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瑟夫·德沙
約瑟夫·德沙(英語:Joseph Desha,1768年12月9日—1842年10月11日)是美國肯塔基州的第9任州長,曾擔任該州的聯邦眾議員。德沙生於賓夕凡尼亞州,他的祖先是雨格諾派人士,在國王路易十四廢除南特敕令後逃離法國來到新大陸。德沙的家人最終定居的地方位於今田納西州索姆奈縣縣城加拉廷(Gallatin)附近,在此和當地印第安人發生許多小規模衝突。德沙的兩個兄弟在這些衝突中被殺,他之後志願參加西北印第安戰爭,還參與有「瘋狂的安東尼」之稱的安東尼·韋恩將軍在8月20日擊潰印第安人的鹿寨戰役。定居梅森縣後,德沙當選州議員,同期在州民兵部隊服役並多次獲得晉升,官拜少將。
約瑟夫·德沙 Joseph Desha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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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任肯塔基州州長 | |
任期 1824—1828 | |
前任 | 約翰·亞岱爾 |
繼任 | 湯馬士·梅特卡夫(Thomas Metcalfe) |
美國眾議院議員 來自肯塔基州第第四國會選區 | |
任期 1813年3月4日—1819年3月3日 | |
前任 | 李察·門特·約翰遜 |
繼任 | 湯馬士·梅特卡夫 |
美國眾議院議員 來自肯塔基州第第六國會選區 | |
任期 1807年3月4日—1813年3月3日 | |
前任 | 佐治·M·貝丁格(George M. Bedinger) |
繼任 | 所羅門·P·夏普 |
個人資料 | |
出生 | 賓夕凡尼亞州門羅縣 | 1768年12月9日
逝世 | 1842年10月11日 肯塔基州佐治敦 | (73歲)
政黨 | 民主共和黨 |
配偶 | 瑪嘉烈·布萊索(Margaret Bledsoe) |
兒女 | 共13個孩子,其中包括艾薩克·B·德沙(Isaac B. Desha) |
親屬 | 羅拔·德沙(Robert Desha)的哥哥 |
專業 | 軍人、農民、州長 |
軍事背景 | |
效忠 | 美國 |
服役 | 肯塔基民兵 |
服役時間 | 1793至1794年 1813 |
軍銜 | 少將 |
參戰 | 西北印第安戰爭, 1812年戰爭 |
1807年,德沙當選聯邦眾議員,開始自己連續12年的國會議員任期。作為民主共和黨鷹派人士,他支持1812年戰爭,並於1813年志願入伍參戰,在泰晤士河戰役中統領一個師。戰爭結束後德沙重返國會,成為唯一投票反對1816年賠償法的肯塔基州議員。這一法案非常不得人心,幾乎所有投下支持票的肯塔基州議員之後都失去自己的議席,德沙則因這一反對得以連任。1818年,德沙選擇不再尋求連任,並於1820年首度出馬競選肯塔基州州長,但敗給了約翰·亞岱爾。到1824年時,肯塔基州的經濟已遭1819年大恐慌摧毀,德沙再度競選州長,承諾解救州內農民和投機商欠下的大筆債務。他以絕對多數贏得選舉,而支持債務減免的黨羽也獲德州議會兩院的多數。德沙和州議會多數通過的減債立法遭肯塔基州上訴法院推翻後,州議會廢除該院並建立另一個最高法院代替,德沙也任命多位支持債務減免的黨羽到這個法院任職。上訴法院拒絕承認議會此舉的合法性,新老法院爭議由此產生,肯塔基州內出現兩個最高法院。
雖然當選州長時很受歡迎,但德沙的聲譽卻因任期內的兩起爭議性事件受損。一起是他在特蘭西瓦尼亞大學校長賀拉斯·霍利辭職一事中扮演的角色。雖然許多宗教保守派人士因霍利的自由主義作派而反對他,但德沙對他的憎惡卻是源於霍利與政敵亨利·克萊的友誼。1825年末,德沙在州議會強烈譴責霍利,導致後者辭職。德沙的聲譽還因自己的兒子艾薩克犯下殺人重罪受到重創。身為州長的德沙對案件審理產生很大影響,先後有兩次有罪判決被推翻。艾薩克在等待第三次受審前試圖自殺,州長於是給自己的兒子簽發特赦令。這些爭議,連同肯塔基州經濟狀況的改善,令德沙的政治對手得以在1825和1826年的立法選舉中獲勝。新議會推翻德沙的否決廢除了所謂的「德沙法院」,結束新老法院爭議。作為自己的最後一次反抗之舉,德沙揚言不會搬出州長官邸,但最終還是放棄立場,讓繼任州長、國民共和黨人湯馬士·梅特卡夫搬入。卸任州長後,德沙離開公眾視野,於1842年10月11日在兒子位於佐治敦的家中去世,終年73歲。
早年生活和事業
約瑟夫·德沙於1768年12月9日生於賓夕凡尼亞州的門羅縣,父母分別叫羅拔·德沙(Robert Desha)和伊莉諾·德沙(Eleanor Desha),惠勒(Wheeler)是母親的娘家姓[1]。他的祖上是雨格諾派法國人,於國王路易十四廢除南特敕令後為避免宗教迫害逃離法國[2]。德沙在賓夕凡尼亞州受到的教育程度有限[3],1781年,他與家人遷移肯塔基州費耶特縣,後於次年定居當時的坎伯蘭區(Cumberland district),這裏距如今田納西州索姆奈縣的縣城加拉廷很近[4]:14。德沙的弟弟羅拔之後將成為代表田納西州的聯邦眾議員[5]。
