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升培
生平
光緒二十九年(1903年)癸卯科舉人。畢業於民政部高等巡警學堂簡易科。歷任北京外城巡警總廳司法處科員、警官、民政部僉事、內閣中書等[2]。1912年,朱璞、祝書元、韓寶賢、朱承傑、蕭增煒、洪百鎏、湯綸、惠恩濟、龔守仁、王郁睽、林昇、范桐茂、李升培、羅兆鳳、李德銓、定耀、張孝慈、馮鳳鳴、王紹祖等19人作為發起員在北京發起成立儉德會[3]。此後李升培曾任京師警政廳僉事、科長[1]。1913年,任北洋政府京師檢察廳行政處長。1914年任京師檢察廳司法處長。1915年起,任內務部僉事、內務部警政司第四科科長等職[2]。
1927年,時任內務部禮俗司司長的李升培負責從故宮博物院接收太廟及堂子[4]。1928年6月4日,李升培被任命為代理京兆尹。隨着北伐成功,他很快便失去該職務。
1929年4月28日至1929年8月29日,他曾任杭州市公安局局長[5]。1938年中華民國臨時政府山西省公署成立,李升培任秘書長[6]。此後他還曾任代理華北政務委員會教育總社秘書主任等職。[7]
著作
- 李升培編,京師孔廟紀略,北京:內務部禮俗司,1928年
- 李升培編,先農壇古蹟紀略,北京:內務部禮俗司,1928年
- 李升培編,天壇古蹟紀略,北京:內務部禮俗司,192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