禮部右侍郎兼翰林院侍讀學士,任日講官講《尚書》,教習庶吉士,被明熹宗賞識。三年(1623年)正月,晉朱延禧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七月,晉太子太保文淵閣大學士。十一月,晉少保兼太子太保。負責編修的《神宗實錄》《光宗實錄》成書,負責督修明定陵、明慶陵竣工。五年(1625年)正月,晉少傅兼太子太師、吏部尚書、建極殿大學士。司禮監規定內閣票擬稱魏忠賢為「元臣」,朱延禧反對。御史田景新因此彈劾朱延禧。六月,朱延禧被革職歸鄉。朱延禧去世後,諡號文恭。
著有《畸齋詩文集》十五卷。
參考文獻
- ^ 《萬曆二十二年山東鄉試錄》:中式舉人七十五名……第五十一名 朱延禧 聊城縣學生,《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