與其他大部分前線定居者一樣,德沙家族搬到田納西州後也經常與當地印第安人發生衝突,從15歲開始一直到22歲期間,德沙自告奮勇參加了多場對付這些原住民的軍事行動[6]:90,他的兩個並肩作戰的兄弟在一場戰鬥中陣亡[6]:91。戰爭結束後,德沙和威廉·惠特利(William Whitley)一起在肯塔基州的克拉布奧查德生活[7]。1789年12月,他和瑪嘉烈·「佩吉」·布萊索(Margaret "Peggy" Bledsoe)成婚[4]:14,兩人一共生了13個孩子[8]。1792年,一家人遷居肯塔基州梅森縣,德沙在這裏務農[1]。1794年,他參加了西北印第安戰爭,聽從威廉·亨利·夏里遜中尉指揮[9]。他還參與過有「瘋狂的安東尼」(Mad Anthony)之稱的安東尼·韋恩(Anthony Wayne)將軍在8月20日擊潰印第安人的鹿寨戰役[7]:118。
1797年,德沙以民主共和黨人身份入選肯塔基州眾議院,拉開了自己從政生涯的序幕[3]。1798年州眾議院就肯塔基決議案展開辯論期間,他擔任全體委員會主席[7]:120。1799至1802年間,他繼續擔任州眾議員,並於1802至1807年當選肯塔基州參議員[1]。從政同時,他還繼續在州民兵部隊服役,並於1798年1月23日獲得任命成為第29團少校[10]。1799年3月23日,德沙獲提升為上校,之後又在1805年9月5日成為準將並指揮肯塔基州民兵第7旅[10]。1806年12月24日,德沙軍拜少將並繼續指揮第7旅[10]。
聯邦眾議員和1812年戰爭
1807年,德沙在沒有競選對手的情況下當選聯邦眾議員,開始了自己連續12年的國會議員任期[11]:23。雖以演講技巧聞名,但他並不經常發表演說,稱自己最好是「多思考、少說話」[8]。他反對續簽美國第一銀行的特許,因為該銀大部分投資商都是外國人[12]:16,他還特別擔心其中的一位大股東正是大英帝國國王佐治三世[12]:16。當時有許多人認為英國君主正處在瘋狂的邊緣[12]:16。第一銀行的特許最終沒能在1811年得到續訂[12]:17。
德沙從政早期提倡保有充足的軍隊來保護美國領土免受英法兩國侵蝕[8]。他支持湯馬士·傑佛遜總統的1807年禁運法案及相關執行立法[13],屬鷹派議員。同樣來自肯塔基州的聯邦眾議院議長、眾議院鷹派人士領袖亨利·克萊任命德沙在第12屆聯邦國會(1811至1813年)期間進入眾議院外交事物委員會任職[13]。正如克萊所期望的那樣,德沙始終如一地支持交給眾議院審議的戰爭政策,其中包括為商船設立武裝、提高美國陸軍常備軍人數、授權總統占士·麥迪遜接受志願服兵役部隊等法案[13]。他對「梅肯一號法案」(Macon's Bill Number 1)感到不滿,認為只要「英國在美洲大陸上(還)擁有一個加拿大或是諾華斯高沙」,任何禁運和制裁都註定要失敗,不過他也承認,吞併加拿大之舉無論在經濟上還是軍人生命上都將付出巨大的代價[14]。1812年6月4日,他投票支持向英國宣戰,正式拉開1812年戰爭的序幕[13]。
國會任期結束後,德沙返回肯塔基州[13]。他響應州長艾薩克·謝爾比的號召志願入伍,參加威廉·亨利·夏里遜進軍上加拿大的戰役[13],獲任命為少將並成為肯塔基民兵第2師指揮官[13]。這個師包括第2、第5旅和第11團,共有3500人,在俄亥俄河畔的紐波特集結[13]。部隊加入夏里遜的作戰行動,迫使英軍撤出底特律,並在1813年10月5日泰晤士河戰役期間頂住了左翼英國印第安人同盟的攻勢,這場戰役也以美軍勝利告終[13]。據歷史學家貝內特·H·楊(Bennett H. Young)記載,德沙的老友威廉·惠特利在前一天晚上產生自己會戰死沙場的預感,因此把步槍和火藥筒交給德沙,請他轉交自己的太太,並且還帶有一份表達自己愛意的口信[7]:119,惠特利之後的確在次日的戰鬥中喪生[7]:119。
德沙接下來再度當選聯邦眾議員[13],對國會不尋求吞併上加拿大、無視英國徵用美國海員,試圖與英國實現和平的決定感到失望[13],對結束戰爭的根特條約也感到不滿[13]。1813年末到1814年初,國會兩度考慮授予威廉·亨利·夏里遜美國軍隊總指揮官的職位,德沙均表示反對,聲稱夏里遜曾在泰晤士河戰役後一度決定不對英軍將領亨利·普羅克特(Henry Procter)乘勝追擊,一直到艾薩克·謝爾比強烈敦促之下才採取行動[15]。最終國會在向西北集團軍表示感謝的決議案中去掉了夏里遜的名字,並且也沒有授予他國會金質獎章,這其中德沙的指控起到了決定性的作用[15]。但是,夏里遜和謝爾比都否認了德沙的說法,這個問題也開始對德沙的連任幾率產生不利影響,為此他收回了自己的部分說辭[15],聲稱他只是告訴了幾位朋友說戰役結束後,夏里遜在安大略省溫莎舉行的戰情會議上對乘勝追擊抱持謹慎態度,但是他並沒有親耳聽聞夏里遜和謝爾比就是否乘勝追擊一事產生的分歧[15]。
返回眾議院後,德沙開始變得趨於保守,對美國海軍的擴張一貫保持抵制態度[16]:184。他還反對戰爭部長占士·門羅在和平時期保持兩萬人常備軍的請求[17]。德沙認為,大規模常備軍會給那些倡導更大規模聯邦政府之輩增加稅收的藉口,建議常備軍只需要有6000人即可[17]。最終眾議院聯邦黨人和保守的民主共和黨人團結起來,以75票贊成,65票反對通過了德沙的提議[16]:160。但是,聯邦參議院通過的法案版本中要求的常備軍規模卻有1.5萬人[16]:160。法案於是提交裁委會決定,最終通過的常備軍規模為1萬人[16]:160。
