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炷烽
台灣政治人物
李炷烽(1953年5月6日—),金門縣金寧鄉古寧村人[1][2],新黨籍金門縣政治人物,曾任金門縣縣長、立法委員、國大代表。
李炷烽 | |||||||
---|---|---|---|---|---|---|---|
金門縣第2任縣長 | |||||||
任期 2001年12月20日—2009年12月20日 | |||||||
副職 | 吳成典 → 楊忠全 | ||||||
秘書長 | 翁廷為 → 盧志輝 | ||||||
前任 | 陳水在 | ||||||
繼任 | 李沃士 | ||||||
中華民國第4屆立法委員 | |||||||
任期 1999年2月1日—2001年12月20日 | |||||||
選區 | 全國不分區選舉區 | ||||||
中華民國第3屆國民大會代表 | |||||||
任期 1996年5月20日—1999年1月31日 | |||||||
選區 | 金門縣選舉區 | ||||||
個人資料 | |||||||
出生 | 中華民國福建省金門縣 | 1953年5月6日||||||
國籍 | 中華民國 | ||||||
政黨 | 新黨 | ||||||
配偶 | 吳麗鳳 | ||||||
學歷
| |||||||
經歷
| |||||||
漢語名稱 | |||||||
繁體字 | 李炷烽 | ||||||
|
李炷烽教育界出身,1996年當選第三屆國民大會代表,1999年當選第四屆立法委員,2001年當選金門縣長,並於2005年獲得連任。
2009年8月,李炷烽由於涉及金門縣政府「考察弊案」,金門地檢署以涉嫌貪瀆及偽造文書將李起訴,共被具體求處有期徒刑8年2月、褫奪公權7年,併科罰金新台幣100萬元[3]。
選舉紀錄
年度 | 選舉屆數 | 選舉區 | 所屬政黨 | 得票數 | 得票率 | 當選標記 | 備註 |
---|---|---|---|---|---|---|---|
1993 | 第一屆金門縣縣長選舉 | 金門縣 | 中國國民黨 | 7,977 | 39.19% | ||
1996 | 第三屆國民大會代表選舉 | 金門縣選舉區 | 新黨 | 10,289 | 50.75% | ||
1997 | 第二屆金門縣縣長選舉 | 金門縣 | 9,285 | 41.39% | |||
1998 | 第四屆立法委員選舉 | 全國不分區選舉區 | 708,465 | 7.1% | |||
2001 | 第三屆金門縣縣長選舉 | 金門縣 | 14,148 | 56.17% | |||
2005 | 第四屆金門縣縣長選舉 | 17,358 | 54.28% |
參考資料
- ^ 金寧鄉古寧村及各村概述. [2022-11-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11-27).
- ^ 古寧頭李氏奇房昨祭祖子孫吃頭聯誼 - 金門日報. [2022-11-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11-27).
- ^ 出國考察弊案 李炷烽起訴求刑8年2月. 中央社. 2009-08-18.
- 劉寧顏編,《重修台灣省通志》,台北市,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4年。
中華民國政府職務 | ||
---|---|---|
金門縣政府 | ||
前任: 陳水在 |
金門縣縣長 第三、四屆 2001年12月20日-2009年12月20日 |
繼任: 李沃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