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第1929號決議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决议

聯合國安理會1929號決議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於2010年6月9日第6335次會議上通過的一項決議,該決議決定對伊朗實行2006年以來的第四輪制裁。安理會15個理事國中12個國家投了贊成票、2個國家投了反對票(土耳其巴西)、1個國家棄權(黎巴嫩)。[1][2]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
第1929號決議
日期2010年6月9日
會議6335
編號S/RES/1929([ 文件])
主題不擴散-伊朗
投票
12票贊成
2票反對
1票棄權
結果通過
安全理事會理事國
常任理事國
非常任理事國

決議中通過的主要制裁措施包括了禁止其他國家向伊朗提供任何作戰坦克、作戰飛機軍艦導彈等武器設備,禁止其他國家接受伊朗涉及核材料與核技術的投資,禁止伊朗進行任何涉及能夠運載核武器的彈道導彈的活動等。

決議通過後,包括中國美國俄羅斯英國法國德國在內六個贊成決議的國家外長發表了聯合聲明,表示這一決議體現了國際社會對於伊朗核問題的擔擾,而同時也聲明六國「與伊朗接觸的大門繼續敞開着」。[3]投反對票的土耳其與巴西則認為,兩國之前與伊朗間達成的核燃料交換協議還需要更多的時間,不應匆忙進行制裁。[2]而伊朗總統內賈德則回應說該決議「沒有任何意義」、「無法擊倒伊朗」,並將決議比作「煩人的蒼蠅」。[4]

參見

參考資料

  1. ^ 安理会通过1929号决议 将对伊朗实行第四轮制裁. 鳳凰網. 2010-06-10 [2010-06-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1-02-01). 
  2. ^ 2.0 2.1 安理会通过制裁伊朗新决议. 美國之音中文網. 2010-06-11 [2010-06-10]. [永久失效連結]
  3. ^ 六国外长发表联合声明呼吁早日谈判解决伊核问题. 國際在線. 2010-06-10 [2010-06-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4). 
  4. ^ 内贾德:制裁简直像烦人的苍蝇. 新浪新聞. 2010-06-11 [2010-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