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蘭走廊

一个政治地理概念

波蘭走廊(德語:Polnischer Korridor波蘭語Korytarz polski)是德國在1919年根據凡爾賽條約割讓予波蘭的一塊狹長領土,現在是波蘭的領土,位於波美拉尼亞地區。在北端,走廊的寬度僅僅有40公里長,將東普魯士與德國其他領土分開。當時領土分配是基於三項考慮:

  • 歷史原因:該地區在15世紀至18世紀曾經是波蘭王國波蘭立陶宛聯邦的一部分 (1453年/1466年至1772年),直至這地區被普魯士王國吞併,並且一直為德意志帝國的一部份[1][2]
  • 種族原因:波蘭人佔地區人口的大部分,尤其在維斯瓦河西岸、但澤附近,而德籍居民佔相對少數。
  • 政經原因:波蘭人認為,如果新獨立的波蘭沒有延伸至波羅的海的海岸線,他便會在經濟、以至政治上依賴德國。英國法國都希望借着波蘭在東線來制衡德國,故此這種論調獲得支持。
波蘭走廊

讓波蘭擁有海岸線也正是美國總統伍德羅·威爾遜的理論之一。他在1918年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前發表了著名的十四點和平原則,其中第十三點就是應該讓波蘭獨立——她的領土將會包括住着波蘭人的領地;要確保她擁有自由、安全的海岸線。在國際公約之下,波蘭將可享政治、經濟上的獨立。

重要港口但澤(今格但斯克)的居民絕大多是德國人,如果像上西里西亞那樣公投,必然導致這一位於維斯瓦河口的重要城市歸於德國,於是國際聯盟在沒有準許公投的情況下,把該港變為受它保護的但澤自由市。為了減少對但澤的依賴,波蘭在附近建立了新的海港格丁尼亞

德國的反應

無容置疑,割讓領土令德國人十分憤怒。所有第二次世界大戰前的德國政府,都拒絕根據凡爾賽條約下的德國東部邊界。例如:德國領導人古斯塔夫·施特雷澤曼因他對西方國家的友好政策著名,更在1925年簽署羅加諾公約,確認德國與法國、比利時接壤的西部邊界。但是,他好幾次宣稱拒絕用同樣的方式確認東部邊界。

由於德國領土被一分為二,東普魯士的經濟發展被嚴重阻礙。1922年,德國運輸部為此成立航海服務(Seedienst Ostpreußen)連接兩地,減少依賴陸路交通。

1933年,希特拉領導的納粹黨奪權成功。希特拉大肆宣揚與波蘭修好,促成1934年的德波互不侵犯條約。但德國分別在1938年及39年吞併奧地利與瓜分吞併捷克斯洛伐克後,隨即納粹德國就對波蘭虎視眈眈。

1939年初,納粹德國進一步要求兼併但澤,又想建立連接德國本部與東普魯士的跨境公路。在擔心德國擴張的英法兩國支持下,波蘭政府在3月拒絕以上要求。9月1日,納粹德國入侵波蘭,把以前割讓予波蘭的一切領土和波蘭西部全數吞併為自己的省份。

1945年德國戰敗。在波茨坦會議上,盟軍答應蘇聯的要求,把被蘇軍佔領的波蘭重劃邊界。奧德河-尼斯河線以東,包括波蘭走廊和但澤的德國領土盡數被割讓予波蘭。1953年,東部邊界由東德確認,再分別在1970年及1990年獲得西德與重新統一的德國承認。

參考文獻

  1. ^ A History of Western Civilization: Then came the acquisition of Prussia (separated from Brandenburg by the "Polish corridor") page 382, author Roland N. Stromberg Dorsey Press 1969.
  2. ^ The Scandinavians in History. "Brandenburg, by the acquisition of Eastern Pomerania besides other territories within the empire was firmly established on the Baltic, though a Polish corridor running between Eastern Pomerania and East Prussia to Danzig denied her all she desired", page 174, author Stanley Mease Toyne. Ayer Publishing 1970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