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升培(1879年?—20世紀?),字子栽浙江省吳興縣[1],清末民國官員。

生平

光緒二十九年(1903年)癸卯科舉人。畢業於民政部高等巡警學堂簡易科。歷任北京外城巡警總廳司法處科員、警官、民政部僉事、內閣中書等[2]。1912年,朱璞祝書元韓寶賢朱承傑蕭增煒洪百鎏湯綸惠恩濟龔守仁王郁睽林昇范桐茂、李升培、羅兆鳳李德銓定耀張孝慈馮鳳鳴王紹祖等19人作為發起員在北京發起成立儉德會[3]。此後李升培曾任京師警政廳僉事、科長[1]。1913年,任北洋政府京師檢察廳行政處長。1914年任京師檢察廳司法處長。1915年起,任內務部僉事、內務部警政司第四科科長等職[2]

1927年,時任內務部禮俗司司長的李升培負責從故宮博物院接收太廟堂子[4]。1928年6月4日,李升培被任命為代理京兆尹。隨着北伐成功,他很快便失去該職務。

1929年4月28日至1929年8月29日,他曾任杭州市公安局局長[5]。1938年中華民國臨時政府山西省公署成立,李升培任秘書長[6]。此後他還曾任代理華北政務委員會教育總社秘書主任等職。[7]

著作

  • 李升培編,京師孔廟紀略,北京:內務部禮俗司,1928年
  • 李升培編,先農壇古蹟紀略,北京:內務部禮俗司,1928年
  • 李升培編,天壇古蹟紀略,北京:內務部禮俗司,1928年

參考文獻

  1. ^ 1.0 1.1 魯迅全集·第十五卷,上海:魯迅全集出版社,1938年,第422頁
  2. ^ 2.0 2.1 林呂建 編,浙江民國人物大辭典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浙江大學出版社
  3. ^ 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 編,中華民國史檔案資料匯編(1912-1928),南京:江蘇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798頁
  4. ^ 吳景洲,故宮盜寶案真相,北京:文史資料出版社,1983年,第103頁
  5. ^ 陳偉,杭州公安大事記:1850-2002,杭州市公安局,2003年
  6. ^ 山西通志:第1卷·總述,北京:中華書局,1999年,第162頁
  7. ^ 周家珍,20世紀中華人物名字號辭典,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