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等處承宣布政使司
湖北布政使司,是中國清代設立的一布政使司,領今湖北省大部分地區。
明代其地屬湖廣承宣布政使司。後設湖廣巡撫及湖廣總督。清聖祖康熙三年(1664年),分置湖北布政司,領八府:武昌府,漢陽府,黃州府,安陸府,德安府,荊州府,襄陽府,鄖陽府。並設湖北巡撫。雍正六年(1728年),升歸州為直隸州。十三年(1735年),升夷陵州為宜昌府,降歸州屬宜昌府。以恩施縣治置施南府。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升荊門州為直隸州。光緒三十年(1904年),升鶴峰州為直隸廳。東至安徽宿松;南至湖南臨湘;西至四川巫山;北至河南羅山。廣二千四百四十里,袤六百八十里。面積五十八萬九千一百一十六平方里。宣統三年,5055091編戶,23917228口。共領10府,1直隸州,1直隸廳,60縣。
參考文獻
- 《清史稿》,中華書局點校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