第14屆聯邦國會期間,肯塔基州共有12位代表,只有德沙對1816年賠償法投了反對票[18]:35。這一由另一位肯塔基州國會議員李察·門特·約翰遜提出的法案修改了國會賠償金額,向每位議員支付每年1500美元的薪金,而不是原本國會開會期間每天6美元的數額[18]:35。事實證明,這項措施在選民中非常不得人心[18]:35。除當時非常受歡迎的約翰遜和亨利·克萊外,所有投票支持這一法案的肯塔基州國會議員之後都失去了自己的議席,要麼就是沒有尋求連任,要麼就是被另一位候選人擊敗[18]:36。
第15屆聯邦國會期間(1817至1819年),德沙擔任公共支出委員會主席[5]。1818年3月14日,他和其它數據上佔劣勢的議員一起投票反對南卡羅萊納州聯邦眾議員威廉·朗茲(William Lowndes)提出的一項法案,其中主張國會有權撥出適當數額的聯邦資金用於內部改善建設[16]:200。1818年,他沒有再尋求連任[5]。
1820年州長選舉
1820年的肯塔基州州長選舉共有4位候選人,德沙就是其中之一[1]。由於1819年大恐慌(美國歷史上首次重大金融危機)的影響,債務減免成為這場選舉的主要議題[11]:15。在任州長加百列·斯魯特(Gabriel Slaughter)曾為一些受該州大額債務人階層青睞的措施遊說,其中又以向美國第二銀行駐路易斯維爾和列克星敦分行徵收懲罰性稅收最為典型[11]:14。第二黨體系在這個年代尚未形成,但圍繞債務減免問題還是出現了兩大對立派系[11]:23。第一個派系主要由土地投機商構成,這些人大多通過信貸構買了大量土地,但因金融危機的影響而無法按時償還債務。這一派有賑災黨或賑災派之稱,主張通過更多對債務人有利的立法[11]:14。另一派則是反賑災黨或反賑災派(大部分成員是肯塔基州的上流社會階層,這其中又有大部分是土地投機商的債權人),他們要求其合同能夠在沒有政府干預的情況下得到履行[11]:15。他們聲稱,政府的任何干預都無法給予債務人有效幫助,這樣的做法只能導致經濟衰退的時間延長[11]:15。
德沙和賑災派立場一致,但1812年戰爭老將約翰·亞岱爾才是該派的領袖人物,安德魯·積遜譴責紐奧良戰役中的肯塔基州軍人是懦夫時,他曾非常公開的為自己的手下辯護,這也讓他的受歡迎程度得到提高[11]:23[19]:110。最終亞岱爾以2萬零493票贏得了這場選舉,另外3位候選人中威廉·洛根(William Logan)得到1萬9947票,德沙獲得1萬2418票,安東尼·巴特勒(Anthony Butler)9567票[1],賑災派黨徒還獲得了對肯塔基州議會兩院的控制權[11]:19。大部分的債務減免法案都在亞岱爾任職期間得以通過,但就在他的任期接近尾聲時,肯塔基州上訴法院裁定一項很受歡迎並且影響較大的債務減免法違憲,這也令債務減免將在即將到來的州長選舉中再度成為核心問題[11]:21。
1824年州長選舉
根據肯塔基州憲法規定,在任州長不能尋求連任,德沙成為首位公開宣佈自己有意參加1824年州長選舉的候選人[11]:23。他從1823年末開始競選,並且連續半年都沒有遇到什麼阻力,直到1824年5月基斯杜化·湯普金斯(Christopher Tompkins)宣佈參選為止[11]:24-25。湯普金斯是位來自波旁縣的法官,他堅定支持反賑災派主張,但沒有什麼知名度[11]:23-24。退伍軍人威廉·羅素(William Russell)上校也試圖繼承反賑災派的衣缽[11]:24。雖然沒有口若懸河的本事,也不精通該派系的豪言壯語,但他的政敵很少,並且選民也對他的軍事生涯非常敬重[11]:24。
肯塔基州的報紙大多支持反賑災派,所以湯普金斯及其支持者主要都是通過該途徑來競選,而德沙則在州內各地巡迴演說[11]:23-24。他沒有提出具體的競選綱領,而是專注於表明自己反對「司法篡權」,相信「一切權力屬於人民」[11]:27。雖然大部分觀點都認為他是賑災黨候選人,但歷史學家阿恩特·M·斯蒂克爾斯(Arndt M. Stickles)指出,德沙在部分縣演講時用到了反賑災派的說辭[20]:43。德沙以湯普金斯擔任法官為突破口,指責對方一貫支持美國第二銀行和當時的州上訴法院[11]:27,稱這讓法官處在肯塔基州農民直接和公開的對立面,如果讓湯普金斯當選,這個州將不再是由州長治理,而是由司法分支管理[11]:27。德沙還指責州內報紙以反賑災黨迫害債務人的同樣方式迫害自己[11]:26,聲稱湯普金斯並非反賑災黨的真正人選,只是因第一位宣佈自己參選而獲得了該派系的支持[11]:27。羅素的支持者——他在這場選舉中的選民支持率一直遠不足三分之一——也同意德沙的指控,稱湯普金斯違背了反賑災黨人之前達成的協議提前宣佈參選,讓他不公平地獲得了勝過羅素的優勢[11]:28。
