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昌(1884年—1955年),字文仲廣東寶安人,出生於美國檀香山,清末舉人,中華民國外交官,法學家,英語、拉丁語教授。其妻康同璧康有為次女。

生平

求學

羅昌早年曾留學日本,先後就讀於早稻田大學日本陸軍大學。後又前往英國,獲牛津大學文學士學位。1904年旅歐期間,與恩師康有為在哥本哈根會面時結識了康有為之女康同璧

返國投入科舉考試

自牛津大學畢業後,羅昌回到國內並中舉人。

公職經歷

中華民國成立後,於1912年出任交通部長秘書。

1915年被派往山東任外交專員。

1919年起,歷任中華民國駐新加坡總領事、駐倫敦總領事、駐渥太華總領事等職。

1923年兼任甘肅省省長法律顧問、交通部顧問。

1927年又任外交部顧問、政府內閣顧問。

退出政壇

1929年退出政壇,受國立北京大學代理校長陳大奇之邀出任拉丁語教授,並與溫源寧徐志摩一同成為北大英文學會導師。在北大任教期間,羅昌還同時在北平師範大學北平女子師範大學中國大學兼職。1931年北平師範大學與北平女子師範大學合併成立新的國立北平師範大學後出任該校外語系主任。

逝世

1955年逝世。[1]

家庭

他與康同璧夫妻二人共育有一子一女,子為羅榮邦,女為羅儀鳳

參考資料

  1. ^ 被淡忘的康有为爱婿——北大教授罗昌. 北京娛樂信報. [2010-12-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0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