滄浪號劫機事件
此條目沒有列出任何參考或來源。 (2019年11月4日) |
滄浪號劫機事件(韓語:창랑호납북사건/滄浪號拉北事件)發生於1958年2月16日,韓國國家航空公司(現大韓航空的前身)的DC-3客機被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的特務劫持。這次事件是韓國航空史上首宗劫機事件。
事件概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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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1958年2月16日 |
摘要 | 劫機 |
地點 | 韓國平澤市 |
飛機概要 | |
機型 | DC-3 |
營運者 | 韓國國家航空 |
註冊編號 | HL106 |
乘客 | 31 |
機組人員 | 3 |
死亡 | 0 |
生還者 | 34 |
劫機過程
1958年,韓國國家航空公司DC-3(飛機註冊編號:HL106,名為「滄浪號」,韓語:창랑호)客機載着30名乘客、3名機組人員以及1名美軍軍事顧問團人員從釜山飛往漢城。飛機在11點30分起飛,但是飛到平澤上空時,被數名特務劫持。劫持者要求客機飛往平壤,結果飛機強制降落在朝鮮平壤市的平壤順安國際機場。
朝鮮通過媒體宣佈一架韓國國家航空公司的飛機向朝鮮當局投誠。
2月20日,韓國警方宣佈朝鮮特務金澤善等3人是此次劫機的主犯。5天之後,警方以「幫助特務執行此計劃」為理由,逮捕奇德永等3人。
韓國國會在2月22日通過『譴責朝鮮劫持民航機』的決議,政府向16個「韓戰參戰國」發表了協助信息。兩天後,這些國家通過軍事停火委員會要求朝鮮當局釋放乘客和機組人員,返還機體。朝鮮在1958年3月6日,釋放了除一名空服人員,一名嬰兒等7人之外的其他人員。
但是朝鮮沒有返還飛機。這使韓國國家航空公司經營上遭受很大的打擊。
被韓國當局逮捕的奇德永等3人中,除奇德永判有期徒刑7年外其餘兩人均無罪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