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安吳氏民居
江安吳氏民居位於四川省宜賓市江安縣,文物遺址年代判定為清。2012年7月16日公佈為第八批四川省文物保護單位[1]。
江安吳氏民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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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 |
地址 | 四川省宜賓市江安縣 |
時代 | 清代 |
編號 | 243 |
認定時間 | 2012年7月16日 |
江安吳氏民居位於四川省宜賓市江安縣江安鎮二社區煙巷子16號,建於清嘉慶二年(1797),左右以封火牆與毗鄰民居相隔,形成一個獨立的四合大院,佔地面積1400平方公尺,建築面積2235平方公尺。民居縱深三進,前廳(含大門)、中廳、客廳依次置於一縱軸線上。民居為條石基礎,硬山式磚木結構建築,建築構架多為抬梁、穿斗混合構架方式、中廳明間為抬粱式、後廳為五架抬梁,其餘均為穿斗式建築風格。江安吳氏民居建築佈局合理,裝飾華麗獨特,是研究18世紀以來川南小鎮民居建築的實物佐證,具有較高的歷史、藝術和科研價值。2011年,江安吳氏民居被宜賓市人民政府公佈為市級文物保護單位[2]。
註釋
- ^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公佈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名單的通知」,川府函[2012]149號,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省政府核定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共計484處),現予公佈。各地、各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按照「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工作方針,正確處理文物保護與合理利用的關係,切實做好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工作。四川省人民政府,2012年7月16日
- ^ 關於印發《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的通知,川文物保函〔2013〕128號,各市、州文化(文物)局,省直文博單位:為有效保護全省不可移動文物,進一步鞏固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成果,省政府於2012年7月核定公佈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為切實加強和規範全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我局組織開展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以下簡稱《簡介》)的編制工作。該《簡介》在專家審核和徵求各地文物部門意見的基礎上已由我局核定。現將《簡介》印發全省,請各地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參照《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標誌說明、記錄檔案和保護管理機構工作規範(試行)》的相關要求,及時完善本轄區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四有」基礎工作。特此通知。附件:《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四川省文物管理局 201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