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純粹
范純粹(1046年—1117年),字德孺,蘇州吳縣(今江蘇省蘇州市)人,北宋政治家范仲淹第四子,生母為張氏(1022年~1092年)[1]。以父蔭作官至贊善大夫、檢正中書刑房,但因與司馬光同一派系,反對王安石主張的變法,而捲入新舊黨爭被貶至滕縣作知縣。後又遷作成都諸路(即川陝四路,包括利州路、成都府路、梓州路、夔州路)茶場提舉[2]。 政和七年卒,終年七十二歲[3]。
生平
熙寧二年(即公元1069年)四月,時任陝西轉運副使的范純粹改為出任左司員外郎,以替補退休的曾伉[4]。同年六月出任河東路轉運使[5]。七月同為江寧府知府的范純粹另任命為右司員外郎[6]。
元豐元年(即公元1078年),時任永興軍路提舉常平司之范純粹被安排與李稷同作茶場提舉[7]。
同年范純粹自中書檢正被貶至徐州滕縣作知縣,任內翻新公堂吏舍總共116間房間,但自己的寢室又不被翻新,當時范純粹解釋並非避嫌奉己,而是沒有時間而已。當時新法正行,官員思想保守,不易接受新事物,雖有二千石責任,但一錢粒粟亦不敢隨便使用,擔心被記錄。蘇軾慨嘆其清廉,認為范純粹更適合作徐州太守[8]。
元豐(即公元1078年至1085年)年間,范純粹任陝西路轉運判官。當時正值元豐四年(即公元1081年)五路出師征伐西夏,而高遵裕出師環慶路,劉昌祚出師涇原路,李憲出師熙河路,种諤出師鄜延路,王中正出師河東路。但高遵裕不滿劉昌祚比自己更早攻打靈州城而打算責罰劉昌祚,劉昌祚因擔憂及憤恨之下患病,而劉昌祚之部下都因此十分憤恨。范純粹擔心兩軍不協調令攻夏計劃生變,力勸高遵裕前往探望劉昌祚病況,因而化解當前危機[9][10][11]。此時宋神宗趙頊責難諸將無功,圖謀再次攻夏,但范純粹認為攻夏之事諸將已竭盡所能,若果再次出兵,可能會有後患,趙頊亦採納其意見,及將之進升為副使[12]。
吳居厚任京東路轉運使其間曾多次上繳剩餘稅收,而趙頊則將徐州大錢二十萬緡協助范純粹負責之陝西,但范純粹認為雖然陝西急需此金錢,可是決不可忍心取此等民膏剩餘稅收,所以懇切辭讓不受。之後改為右司郎中[13]。
元豐八年(即公元1085年)四月,時為右司員外郎的范純粹與左司郎中范子奇一起轉職,分別為龍圖閤直學士、河北路轉運使及龍圖閤直學士、京東路轉運使[14]。
公元1086年宋哲宗趙煦登基,吳居厚遭貶,范純粹以龍圖閣直學士往取代吳居厚京東路轉運使之職,將吳居厚苛政全面革除。當時蘇軾自登州被召還京,范純粹與蘇軾共同對募役法給予意見[15]。
元祐元年(即公元1086年),官員之間謂涇原路蕃兵人馬眾多,遇敵時常與宋兵錯雜,非常不便。所以詔下四路都總管詳議,而時任環慶路之范純粹認為宋兵與蕃兵不應混雜一起,應找尋找一名熟悉蕃人的人去充當蕃人將軍,命令平日嚴加訓練,當遇有調遣,即時可以為部隊帶來作用,另外范純粹又要求將元豐六年(即公元1083年)宋神宗趙頊下令修定的蕃漢官敘位法還原,恢復蕃官敘位一律在漢官之下,而趙頊亦聽從其意見[16]。
元祐(即公元1086年至1094年)年間,被除去寶文閣待制職務,之後再任,召為戶部侍郎[17]。
