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拉布滿語ᡠᠯᠠᠪᡠ轉寫Ulabu;1843年—1891年1月3日),沙濟富察氏,紹雲,又字紹庭少雲[1]滿洲鑲黃旗人。清朝政治人物、書法家。

富察烏拉布
大清工部左侍郎正白旗滿洲副都統提督福建學政
族裔滿洲
旗籍滿洲鑲黃旗
字號字紹雲,又字紹庭、少雲
出生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
大清京師
逝世光緒十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1891年1月3日)
大清福建省福州府
出身
  • 咸豐十一年辛酉科舉人
  • 同治十三年甲戌科進士出身
經歷
  • 國子監典簿
  • 翰林院庶吉士
  • 翰林院編修
  • 翰林院侍講
  • 日講起居注官
  • 翰林院侍讀
  • 右春坊右庶子
  • 左春坊左庶子
  • 翰林院侍講學士
  • 翰林院侍讀學士
  • 內閣學士兼禮部侍郎銜
  • 工部右侍郎
  • 工部左侍郎
  • 署鑲白旗蒙古副都統
  • 管理溝渠河道大臣
  • 備查壇廟大臣
  • 鑲紅旗滿洲副都統
  • 正黃旗漢軍副都統
  • 署吏部右侍郎
  • 提督福建學政
  • 正白旗滿洲副都統

經歷

咸豐十一年(1861年)辛酉順天鄉試舉人

同治十一年(1872年)大挑二等,選授國子監典簿

同治十三年(1874年)甲戌科第二甲第七十五名進士出身。選翰林院庶吉士[2]

光緒二年(1876年):四月散館,授翰林院編修[3]。充國史館協修

三年(1877年):升翰林院侍講

四年(1878年):以翰林院侍講充文淵閣校理

五年(1879年):改翰林院侍讀。充日講起居注官武英殿協修。

七年(1881年):升任右春坊右庶子

八年(1882年):改左春坊左庶子。五月,充四川鄉試正考官[4]。六月初五日,擢翰林院侍講學士[5]

九年(1883年):二月,奏陳:「陝甘回務不靖。宜加籌畫一摺。據稱陝省回。時常滋事。商州大荔一帶。劫案疊出。地方官遇有漢回詞訟之案。率多含混了事。甘肅平涼府屬化平川等處。安插投誠叛回。不下數十萬。現在生齒日繁。聞亦有蠢動之勢。請飭防患未然。」上諭:「陝甘地方漢回雜處。最易滋事。一切詞訟案件。無論是漢是回。總須持平辦理。投誠叛回。如有桀驁不馴。尤宜加意防範。毋任滋生事端。著譚鍾麟、馮譽驥、各就地方情形。督飭所屬認真撫輯。務使漢回相安。並將防兵隨時訓練。以期有備無患。」

六月,受命充賽音諾顏部賜奠大臣,致祭扎薩克多羅郡王;奏陳:「此次致祭三音諾彥,取道臺路,自默霍爾噶順至賽爾烏蘇各臺,旱災甚重,駝馬倒斃殆盡。亟宜疏通要差,並詳查被災輕重,及嚴禁私載貨物。」上諭:「亟應設法辦理。以通臺路。著吉和永德於商都大馬內。挑選健駝。分給被災各臺。以應要差。昨據戶部籌撥銀五萬兩。為該處辦賑各項要需。著即分析確查。實係被災者加意撫恤。如有藉災為名。藏匿駝馬。亦不得任令委卸至各城差務。由臺經過。尤應於出張家口時、嚴禁私載貨物。以省臺力。並著該都統等隨時嚴查。毋稍瞻徇。」後轉任侍讀學士。十二月十五日,擢任內閣學士禮部侍郎[6]

十年(1884年):二月,偕同工部侍郎孫毓汶以內閣學士前往湖北查辦學政「書價銀」事件。四月,偕同孫毓汶赴安徽偵查候補道員劉傳楨「納賄招權、侵蝕帑項」案件。五月十五日,擢工部右侍郎,兼管錢法堂事務[7]。閏五月初二日,轉工部左侍郎,赴湖北查辦鄖西縣廩生余瓊芳命案。