反賑災黨徒也展開多條路線攻擊德沙,稱拒絕給出具體競選綱領之舉表明他只是在見風使舵,沒有任何實際承諾[11]:27。他們還抨擊他的從軍紀錄,稱德沙是在得到指揮一個師的承諾後才志願參加1812年戰爭,而且他面對戰鬥猶豫不決,勸阻夏里遜將軍不要追擊英軍和印第安人,還在服役後向政府收取了過高的報酬[11]:27-28。德沙的立法生涯也成為審查和攻擊的目標[11]:25。反賑災派聲稱,他所擁護立場的唯一目的就是挑撥肯塔基州的農業利益集團站到上流社會人士的對立面[11]:25。他們還指控德沙雖然表面上對1816年賠償法投下了反對票,但私下裏卻是支持的,還曾做過工作來令其通過[11]:25。反對者譴責德沙兩面三刀,一方面花言巧語贊成建立強大且裝備精良的陸軍和海軍,另一方面又投票反對增加軍事預算[11]:25。反賑災派還舉出1816年總統大選時身為總統選舉人的德沙投票支持威廉·H·克勞福德之舉來證實他不值得肯塔基州人民的信賴,因為當時該州幾乎是全體一致地支持了占士·門羅[11]:25。
雖然德沙在競選前幾個月里公認是最有希望的候選人,但隨着選舉日的臨近,一些人開始懷疑他是否能夠承受住反賑災黨的強烈攻擊[11]:28。不過,支持德沙的《法蘭克福阿格斯報》(Frankfort Argus)仍對前景充滿信心,預測賑災派候選人將以4比1的壓倒性優勢贏得選舉[11]:28。最終德沙以3萬8378票輕取所有對手,這個數字達到選票總數的近六成,並且在多個反賑災黨人佔優勢的縣也獲得了大幅領先[20]:43。湯普金斯獲得了2萬2499票,他的支持者主要集中在中肯塔基州[1][11]:28,羅素一共只得到了3900票[1]。德沙和自己身在州議會的盟友深信,這一勝利正代表着選民的重託,期望他們積極致力於債務減免的議程[8]。
肯塔基州州長
1824年11月4日,距選舉日還只過了數月,州議會大廈就毀於一場火災[21]:22。雖有部分家具和文件記錄得到保存,但整幢建成還只有4年的大樓已完全被毀[21]:22。1825年拉法耶特侯爵遊覽美國時,新的議會大廈尚未建成,而州長官邸又太小,無法主辦一場合適的宴會,因此州長只能在酒店中招待顯貴[21]:23-24。
德沙擔任州長期間在內部改善領域取得了重大成就[22]:18。1825年,他說服州議會撥款在俄亥俄州瀑布開鑿路易斯維爾和砵蘭運河[22]:18。運河於1830年開放,經事實證明獲利頗豐,運河的利潤是如此之多,以至於讓德沙對肯塔基州與聯邦政府及私人投資者共同分攤成本之舉感到遺憾,因為這必然導致其利潤也需加以分攤[22]:18。他還敦促州政府投資梅斯維爾途經列克星敦到達路易斯維爾的收費道路,並且主張用盈餘的錢資助教育事業,建設州內的硬質公路,但州議會沒有對最後這兩項提議給出積極的回應[19]:126。
新老法院爭議
肯塔基州歷史學家湯馬士·D·克拉克(Thomas D. Clark)認為,德沙「在緩解困境方面向破產選民做出了過於輕率的承諾……但他又必須要做到這些承諾」[21]:21。他在第一次對州議會發表演講時批評了司法部門,特別是聯邦最高法院前不久在格林訴比德爾案(Green v. Biddle)中所做的裁決,其中認為,由於肯塔基在成為單獨的州前是維珍尼亞州的一個地區,因此在這一時期里維珍尼亞州對該地區授權的土地歸屬就擁有優先權,雖然這些土地之後成為了肯塔基州的一部分,但新州對相應土地的劃分、所有權的轉讓不能夠和之前維珍尼亞州的相應授權衝突[23][20]:44-45。德沙反對司法機關的強硬立場讓賑災派議員深受鼓舞,開始着手解除之前曾裁決減免債務立法違憲的上訴法院法官職務[19]:110。他們提出的第一項懲罰性措施就是把法官年薪減少到僅25美分,不過一經提出就很快放棄了[19]:110。接下來這些議員又試圖呼籲將法官解職,但這樣的解職需要在兩院中都有三分之二的多數支持,賑災派議員無法達到這樣的多數[24]:30。
1824年12月9日,肯塔基州參議院通過了廢除肯塔基州上訴法院並在州內建立新最高法院的法案[19]:110-111。法案送交肯塔基州眾議院,該院隨後在12月23日進行了一場轟轟烈烈的辯論[19]:111。辯論一直持續到了午夜以後,德沙在這一期間親自來到眾議院樓層,遊說議員支持該法案,還直接提議停止討論。用肯塔基州歷史學家洛厄爾·H·夏里遜的話來說,此舉「公然違反了眾議院的議事程序」[19]:111[20]:59[18]:106。最終眾議院以54票支持,43票反對通過了法案,德沙立即就在其上簽字批准[20]:59。
1825年1月10日,德沙向新法院任命了4名法官[20]:60,其中首席法官人選是他手下的州務卿,前聯邦參議員威廉·T·巴里[20]:60。另外3人分別是列克星敦律師占士·哈金(James Haggin)、巡迴法院法官約翰·特林伯(John Trimble,他還是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羅拔·特林伯的兄弟)和班哲文·巴頓(Benjamin Patton)[20]:61。批評者稱新的法院為「德沙法院」,據斯蒂克爾斯記載,巴里似乎是該院中「唯一在經驗、威望和能力上可以與老法院法官一較短長的人」[20]:62。老法院書記員阿基利斯·斯尼德(Achilles Sneed)拒絕將法院紀錄交給新法院書記員法蘭西斯·普雷斯頓·貝理雅,後者於是強行將紀錄帶走,斯尼德還因拒絕合作以藐視法庭的罪名被罰款10英鎊[19]:111。新法院佔用了正式的法庭,而老法院則轉戰法蘭克福一所教堂繼續審理案件[19]:111。兩所法院互不承認,而且都自稱是肯塔基州的最高法院[19]:111。州內大部分律師和法院支持老法院,並且繼續在該院出庭並尊重其裁決,其他人則選擇了承認新法院的合法性[6]:88。
