桶川跟蹤狂殺人事件

1999年日本谋杀案

桶川跟蹤狂殺人事件(日語:桶川ストーカー殺人事件),警方立案名為JR桶川站西口女大生街頭殺人案[1],也稱為桶川事件[2],是以被害女大學生的前交往對象小松和人為中心的集體犯罪。1999年10月26日,埼玉縣桶川市高崎線桶川站前有女大學生被刺殺,而案件調查則揭發小松對死者近10個月的纏擾和埼玉縣警察日語埼玉県警察的不作為。以此事件為契機,日本於2000年制定《纏擾防治法日語ストーカー規制法》。[3]

在雜誌《FOCUS》等媒體追查下,該事件成為警方的醜聞,最終導致包括上尾警察署職員3人等15人被懲戒。另一方面,針對被害人與被害人家屬的媒體審判,亦使此事件成為新聞倫理的參考案例。

2000年1月,小松自殺,而直接參與犯案的4人各被處15年至無期不等的徒刑。2006年,全員判刑定讞。此外,與本案有關的另一起案件的三名前上尾警察署警官處緩刑。被害人家屬向埼玉縣(埼玉縣警)提起國家賠償訴訟。2006年確定的判決中,法庭雖承認警察疏忽調查的責任,但駁回該疏忽與被害人被殺有關的認定。

事件經緯

小松與被害人的交往

1999年1月6日,21歲的被害人與友人一同來到埼玉縣大宮市(今埼玉市)的遊戲中心遊玩,結識加害人小松和人。隨後,兩人開始交往。[4]小松向被害人謊稱姓名「小松誠」,謊報年齡為23歲,並偽裝成外國汽車經銷商。[5]實際上,時年26歲的小松在東京都及埼玉縣一帶經營非法風俗店。[5]

在交往中,小松頻繁贈送被害人高級衣服等名牌品。縱使被害人拒絕,小松也會強迫贈送。[5]此外,在目睹小松情緒不安定的一面後,被害人對這段關係抱持不安。[5]交往期間,被害人亦發現小松信用卡上本名與其自稱不符。又曾遇見小松與暴力團風格的男子搭話。[5]種種事由加深被害人對小松的不信任感。[4]

同年3月20日[5],在拜訪小松居住的大廈時,被害人發現小松在房間裏暗藏的攝影機。兩人因此起了爭執。小松毆打被害人。[5]其後,小松頻繁打電話給被害人,控制被害人的行動。[4]

3月30日,被害人向親友留下遺書,向小松提出分手。小松早已透過興信所日語興信所,得知被害人父親的工作地點,及其他親友資訊。[4]小松威脅被害人繼續跟自己交往,否則傷害其親友。[4]被害人心生恐懼,不得不繼續與小松交往。[5]4月21日,小松命令被害人破壞自己的手機。[4]之後,告訴被害人只要提出分手,將會危及自身與親友的性命。[4]被害人曾數次與友人提到「可能會被刺殺也說不定」。[5]

更加嚴重的騷擾行為與警方的應對

 
受理被害人纏擾申告的上尾警署。

6月14日,身心俱疲的被害人,對小松提出了最後一次的分手。[4]同日晚間8點左右,小松與其兄小松武史,以及另一人柳直之[6],共計3人,不請自來地拜訪被害人住所,向其母親表示:「小松挪用公司公款,購買禮物給妳女兒。目前精神極不穩定。妳女兒也是同罪。該表現點誠意吧。」[4]3人要求250萬日圓。[6]其後,返家的被害人父親與三人爭吵。最後,三人離開。[5]

次日,被害人與父母商量後,向上尾警察署日語上尾警察署報案。上尾署的職員,雖然聆聽被害人錄下的爭吵證據,但仍以「民事不介入」等理由,告訴被害人不認定前日事件成立恐嚇罪。另一方面,對於被害人因擔心自身與母親安危提出的搜查請求,署員亦拒絕。

6月21日,被害人退回自小松收受的禮物。同日,被害人父親拜訪上尾署,希望能獲得警方幫助。[7]警方事後不承認有此事。[8]

禮物遭退還後,小松開始計劃殺害被害人。小松經常打無聲電話給被害人,並在被害人住宅附近徘迴。7月13日,有被害人照片的中傷文宣散佈在被害人住家附近。中傷文宣亦散佈至被害人父親的工作地點、學校。

同日,被害人母親向上尾署報案。上尾署派出2名署員勘查狀況。[9]2日後的7月15日,刑事二課長以警方無搜索狀、建議被害人待考試結束再提告等理由,為難被害人逮捕小松的要求。[9]

