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卑
洪卑爵士(英語:Sir Edmund Grimani Hornby,1825年5月29日—1896年11月17日),本名埃德蒙·格里馬尼·霍恩比,大英帝國專職治外法權的法官,英國在尹士坦丁堡最高領事法院(駐奧斯曼帝國)與英國在華及在日最高法院(駐清朝上海租界,時稱「大英按察使司衙門」)始創者及首任首席大法官(「大英按察使」)。父親是英國猶太人,母親出身意大利城邦貴族的名門格里馬尼家族。[1]大英帝國授下級勛位爵士。
引用文獻
- ^ Unless otherwise noted, bibliographical information is from Hornby's obituary in the Times, November 20, 1896, p9
這是一篇與英國人物相關的小作品。您可以透過編輯或修訂擴充其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