1825年議會選舉期間,德沙及其領導的整個州政府行政部門都在為支持新法院的候選人搖旗吶喊,但老法院的支持者還是獲得了州眾議院的控制權,州參議院中新老法院的支持者也是平分秋色[19]:111[20]:81。德沙仍在向新組建州議會發表的演說中批評銀行界和司法部門,但也敦促立法部門尋求折衷手段解決新老法院爭議[20]:89, 92。據斯蒂克爾斯記載,德沙的確真誠地想要達成妥協,挽救新法院支持者的顏面[20]:92。他還承諾,如果議會決定另行指派新法院法官,兩派都將在他提名的人選佔據一半份額[20]:92-93。另外一項計劃則是把法官人數提高到6名,每一方可任命3名法官[20]:93。一位議員提出,兩所法院的所有法官、州議會的所有議員以及德沙和副州長羅拔·B·麥克菲(Robert B. McAfee)全部辭職,重組整個州政府[19]:111。這項法院在眾議院得以通過,但遭參議院封殺[19]:111。眾議院還通過法案恢復老法院,但參議院在表決時形成平局,主持參議院運作的副州長麥克菲投下了決定性的一張反對票[19]:111。
到1826年時,肯塔基州的經濟形勢已有顯著改善[19]:111。眼看老法院獲得的支持高漲,新法院的4名法官有兩位選擇了辭職[20]:108。德沙先後向三人提出這一任命,但他們要麼謝絕了州長的建議,要麼連回應都沒有[20]:108。最終約翰·特勒馬庫斯·約翰遜(John Telemachus Johnson)於1826年4月接受任命,新法院在1826年開庭期間只有三名法官主審[20]:108。1826年8月的選舉中,老法院支持者在州眾議院的100個議席中獲得了56席,州參議院的38個議席中也贏得了22席,都形成了多數[20]:102。德沙再次鼓勵立法部門達成妥協,解決法院僵局[20]:102。但是,兩院的老法院支持者完全推翻了新的法院,通過一項法案恢復老法院,並推翻所有與新法院有關的立法[19]:111。無法接受的德沙否決了這條法案,指責議員不但沒有提供折衷辦法,反倒通過的是明目張胆的黨派主義法案[20]:104。1827年1月1日,州議會推翻了德沙的否決[19]:111,但參議院批准了州長對佐治·M·比布的任命以示和解。比布是新法院的支持者,德沙任命他擔任重新獲得授權的老法院法官,接替於1826年11月辭職擔任聯邦法官的約翰·博伊爾(John Boyle)[20]:108-109。
赦免艾薩克·德沙
州長德沙的聲譽因他兒子的赦免問題嚴重受損。1824年11月2日,艾薩克·B·德沙殘忍地殺害了身在肯塔基州境內的密西西比州人法蘭西斯·貝克(Francis Baker)。1824年11月24日,州長在州議會的其中一位盟友約翰·羅文(John Rowan)提出法案,命令弗萊明縣巡迴法院在1825年1月17日就艾薩克·德沙的案件審理召開特別會議,讓被告有權將案件審理地點轉移到當時的夏里遜縣[25]:38[26]:50。夏里遜縣距案發現場僅有幾英里距離,也是州長的故鄉,他在當地官員中有着舉足輕重的影響力[21]:22。11月26日,德沙來到審議該法案的委員會,請求他們在向全體議會提交的報告中給出有利的結論[25]:38,委員會做到了這點,法案於1824年12月4日通過[25]:38。
面對12月的庭審,艾薩克·德沙請求變更庭審地點,案件因此移交夏里遜縣並計劃在1月初開庭審理[25]:38。原定的主審法官是約翰·特林伯,但州長德沙已在老法院「廢除」後任命他擔任新法院法官[25]:38-39。特林伯親自呼籲由列克星敦法官佐治·香農(George Shannon)主審此案[25]:39。州長為兒子組建了強大的辯護律師團,其中包括剛當選聯邦參議員的約翰·羅文和新任州務卿威廉·T·巴里,以及前聯邦眾議員威廉·布朗(William Brown)和T·P·托爾(T. P. Taul)[26]:49-50。夏里遜縣和弗萊明縣檢察官威廉·K·沃爾(William K. Wall)與之後將當選聯邦眾議員的約翰·錢巴富(John Chambers)、律師馬田·P·馬歇爾(Martin P. Marshall)合作起訴本案[26]:49-50。庭審的每一天裏,州長德沙都會出席,和辯方律師坐在一起[26]:52。
雖有父親在審理地點、法官、辯護律師上費盡心思,但艾薩克·德沙還是在1825年1月31日經陪審團裁定謀殺罪名成立並判處絞刑[21]:22[26]:60。羅文立即以陪審團受到干擾為由請求重新審理,香農於2月10日同意了請求[25]:39。陪審團的篩選很不容易,耗費了夏里遜縣巡迴法院至少4輪庭審期的時間[26]:61,直到1825年9月才選出來[26]:61。新主審法官哈里·O·布朗(Harry O. Brown)是由州長德沙臨時任命填補空缺的人選[27][26]:62,但裁決仍然是罪名成立,絞刑定於1826年7月14日執行[25]:40。不過法官布朗推翻了裁決,理由是控方未能證明這起謀殺案的確像起訴書中聲稱的那樣發生在弗萊明縣[27][26]:62。公訴方認為事先已經批准改變庭審地點,因此案發地點的證明應該是一件無關緊要的事,但法官仍然維持裁定,州長德沙的聲譽也受到進一步打擊[27]。