7月20日,附有被害人照片及資訊的色情傳單投入高島平一帶的信箱。被害人受到因傳單打來的電話騷擾。22日,被害人家屬再度拜訪上尾署,二課長以承辦人不在,要求一周後再來。[9]29日,受理告訴狀,但未註記犯人的資訊。

8月23日,被害人父親的工作地點收到大量中傷被害人及其父的文宣。同日,被害人父親再度訪中尾署。中尾署再度以承辦人不在為理由,打發被害人父親。次日,針對被害人父親逮捕小松的要求,二課長以業務繁忙為理由拒絕。該案件的告訴狀在二課長擱置近一個月,後呈到生活安全次長。生活安全次長指示二課長想辦法變更告訴狀為備案。[9] 9月7日,受二課長指示的課員前往被害人家中,取得被害人的備案申請書。[9]9月21日,課員再度拜訪被害人家,要求被害人母親撤銷告訴,但遭到拒絕。[9]

10月16日,被害人住宅附近出現播放吵雜音樂的車輛。被害人父母雖馬上記下車牌,報案,但警方亦未處理。[4]

犯罪團伙與被害人遇害

 
被害人遭到殺害的地點,桶川購物中心。

6月22日,自被害人手上收到退還的禮物後,小松便開始着手殺人計劃。受小松指示的武史,以2000萬日圓犯罪資金,向前暴力團員久保田祥史,及另一人委託殺人。[7]7月5日,小松向武史交付2000萬日圓,並為了製造不在場證明,小松飛往沖繩那霸。[10]這2000萬日圓,一部分挪用去製作7月13日的中傷文宣。[10]小松在沖繩滯留期間,不間斷地打電話騷擾被害人。另一方面,受委託的犯罪團伙計劃於10月18日綁架被害人,但未果。[10]10月25日,犯下殺人罪的3人與另一名風俗店員勘查犯罪地點。[10]

10月26日,上午8點,負責殺人的久保田、負責協助久保田逃亡的川上聰,與負責蹲點的伊藤嘉孝於池袋集合;搭乘2台車,約9點左右抵達桶川。[10]伊藤發現被害人後,通知久保田、川上前往桶川車站。中午12點半左右,在桶川購物中心前,被害人正在車站前停腳踏車,打算轉乘地鐵上學。久保田持刀刺傷被害人右背部,並補刀刺傷左前胸。[11][12]附近聞聲而來的民眾雖試圖追捕久保田,但久保田仍舊順利脫逃。[12]被害人送上尾中央綜合醫院日語上尾中央総合病院,不治死亡。[11]

同日,下午5點,犯案3人與武史於赤羽的卡拉OK店會合。武史指示3人逃亡,並交付剩餘尾款1000萬日圓給久保田,各交付400萬日圓給川上、伊藤。[10]武史隨後指示中古車行老闆F處理用來犯罪的2輛車。[10]武史在事件當日與在沖繩的小松以電話聯絡數次。[10]

犯罪團伙的逮捕與小松的自殺

12月19日,犯罪團伙的久保田遭到逮捕。[13]20日,武史、川上、伊藤,亦因殺人罪嫌逮捕。[14]2000年1月16日,4人遭到起訴。[15]同日,以毀謗罪嫌,小松遭到全國通緝。[15]

2000年1月27日,於北海道屈斜路湖發現小松的屍體。警方斷定為自殺。[14]小松留下2封遺書。遺書抱怨被害人、被害人家屬與媒體,並主張自己是被冤枉的。[16]2月23日,因嫌犯小松和人死亡,不起訴小松。[5]

報導

針對被害人的報導

事件發生後,媒體關注被害人私生活,謠傳被害人在風俗店工作。[17] 而警方第一次記者會,將被害人塑造成放蕩不羈的拜金女,以避免怠惰調查一事曝光。[18]

FOCUS等媒體的追查

《FOCUS》記者清水潔自被害人親友聽聞被害人遭到騷擾的經過,便投入追查。清水查出實行犯為久保田。[5] 12月6日,清水拍下久保田等人的照片,並交給警方。[5] 12月21日,《FOCUS》刊載被害人遭到騷擾的報導〈桶川美女女大生刺殺案 本刊獨家實行犯全紀錄 走投無路的跟蹤狂〉。[5] 而這段時間,犯罪嫌犯也一一被捕。在與被害者父母交談的過程中,清水提到該不會小松曾派假警察上門拜訪,方發現警方推諉塞責的狀況。[5]

