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堯華(?—?),字欽甫,號陶宇[1]河南睢陽衛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萬曆七年(1579年)己卯科舉人第六名(亞魁),三十五年(1607年)丁未科會試二百十四名,二甲十一名,未廷試。登三十八年(1610年)庚戌科進士,授戶部主事,升員外、郎中,出為敘州府知府,調繁湖廣安慶府,安慶濱大江,為湖廣、江西等處沖道,鹽商經過,歲有號銀三千餘金,堯華一概放行捐免,各屬解到糧銀火耗歲萬餘金,亦悉駁回,令抵免百姓來年正供,或以常例勸之,正色叱曰:侵漁耳,何常例之有?升陝西按察司副使,分巡關南。時妖寇余士乾聚徒猖獗,攻殘洋、鳳等縣,百姓苦之。堯華設計擒獲渠魁三十九人,餘黨悉平,撫按題留,天啟元年(1621年)加升本省關南道右參政[2]。與閹宦何允中有隙,遂致仕歸[3]。歲時出遊,止乘一小車,里居幾廿年,年八十三卒於家[4]

參考資料

  1. ^ 《萬曆三十五年丁未科進士履歷便覽》:楊堯華,陶宇,易五房,戊辰十月二十七日生,睢陽未人,己卯鄉六名,丁未會二百十四名,二甲十一名,未廷試。曾祖藻;祖紀;父用實。
  2. ^ 《明熹宗哲皇帝實錄卷之十三》:天啟元年八月,加陝西按察司副使楊堯華布政司參政,留任。
  3. ^ 《明熹宗哲皇帝實錄卷之二十四》:天啟二年七月,陝西巡撫呂兆熊劾關南道布政使司右參政楊堯華,以病致仕。
  4. ^ 《睢州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