1826年7月,通過保釋重獲自由的艾薩克·德沙在等待第三次庭審期間割喉自殺,並且自殺前顯然飲酒過量[27][26]:62。醫生通過用銀質管道將已被切斷的氣管重新連接起來而挽救了他的性命[27]。艾薩克康復後還要面對1827年6月的第三場庭審[26]:62。在這個月的法院開庭期間,辯方律師多次動用無因迴避權,阻止法院挑選出足夠的陪審員[27]。法官下令將被告收監且不得保釋,但同樣出席參與訴訟的州長德沙站了起來,對自己的兒子予以特赦,還通過一場漫長的即席講話痛批了法官[27]。有說法稱州長在發出赦免令後立即就辭職了,但官方文獻中並沒有這樣的記載[25]:40。
艾薩克·德沙獲釋後以化名前往德薩斯州,並在當地又搶劫並殺害了另外一人[27]。證人通過家族相似度和脖子上的銀管確認了兇手的身份——這根銀管曾挽救過他的生命[27]。遭到逮捕後,艾薩克承認了兩起謀殺[27]。1828年8月,他在自己的案件開庭審理前一天因熱病逝世[28]。
與賀拉斯·霍利的衝突
德沙任內的另一個爭議性問題是他對特蘭西瓦尼亞大學校長賀拉斯·霍利(Horace Holley)的鄙棄態度。霍利於1818年成為校長時,該校已是全國性名校,吸引了許多優秀且廣受尊敬的教員前來任教,如康斯坦丁·薩米埃爾·拉菲內克-施馬爾茨、丹尼爾·德雷克(Daniel Drake)、查理斯·考德威爾(Charles Caldwell)、威廉·T·巴里和傑西·布萊索(Jesse Bledsoe)[19]:152。但是,霍利的紐英倫一位論信仰對於許多肯塔基州人來說過於自由化[1]。許多人稱霍利是不信者,還指責他是個酒鬼和賭徒[24]:31。還有批評稱他把時間花在賽馬上,並且用裸體古典雕像裝飾自己的家[29]。
德沙於1824年總統大選期間捲入了霍利的爭議[30]:110。選舉中沒有任何一位候選人得到超過半數的選舉人票,所以聯邦眾議院需要對結果作出裁決。德沙和州議會中新法院的支持者指示該州國會代表投票支持安德魯·約翰遜,但以眾議院議長亨利·克萊為首的一眾代表違抗了這一指示,把票投給了約翰·昆西·亞當斯[30]:110。此舉導致克萊成為德沙的政敵,他是特蘭西瓦尼亞大學校董會成員,並且是霍利的支持者[30]:110。艾薩克·德沙的案件庭審過後,特蘭西瓦尼亞大學一位學生在該校禮拜堂發表演講,批評州長的所做所為,這更是給德沙對學校和霍利的敵意火上澆油[21]:22。霍利出現在演講現場,但據該校歷史學家小約翰·D·懷特(John D. Wright, Jr.)記載,校長事先對該學生的演講主題並不知情,並且聽過演講後也沒有對其中的內容予以任何嘉許[30]:111。但是,讓學生公開談論當前政治問題,而不論其立場如何卻正是霍利擔任校長的舉措[30]:111。德沙堅持認為,霍利當時沒有制止學生繼續說下去,這就是對學生不敬地批評州行政首長之舉的默許和縱容[21]:23。
德沙在1825年向州議會發表的年度演說中猛烈抨擊了特蘭西瓦尼亞大學和霍利[30]:111,稱該校沒有合理地使用過去幾屆立法會議向其分配的公共資金,並特別指出霍利擔任校長的薪水比自己當州長還高[30]:111。最終他還聲稱,在霍利的領導下,特蘭西瓦尼亞大學的學費過於高昂,已令其變成了一所過分精英化的學府[24]:31[30]:111。德沙演講時霍利就在現場,他之前就來到法蘭克福希望能與德沙和州議會交流[30]:112。之後,他決定返回列克星敦並遞交了辭呈[30]:112。該校董事會中對此事表示同情的成員說服霍利再多留任一年[30]:116。肯塔基州歷史學家占士·克洛特(James Klotter)指出,霍利的黯然離去,「可能讓肯塔基州失去了擁有世界一流大學的最佳機遇」[29]。
州長任期的影響和過渡
德沙任內的多起爭議嚴重損害了他的聲譽[19]:112。據夏里遜記載,1825年時曾有一位到訪肯塔基州的人士指出:「聽說(德沙)很有才能,(但)我從來沒有看到(這一說法的)證據」[19]:112。夏里遜還進一步指出:「到1828年的時候,許多肯塔基州人都會同意這一看法」[19]:112。
德沙支持民主共和黨候選人威廉·T·巴里繼任自己的州長職位[4]:14。起初的情況顯示巴里領先於對手,國民共和黨候選人湯馬士·梅特卡夫,但最終獲勝的卻是梅特卡夫[4]:15。德沙在政治上與梅特卡夫沒有共同語言,他認為應該由出身名門的上流社會人士來擔任州長[4]:14。梅特卡夫是美國獨立戰爭軍人的後代,但綽號「老石錘」表明他對自己從事磚石貿易感到自豪,當時人們普遍認為這屬於普通職業[4]:14。
根據州憲法中的奇怪規定,梅特卡夫的任期會在德沙任期結束8天前開始[21]:24。德沙指責梅特卡夫不讓自己完成任期,並威脅稱只有在任期正式結束後才會搬出州長官邸[21]:24。根據克拉克的記載,有傳聞稱梅特卡夫在當地酒館喝了個酩酊大醉後與自己的一些支持者聚眾前往州長官邸,準備以武力手段強迫德沙搬出去[21]:24。但據當時地方報紙的記載,德沙一家平靜地離開了官邸,其中沒有梅特卡夫的干預[4]:15。
晚年生活及逝世
卸任州長後,德沙離開了公眾視野,回到自己位於夏里遜縣的農場[3]。在他生命的最後幾年裏,德沙與夫人瑪嘉烈遷居佐治敦,與自己一位當醫生的兒子同住。1842年10月11日,約瑟夫·德沙在肯塔基州佐治敦自己兒子的家中辭世,終年73歲,身後遺骨在當地下葬[7]:120。州政府在他的墳前樹起了一座紀念碑[7]:120。1880年,德沙的遺體和紀念碑一起遷入了佐治敦公墓[7]:120。
參見
參考資料