2000年1月12日,《FOCUS》刊登〈無法逮捕桶川女大生刺殺主犯 崎玉縣警的無力搜查 從事件前的應對來看〉,報導警方怠惰導致被害人死亡。[19] 之後各家媒體一一追查警方失職。

議會質詢與縣警道歉

3月7日,民主黨的竹村泰子於眾議院預算委員會,就本案質詢警察廳長官田中節夫。[13] 同日,埼玉縣警刑事部長對署員曾要求家屬撤案一事,表示遺憾。3月9日,埼玉縣議會召喚縣警刑事部長受詢。3月10日,埼玉縣警就此事設置調查小組。

4月6日,結束內部調查的埼玉縣警發表報告書,承認偽造等事,向家屬道歉。竄改文書的上尾署刑事二課長、同係長、同課員受免職處分。本部長以下12人受減薪、警告處分。[20]

影響

制定《纏擾防治法》

以本案為契機,加快了防治跟蹤騷擾行為的相關立法。[21]2000年5月18日,國會制定了《纏擾防治法》,於同年11月24日生效。[22]

然而,法案通過後,仍發生數起纏擾者謀殺案。2012年11月,神奈川縣逗子市的一名女子被殺(逗子跟蹤狂殺人事件日語逗子ストーカー殺人事件)。在本案中,嫌犯向被害人發送1000多封騷擾郵件。因電子郵件在2000年代尚未普及,[23]《纏擾防治法》中並沒有禁止通過電子郵件聯繫,此點變成法律漏洞,使警方得以忽略此事,而未立案。[23]同年12月,長崎跟蹤狂殺人事件日語長崎ストーカー殺人事件中,受纏擾女子的兩位家人遭到殺害,警方亦沒有引用防治法,行動緩慢,導致悲劇。[24]

栃木兇殺案的國家賠償訴訟

栃木兇殺案日語栃木リンチ殺人事件被害人家屬,與桶川相同,因警方怠慢搜查,而提起國家賠償訴訟。2006年4月,地方法院判決栃木案中警方怠慢搜查與被害人遇害有因果關係。桶川案家屬受到栃木案鼓舞,而堅持訴訟。[25]桶川案被害人母親,見到栃木案判決結果,表示:「我想告訴我的女兒,這個世界上仍有能做出正確判決的法官。」[25]栃木桶川兩案死者家屬相互旁聽對方的訴訟,加深交流,桶川案母親說:「有些事情只有經歷過相同戰鬥的人類才能理解。如果我仍過着正常的生活,我就不會遇到他們。」[25]

與上尾署員處置有關的副次事件

2000年10月7日,埼玉縣警警視居住的大廈玄關外發生火災。警方以縱火罪嫌,逮捕因另一項恐嚇罪名被捕的巡查部長。造到縱火的警視,在桶川案發生時,是上尾署的刑事生命安全擔當科長,是能夠直接或間接指示撤告和偽造告訴狀的人物。被捕的嫌犯,在桶川案發生時,是上尾署刑事;而作為受該縱火嫌犯恐嚇的被害者,在桶川案當時,也是上尾署員。縱火嫌犯,因桶川案,從原先的刑事職務貶謫至派出所,而懷恨在心。另一方面,桶川案中,該嫌犯曾同情,並積極回應被害女大生。因不信任處理縱火犯的警方,嫌犯在獄中自殺。[26]

民事不介入

警方以「民事不介入日語民事不介入」的名義,疏忽造成此事件。2000年,警察刷新會議建議,放棄此原則。然而,2009年4月的月刊ZAITEN批評,警察變得過度介入民事。[27]

事件年表

時間 活動
1999 1月 被害人和小松開始約會。
3月30日 雖然被害人與小松分手,但小松仍舊強迫被害人繼續交往。

此後,小松的強制、威脅行為越來越嚴重。

6月14日 被害人再度通知小松分手。當晚,小松、武史等人不請進入被害人家中,發生爭執。
6月15日 被害人向上尾署諮詢,但沒有得到處理。
7月13日 被害人住家周圍遭撒中傷文宣。同日,被害人母親向上尾署報案。
7月29日 被害人向上尾署提告小松誹謗。
8月22日 被害人父親工作地點收到中傷文宣。23日,總公司亦收到中傷文書。
9月7日 上尾署員竄改被害人告訴函為備案。
9月21日 上尾警官要求被害人母親撤告。
10月16日 午夜時分,兩輛汽車出現在被害人家附近,播放着吵雜的音樂。
10月26日 被害人在JR桶川站西口被刺死。
12月19日 以謀殺罪嫌逮捕兇手久保田。
12月20日 謀殺主謀武史、負責協助逃亡的川上聰和蹲點的伊藤嘉孝,各自因謀殺罪被捕。
2000年 1月16日 以涉嫌誹謗罪,逮捕了包含犯案團伙等12人。以同樣罪嫌,通緝小松。
1月27日 北海道屈斜路湖發現小松的屍體,斷定為自殺。
3月4日 《獨家新聞》播出了本案的第一個專題。
3月7日 眾議院預算委員會就本案第一次質詢。
3月10日 埼玉縣警成立調查小組。
4月6日 埼玉縣警發表調查報告。