六月,赴江西查辦廣信府知府董兆奎「勒捐酷刑」案件。八月,赴安徽查辦署壽州知州沈慶立「不理民事、延置盜案」案件,回京途中再轉往河南查辦巡撫鹿傳霖遭彈劾「剛愎貪婪、假公濟私」案、開歸陳許道侵貪河工銀案。九月,重新偵查教黨張懷松等謀反襲擊府城一案。[8]

十一年(1885年):正月,授正黃旗漢軍副都統[9];以工部左侍郎盤查三庫,兼管理右翼幼官學。充任順天鄉試監臨[10]。受命勘查明陵工程。

十二年(1886年):正月二十四日,以工部左侍郎差任會試知貢舉[11];三月初九日入闈,侍郎職務由師曾兼署。受命勘查東陵西陵工程。

十三年(1887年):二月初七日,丁憂守孝,侍郎職務由宗室敬信兼署。五月,以工部左侍郎署理鑲白旗蒙古副都統[12]。受命勘查東陵工程。兼充管理溝渠河道大臣備查壇廟大臣

十四年(1888年):四月,調任鑲紅旗滿洲副都統[13]。六月,以工部左侍郎署理吏部右侍郎[14]。八月初一日,以工部左侍郎出差任提督福建學政,侍郎職務由崇禮兼署。十一月,調任正白旗滿洲副都統[15]

十五年(1889年):正月,因光緒帝大婚禮成,獎敘賞加二級[16],仍任工部左侍郎、正白旗滿洲副都統、福建學政。

光緒十六年(1890年):密奏福建、臺灣浙江現任藩司臬司知府實缺與各官員考語[17]。十一月二十三日卒於任上[18],年四十八歲,上諭依例賜予卹典。

烏拉布居官辦事公允,體恤民情。另曾充任考試漢廕生閱卷大臣拔貢覆試閱卷大臣、朝考閱卷大臣、覆勘各直省鄉試試卷大臣、進士朝考閱卷大臣、考試試差閱卷大臣;時常徹夜校閱試卷,惟恐有考生遭到屈枉壓抑;武考生須考試步行射箭,烏拉布因自身擅長步射,也親自指點之[19]。擅長書法,楷書[20]

家庭

註釋

  1. ^ 法式善清秘述聞三種》卷八、《皇清書史》卷六
  2. ^ 大清穆宗毅皇帝實錄》卷三六六
  3. ^ 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三十
  4. ^ 《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一四六
  5. ^ 軍機處檔123781號
  6. ^ 《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一六四、一七五
  7. ^ 《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一八二、一八三
  8. ^ 《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一八五、一八七、一九一、一九二、一九三、軍機處檔129663號〈奏為奉諭往河南查覆巡撫鹿傳霖被參各款由附片〉
  9. ^ 《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二百一
  10. ^ 《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二一一
  11. ^ 《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二二三
  12. ^ 《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二四三
  13. ^ 《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二五四
  14. ^ 《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二五六
  15. ^ 《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二五八、二六一
  16. ^ 《大清德宗景皇帝實錄》卷二六五
  17. ^ 宮中檔408017612號
  18. ^ 1891年1月3日,任期至光緒十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即1891年2月1日。
  19. ^ 《思恩太守年譜》卷四
  20. ^ 李放《皇清書史》卷六
  21. ^ 《爱新觉罗宗谱》4册甲四第1717页. 

參考文獻

官銜
前任:
無定員
內閣學士
光緒九年十二月辛酉-光緒十年五月己丑
1884年1月12日-1887年6月8日在任
繼任:
無定員
前任:
景善
滿工部右侍郎
光緒十年五月己丑-光緒十年閏五月乙巳
1801年9月2日-1884年6月24日在任,降調
繼任:
熙敬
前任:
景善
滿工部左侍郎
光緒十年閏五月乙巳-光緒十六年十二月戊午
1884年6月24日-1891年2月1日在任,卒
差福建學政期間由崇禮兼署
繼任:
裕德
前任:
陳學棻
提督福建學政
光緒十四年八月初一庚辰(1888年9月6日)任
繼任:
沈源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