- ^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Harrison, Lowell H. Desha, Joseph. Kleber, John E (編). The Kentucky Encyclopedia. Associate editors: Thomas D. Clark, Lowell H. Harrison, and James C. Klotter. Lexington, Kentucky: The University Press of Kentucky. 1992: 264 [2014-06-16]. ISBN 0-8131-177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04-15).
- ^ Cisco, Jay Guy. Historic Sumner County, Tennessee: With Genealogies of the Bledsoe, Cage and Douglass Families and Genealogical Notes of Other Sumner County Families. Baltimore, Maryland: Genealogical Publishing Company. 2009: 170 [2014-06-16]. ISBN 0-8063-5127-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6-10).
- ^ 3.0 3.1 3.2 Kentucky Governor Joseph Desha. National Governors Association. [2014-06-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12-15).
- ^ 4.0 4.1 4.2 4.3 4.4 4.5 4.6 Morton, Jennie C. Governor Joseph Desha of Distinguished Huguenot Ancestry. Register of the Kentucky State Historical Society. 1904-01, 2 (4) [2014-06-16].
- ^ 5.0 5.1 5.2 Desha, Joseph. Biographical Directory of the United States. United States Congress. [2014-06-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12-14).
- ^ 6.0 6.1 6.2 Allen, William B. A history of Kentucky: embracing gleanings, reminiscences, antiquities, natural curiosities, statistics, and biographical sketches of pioneers, soldiers, jurists, lawyers, statesmen, divines, mechanics, farmers, merchants, and other leading men, of all occupations and pursuits. Louisville, Kentucky: Bradley & Gilbert. 1872.
- ^ 7.0 7.1 7.2 7.3 7.4 7.5 7.6 7.7 Young, Bennett Henderson. The battle of the Thames, in which Kentuckians defeated the British, French, and Indians, October 5, 1813, with a list of the officers and privates who won the victory. Louisville, Kentucky: J. P. Morton. 1903 [2014-06-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9-13).
- ^ 8.0 8.1 8.2 8.3 Powell, Robert A. Kentucky Governors. Danville, Kentucky: Bluegrass Printing Company. 1976: 28. OCLC 2690774.
- ^ Tucker, Spencer. Encyclopedia of the War Of 1812: A Political, Social, and Military History. Santa Barbara, California: ABC-CLIO. 2012: 191 [2014-06-16]. ISBN 1-85109-956-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6-03).
