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爾蘭眾議院
立法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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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爾蘭眾議院(愛爾蘭語:Dáil Éireann,愛爾蘭語發音:[d̪ˠaːlʲ ˈeːrʲən̪ˠ])是愛爾蘭國會的下議院。每五年至少直選一次,選舉基於比例代表制,以單一可轉移票制為手段。在愛爾蘭憲法框架內,它有權通過任何法律,並提名及罷免總理。自1922年開始議院會議在都柏林倫斯特大樓召開。
愛爾蘭眾議院 Dáil Éirean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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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類 | |
種類 | |
領導 | |
施蒙·夏里斯(愛爾蘭統一黨) | |
反對派領袖 | |
結構 | |
議員 | 160 |
政黨 | 聯合執政 (84)
在野 (75) 議長(1 — Seán Ó Fearghaíl) |
選舉 | |
上屆選舉 | 2020年2月8日 |
會議地點 | |
眾議院議事廳 都柏林倫斯特府 | |
網址 | |
www |
成員
愛爾蘭眾議院由160名議員組成,從39個選區透過可轉移單票制比例代表制選舉產生,任期不超過五年。愛爾蘭憲法規定最少每20,000人,最多每30,000人選出一名議員。每個選區選出三到五名議員,依憲法規定每個選區至少選出三個議員。
如總統依總理的請求解散眾議院,選舉必須在三十天內舉行。
權力
眾議院是愛爾蘭國會組成的三個部分之一,另外兩個是愛爾蘭總統和參議院,但憲法賦予眾議院的權力使其佔有主導地位。眾議院批准總理及內閣提名,還可以通過對政府不信任動議,假如議會表決通過不信任動議,總理必須辭職或解散議會。眾議院也可以提出憲法修正案。
眾議院通過的法案大多成為法律。總統在與國務委員會諮商後,可將法案提交給愛爾蘭最高法院以檢視其是否合憲。如果法院認為該法案不符合憲法,總統不得簽署該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