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貞元
李貞元(1531年—?),字淳甫,湖廣德安府應山縣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李貞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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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工科給事中 | |
籍貫 | 湖廣德安府應山縣 |
出生 | 十一月二十一日 |
逝世 | 卒年不詳 |
配偶 | 娶裴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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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戊午科湖廣鄉試第九十名舉人。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中式壬戌科會試第二百九十六名,三甲第一百四十七名進士[1][2]。授福州府推官,隆慶元年(1567年)二月選授工科給事中,因彈劾大學士高拱而去職。
家族
參考文獻
- ^ 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 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四十一年壬戌科登科錄》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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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馮成能 |
明朝福州府推官 嘉靖四十一年-隆慶元年 |
繼任: 李一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