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方根
此條目沒有列出任何參考或來源。 (2013年1月8日) |
如果一個數的立方等於,那麼這個數就是的立方根,其中稱為被開方數,而可以是正數、0、負數或虛數。例如3的立方為27,那麼這個數3就是27的一個立方根(在實數範圍內)。若是正實數,這個乘積相當於一個邊長為的立方體的體積。
符號
在實數系中,實數 的立方根通常用 表示,可讀作「 的立方根」,「立方根 」或「根號 開三次方」。
值得注意的是,某個實數 的立方根在複數系中可能有1個,或者2個,或者3個[查證請求],但在實數系中有且僅有1個。即在實數系中,實數 的立方根唯一確定。習慣上,三次根號 僅用來表示實數解。例如: 僅表示實數1,而不表示複數 ,與 。
1的立方根
即解 ,解法如下:
令 ,則 ;反之,令 ,則 。由以上的式子可看出 的特性有:
- (將 代回 求得)
故 可代表 中的任何一數,即 為1的立方虛根。
數值方法
符號史
1220年意大利人斐波那契第一次使用 來表達立方根, 源於拉丁文radix的首字母,意思為「根、方根」。
十七世紀初時,法國數學家笛卡爾(1596-1650)在他的著作幾何學中第一次使用不連續的「√」及「 ̄」表示根號,其中「√」為小寫r的變形。到了18世紀中葉,數學家盧貝(Loubere)將前面的方根符號與線括號一筆寫成,並將根指數寫在根號的左上角,以表示高次方根(根指數為2時,省略不寫)。從而,形成了我們現在所用的開方符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