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察·亨利·李

李察·亨利·李(英語:Richard Henry Lee,1732年1月20日—1794年6月19日)是一位來自維珍尼亞州的美國政治家,以李決議(Lee Resolution)而聞名,該決議是第二屆大陸會議上要求殖民地獨立於大不列顛的議案。他是《邦聯條例》的簽署人,1776年6月的「獨立決議」促成了李參與簽署的《美國獨立宣言》。他還擔任了一年的大陸會議主席,1789年至1792年,他擔任維珍尼亞州參議員。

李察·亨利·李
華盛頓特區美國國家肖像館的一副李的畫像
美利堅參議院臨時議長
任期
1792年四月18日—1792年十月8日
前任約翰·蘭登
繼任約翰·蘭登
維珍尼亞州的聯邦參議院議員
任期
1789年3月4日—1792年10月8日
前任初始就職
繼任約翰·泰勒
第四屆邦聯會議主席
任期
1784年9月30日—1785年9月4日
前任湯馬士·米夫林
繼任約翰·漢考克
邦聯會議維珍尼亞代表
任期
1784年11月1日—1787年10月30日
維珍尼亞下議院議員,來自威斯特摩蘭縣
任期
1758年9月14日—1776年5月6日
前任柯士甸·華盛頓
繼任職位廢棄
個人資料
出生(1732-01-20)1732年1月20日
維珍尼亞殖民地威斯特摩蘭縣斯特拉特福莊園
逝世1794年6月19日(1794歲—06—19)(62歲)
美國 美國維珍尼亞州威斯特摩蘭縣尚蒂伊英語Chantilly (Montross, Virginia)
政黨反行政派
配偶安妮·艾萊特 (卒於1768)
安妮·平卡德
兒女13
父母湯馬士·李
漢娜·夏里遜·盧德
專業法律
簽名

他是李氏家族的一員,該家族是在維珍尼亞政治中有着歷史影響的家族。

早期生活和教育

一生

北美決議

會議主席

政治職務

個人生活和家庭

遺產

大眾文化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