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星獎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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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星獎章,是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中央革命軍事委員會授予軍人的一種獎章。由中華蘇維埃中央革命軍事委員會決定和授予,自1933年起啟用,1934年停授。授予的對象是中國工農紅軍的軍人和文職人員。
紅星獎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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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型 | 軍事勳章 |
國家/地區 | 中華蘇維埃共和國 |
頒發單位 | 中華蘇維埃共和國 |
頒授資格 | 中國工農紅軍的軍人和文職人員 |
狀態 | 不再頒發 |
設立時間 | 1933年7月9日 |
首次頒發 | 1933年8月1日 |
最近頒發 | 1934年8月1日 |
頒發總數 | 不明 |
紅星獎章分為三個等級,即一等紅星獎章、二等紅星獎章和三等紅星獎章。是中國共產黨軍隊歷史上頒發最早的全軍性質獎章。
歷史
1933年7月,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中央革命軍事委員會決定以每年8月1日為建軍節並進行慶祝活動。7月9日,中華蘇維埃中央革命軍事委員會決定於第一個八一建軍節進行授勳活動,向中國工農紅軍有功人員頒發紅星獎章。名義上,紅星獎章的頒發應該面向全體紅軍指戰員,但由於各根據地之間交流不便,紅星獎章的授予工作只在中央紅軍、中央紅軍所屬地方紅軍部隊內進行。
1933年8月1日,進行了第一次頒發,共頒發一等紅星獎章給8人,二等紅星獎章給34人,三等紅星獎章給53人。
1934年8月1日,中革軍委發佈由主席朱德、副主席周恩來和王稼祥聯名簽發的《司字第卅九號命令——為在與敵五次戰役中有特殊戰績的指戰員頒發紅星獎章》。這份命令詳細列明了獲獎者所在部隊、職務、姓名、授獎是由概略和授獎等級。這次未頒發一等紅星獎章。第二次頒發共頒發二等紅星獎章給7人,三等紅星獎章給人67人。此後,由於紅軍第五次反圍剿的失敗並進行長征,紅星獎章的頒發中斷。
1989年10月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中國人民解放軍總政治部發佈《民政部、總政治部關於榮獲紅星獎章的犧牲、病故軍人增發撫恤金的通知》指出,1933年、1934年「八一」建軍節,中央革命軍事委員會曾先後兩次頒發過一、二、三等紅星獎章,「這是紅軍時期軍隊頒發的最高等級的獎勵」。為了優待當年這些紅星獎章獲得者,經研究確定,榮獲一、二、三等紅星獎章者可享受現在中央軍事委員會授予榮譽稱號的待遇。如上述人員仍系現役軍人(含保留軍籍的軍隊離休幹部),凡《軍人撫恤優待條例》公佈實施後犧牲病故的,按照規定增發應領一次性撫恤金的35%。
授予
資格
紅星獎章分為一等、二等、三等共三個級別:
- 一等發給「領導全部或一部革命戰爭之進展而有特殊功績的」人員。
- 二等發給「在某一戰役當中曾經轉變戰局而獲得偉大勝利的」人員。
- 三等發給「經常表現英勇堅決的」人員。
名單
由於紅星獎章頒發年代久遠,又處於戰爭時期,至今為止沒有一份官方的紅星獎章全部獲獎者名單,僅有部分獲獎者名單。
一等紅星獎章
1933年中革軍委發佈關於《關於制定、頒發紅星獎章的命令》決定向南昌起義負責者和軍中有特殊功勳的指戰員頒發一等紅星獎章。8月1日首次頒發。
《徐向前傳》明確記載,1935年,紅軍一、四方面軍會師後,為徐向前、陳昌浩頒發一等紅星獎章。但中國人民革命軍事博物館研究員表示並無此事。也有人說何畏也獲得過。
二等紅星獎章
- 1933年:陳毅、張雲逸、羅瑞卿、蕭克、何長工、羅炳輝、陳伯鈞、李達、李聚奎、畢占雲、滕代遠、彭紹輝、王諍、孔荷寵、曾希聖、聶榮臻、王耀南、邱創成、毛澤覃、周子昆、彭雪楓、李青雲、袁血卒、李賜凡、朱良才、袁國平等。
- 1934年:陳毅(第二次)、尋淮洲、樂少華、洪超、王耀南 符竹庭、易蕩平、王永瑞(即王蘊瑞)、夏忠興等
有觀點指出,陳光曾獲得二等紅星獎章,具體信息不詳。不能完全確定的有:肖克、王如痴、王稼祥、劉伯承、徐彥剛、周昆、劉海雲、吳高群、張純卿、彭超、曠朱權
三等紅星獎章
- 1933年:程子華、王震(紅軍總部偵聽科長)、李天佑、楊得志、楊勇、蘇振華、曹祥仁、鄒畢兆等。劉振亞、梁興初、馬金福、胡九春、鍾元洪、謝遠嵩(大多誤為「松」)、宋裕和。
- 1934年:王松青、黃珍、龍德生、許洪飛、李祉清、李寶生、李雄輝、吳占昌、吳德勝、張壽春、張德見、莫坤、唐秋光、彭明生、謝發生、謝朝章、羅榮桓等
- 1935年1月,中央紅軍強渡烏江天險後,中革軍委向戰鬥英雄毛振華連長頒發了紅星獎章,推測應為三等。
- 埃德加·斯諾在《西行漫記》中記載長征時:「安順場和瀘定橋的英雄們,因為他們驚人的勇敢,都得了紅星獎章,這是中國紅軍最高級的獎章。」
有觀點指出,黃永勝曾獲得三等紅星獎章,具體信息不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