竄改告訴狀的三名上尾署員受紀律處分,並被解僱。

埼玉縣警本部長訪問被害人家屬,並向家屬道歉。

5月18日 制定了《纏擾防治法》。
9月7 遭紀律處分的三名前上尾署員處緩刑。
11月24日 《纏擾防治法》實施。
12月22日 被害人家屬向埼玉縣(埼玉縣警察)提起訴訟,要求賠償1.1億日元。
2001年 7月17日 久保田處18年有期徒刑,伊藤處15年有期徒刑。久保田上訴。
2002年 3月29日 久保田撤回上訴,處18年有期徒刑定讞。
6月27日 川上聰處15年監禁。
12月25日 武史處無期徒刑。武史上訴。
2003年 2月26日 地方法院判決,認定警方疏忽調查,責令賠償被害者家屬550萬日元,但沒有承認疏忽與被害人被害之間的因果關係。

死者家屬和警方均提出上訴。

2005年 1月27日 高等法院判決,支持地方法院的判決,並駁回兩造上訴。
12月20日 高等法院判決,支持地方法院的判決,駁回武史的上訴。同日,武史提出上訴。
2006年 8月30日 最高法院判決,支持地方法院的判決,駁回兩造上訴。

關於警方處理此案的國賠訴訟定讞。

9月6日 最高法院判決,支持地方法院的判決,駁回武史的上訴。武史的無期徒刑定讞。

參考資料

腳註

  1. ^ 鳥越・小林(2002)pp.42-43
  2. ^ 『朝日新聞縮刷版』2003年2月、pp.1343
  3. ^ 陳慈幸. 司法改革的另一思考:從日本纏擾(Stalker)防治法談起 (PDF). [2022-05-11]. 
  4. ^ 4.00 4.01 4.02 4.03 4.04 4.05 4.06 4.07 4.08 4.09 鳥越・小林(2002)pp.50-58
  5. ^ 5.00 5.01 5.02 5.03 5.04 5.05 5.06 5.07 5.08 5.09 5.10 5.11 5.12 5.13 5.14 清水潔. 桶川ストーカー殺人事件―遺言. 新潮文庫. 2004. ISBN 410149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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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7.0 7.1 鳥越・小林(2002)pp.84-92
  8. ^ 鳥越・小林(2002)pp.103-109
  9. ^ 9.0 9.1 9.2 9.3 9.4 9.5 鳥越・小林(2002)pp.5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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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 13.0 13.1 鳥越・小林(2002)pp.233-234
  14. ^ 14.0 14.1 鳥越・小林(2002)pp.233-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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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 鳥越・取材班(2000)pp.3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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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 鳥越・取材班(2000)pp.27-37
  20. ^ 『朝日新聞』夕刊、2000年4月6日付1面(第4版)
  21. ^ 鳥越・取材班(2000)p.287
  22. ^ 鳥越・小林(2002)pp.233-234
  23. ^ 23.0 23.1 蒲(2013)pp.203-205
  24. ^ なぜ家族まで ~検証・長崎ストーカー殺人~. 2012-01-24 [2016-05-0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5-07. 
  25. ^ 25.0 25.1 25.2 『朝日新聞縮刷版』2006年4月、p.607
  26. ^ 週刊文春2003年5月29日號『「消えない謎 桶川ストーカー事件」捜査員連続自殺の怪』
  27. ^ 森史雄. 桶川ストーカー殺人事件10年目の呪縛 民事トラブルに積極介入する埼玉県警の「大暴走」. ZAITEN. 2009-04-01, 53 (4): 134–135. 

文獻

  • 鳥越俊太郎、取材班『桶川女子大生ストーカー殺人事件』(メディアファクトリー、2000年)ISBN 978-4840101592
  • 鳥越俊太郎、小林ゆうこ『虛誕-警察に作られた桶川ストーカー殺人事件』(岩波書店、2002年)ISBN 978-4000225229
  • 蒲俊郎『おとなのIT法律事件簿』(インプレスR&川上、2013年)ISBN 978-4844395768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