- ^ 10.0 10.1 10.2 Trowbridge, John M. Kentucky's Military Governors. Kentucky National Guard History e-Museum. Kentucky National Guard. [2014-06-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03-06).
- ^ 11.00 11.01 11.02 11.03 11.04 11.05 11.06 11.07 11.08 11.09 11.10 11.11 11.12 11.13 11.14 11.15 11.16 11.17 11.18 11.19 11.20 11.21 11.22 11.23 11.24 11.25 11.26 11.27 11.28 11.29 11.30 11.31 Doutrich, Paul E., III. A Pivotal Decision: The 1824 Gubernatorial Election in Kentucky. Filson Club History Quarterly. 1982-01, 56 (1).
- ^ 12.0 12.1 12.2 12.3 Geisst, Charles R. Wall Street: A History: From Its Beginnings to the Fall of Enron. Oxford,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4. ISBN 978-0-19-517061-0.
- ^ 13.00 13.01 13.02 13.03 13.04 13.05 13.06 13.07 13.08 13.09 13.10 13.11 Heidler, David Stephen; Jeanne T. Heidler. Desha, Joseph. Encyclopedia of the War of 1812. Annapolis, Maryland: Naval Institute Press. 2004: 152 [2014-06-16]. ISBN 1-59114-36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6-16).
- ^ White, Patrick C. T. A Nation on Trial: America and the War of 1812. New York City: John Wiley & Sons. 1965: 66. OCLC 608865759.
- ^ 15.0 15.1 15.2 15.3 Quimby, Robert S. The U.S. Army in the War of 1812: An Operational and Command Study. East Lansing, Michigan: Michigan State University Press. 1997: 288-289. ISBN 0-585-22081-6.
- ^ 16.0 16.1 16.2 16.3 16.4 Risjord, Norman K. The Old Republicans: Southern Conservatism in the Age of Jefferson. New York City: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65. OCLC 559308071.
- ^ 17.0 17.1 Wills, Garry. Henry Adams and the Making of America. New York City: Houghton Mifflin Harcourt. 2007: 372 [2014-06-16]. ISBN 0-618-87266-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6-04).
- ^ 18.0 18.1 18.2 18.3 18.4 Schoenbachler, Matthew G. Murder & Madness: The Myth of the Kentucky Tragedy. Lexington, Kentucky: The University Press of Kentucky. 2009. ISBN 978-0-8131-2566-4.
- ^ 19.00 19.01 19.02 19.03 19.04 19.05 19.06 19.07 19.08 19.09 19.10 19.11 19.12 19.13 19.14 19.15 19.16 19.17 19.18 19.19 19.20 Harrison, Lowell H.; James C. Klotter. A New History of Kentucky. Lexington, Kentucky: The University Press of Kentucky. 1997 [2014-06-16]. ISBN 0-8131-2008-X.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1-03).
- ^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Stickles, Arndt M. The Critical Court Struggle in Kentucky, 1819–1829. Bloomington, Indiana: Indiana University. 1929.
- ^ 21.00 21.01 21.02 21.03 21.04 21.05 21.06 21.07 21.08 21.09 21.10 Clark, Thomas D.; Margaret A. Lane. The People's House: Governor's Mansions of Kentucky. Lexington, Kentucky: The University Press of Kentucky. 2002 [2014-06-17]. ISBN 0-8131-2253-8.
- ^ 22.0 22.1 22.2 Johnson, Leland R.; Charles E. Parrish. Engineering the Kentucky River: The Commonwealth's Waterway (PDF). 1999 [2008-10-29]. (原始內容 (PDF)存檔於2008-10-29).
- ^ Green v. Biddle, 21 U.S. 1 (1823)
- ^ 24.0 24.1 24.2 Bussey, Charles J. Joseph Desha. Lowell H. Harrison (編). Kentucky's Governors. Lexington, Kentucky: The University Press of Kentucky. 2004. ISBN 0-8131-2326-7.
- ^ 25.0 25.1 25.2 25.3 25.4 25.5 25.6 25.7 25.8 Johnson, Lewis Franklin. The Assassination of Francis Baker by Isaac B. Desha, in 1824. Famous Kentucky Tragedies and Trials: A Collection of Important and Interesting Tragedies and Criminal Trials which Have Taken Place in Kentucky. Louisville, Kentucky: Baldwin Law Book Company, Incorporated. 1916 [2014-06-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5-22).
- ^ 26.00 26.01 26.02 26.03 26.04 26.05 26.06 26.07 26.08 26.09 26.10 Parish, John Carl. John Chambers. Iowa City, Iowa: State Historical Society of Iowa. 1909.
- ^ 27.00 27.01 27.02 27.03 27.04 27.05 27.06 27.07 27.08 27.09 Thies, Clifford F. Murder and Inflation: the Kentucky Tragedy. Ludwig von Mises Institute. 2007-02-07 [2014-06-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09-18).
- ^ Muir, Andrew Forest. Isaac Desha, Fact and Fancy. Filson Club History Quarterly. 1956-10, 30 (4): 321.
- ^ 29.0 29.1 Klotter, James C. What If.... Kentucky Humanities (Kentucky Humanities Council). 2005-04 [2006-01-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6-01-16).
- ^ 30.00 30.01 30.02 30.03 30.04 30.05 30.06 30.07 30.08 30.09 30.10 Wright, John D., Jr. Transylvania: Tutor to the West. Lexington, Kentucky: The University Press of Kentucky. 2006 [2014-06-17]. ISBN 0-8131-9167-X.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7-23).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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