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問孟
梁問孟(1538年—1607年),字尚賢,號靜齋,河南衛輝府新城縣人,軍籍。
梁問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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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中憲大夫都察院協理院事左僉都御史 | |
籍貫 | 河南衛輝府新城縣 |
字號 | 字尚賢,號靜齋 |
出生 | 嘉靖戊戌七月二十九日 |
逝世 | 萬曆三十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
配偶 | 元配劉氏、繼配楊氏,累封恭人 |
親屬 | 曾祖梁鐸,祖梁景方,父梁大朝,前母鄭氏;張氏;繼母張氏;(子)梁旭徵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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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梁問孟七月二十九日生,行一,由縣學生中式嘉靖四十年辛酉科河南鄉試第四十六名舉人,會試中式第八名,以《易經》在二十八歲時中式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第三甲第三百名進士[1]。吏部觀政。
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十月梁問孟獲授浙江西安縣知縣,隆慶四年(1570年)八月選授刑科給事中,次年(1571年)四月升戶科右給事中,十月升刑科左給事中,負責巡視京營,上陳營務十二事,又彈劾太僕寺卿楊賢衰老、通政司右參議王汝言庸劣,結果楊賢致仕,王汝言降職。六年(1572年)閏二月他再升兵科都給事中,萬曆帝繼位後於七月外任福建右參政,因父親逝世回鄉。
萬曆三年(1575年)八月梁問孟服闕,除授四川右參政駐守順慶,六年(1578年)八月升四川按察使,七年(1579年)九月升山西右布政使,入覲後在八年(1580年)正月考察,六月調官陝西按察使,兩個月後就因違禁使用馳驛降三級。十年(1582年)六月,他得起補為湖廣右參議兼僉事,九月升官本省按察司副使,十一年(1583年)八月升為山西左參政,十二年(1584年)二月又升山西按察使,同年十一月升陝西右布政使。十三年(1585年)擔任陝西鄉試提調官,代左布政使入覲,十四年(1586年)正月補升左布政使,很快在三月晉職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寧夏,十六年(1588年)十月升為左僉都御史、協理院事,得蒙恩賜宴,未滿一個月因母親去世回鄉。十九年(1592年)七月被巡視寧夏邊務的尚寶司司丞兼御史周弘禴參奏被罷職,到三十五年(1607年)去世,四十三年(1615年)六月賜祭葬一壇,四十七年贈左副都御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