曾代其兄范純仁作慶州知州。當時正值與西夏議決疆界,范純粹奏請放棄之前所取西夏之地,認為一日未放棄之前取下西夏之地,邊界衝突亦無法停止,又認為河東路之葭蘆縣、吳堡縣,鄜延路之米脂縣、羲合、浮圖,環慶路之安疆,各地都深入西夏國境,對漢界地利形勢,並無戰略價值,另外,蘭、會之地耗費損害甚深,不可不棄。最後范純粹請奏大致施行[18]。另外范純粹又對舊有諸路戰鬥中互相配合,但被徐禧取消的應敵辦法有所質疑,認為若果夏兵大舉圍攻其中一路,而那路力有不勝,鄰路又拱手坐觀,如未能攻克乃幸運,希望改回舊制。朝廷都贊同其想法[19]。及後夏兵入侵涇州、原州二州,范純粹派遣曲珍營救,曲珍即日疾馳三百里,搗破於橫山,夏兵遁走[20]。
紹聖元年(即公元1094年)五月,趙煦又再打算開拓邊境,殿中侍御史郭知章及尚書左僕射門下侍郎章惇因黨派之爭打算將絕大部分支持司馬光的舊黨黨人一一放逐,所以將范純粹在元祐年間建議棄地之事上言。到八月范純粹被詔降一官,為龍圖閣直學士及延安府知府[21][22][23][24]。
及後章惇及蔡卞籌畫治理西夏,但認為范純粹對於此事大家意見分歧,所以范純粹被調任鄧州知州。之後歷任河南府及滑州[27]。
紹聖四年二月,三省下令將一干司馬光舊黨三十餘黨人,以元祐黨人名義奪職,追加貶職,范純粹亦與其兄弟范純仁及范純禮被貶,改任均州知州[28][29]。
宋徽宗趙佶登基(即公元1100年),范純粹時任信州知州,復故職任太原府知府,加龍圖閣直學士,再到延安府任知府,然後又改往永興軍路任知府[30]。
建中靖國元年(即公元1101年),范純粹任職延安府知府其間,就昔日管轄之河東路上奏,向朝廷建言河東路田戶的苛斂苦重,而趙佶亦聽從其言[31]。
崇甯元年(即公元1102年)五月,又再次被一直支持變法的曾布草擬責詞貶職[32]。
及後又因黨派之爭被人以言落職,任金州知州,鴻慶宮提舉。又調任常州別駕,再貶謫安置鄂州及和其他元祐黨人一樣子孫不得擅自入都。稍後赦罪,復為領祠。之後任右文殿修撰太清宮提舉,直至黨禁解,復職徽猷閣待制直到退休[33]。
范純粹任官其間曾嘗試上書關於當時賣官之濫,但不被接納[34]。
蘇軾曾有兩詩贈范純粹分別為:
東坡全集‧卷十五‧送范純粹守慶州: 「才大古難用,論高常近迂。君看趙魏老,乃為滕大夫。浮雲無根蒂,黃潦能須臾。知經幾成敗,得見真賢愚。羽旄照城闕,談笑安邊隅。當年老使君,赤手降於菟。諸郎更何事,折箠鞭其雛。吾知鄧平叔,不鬥月支胡。」
東坡全集‧卷二十九‧送范德孺: 「漸覺東風料峭寒,青蒿黃韭試春盤。遙想慶州千嶂裏,暮雲衰草雪漫漫。」
參考文獻
- ^ 李清臣 宋故馮翊郡太君張氏墓志銘
- ^ 《宋史‧卷三百十四‧列傳第七十三‧范仲淹傳》:「純粹字德孺,以蔭遷至贊善大夫、檢正中書刑房,與同列有爭,出知滕縣,遷提舉成都諸路茶場。」
- ^ 《吳郡誌‧卷二十六‧人物》:「政和七年卒,年七十二。」
- ^ 《文昌雜錄‧卷五》:「熙寧二年四月,以陝西轉運副使范純粹為左司員外郎,補曾伉致仕闕。」
- ^ 《文昌雜錄‧卷五》:「六月,以左司員外郎范純粹為河東轉運使。」
- ^ 《文昌雜錄‧卷五》:「七月,知江寧府范純粹為右司員外郎。」
- ^ 《宋史‧卷一百八十四‧志第一百三十七‧食貨下六》:「自熙寧十年冬推行茶法,元豐元年秋,凡一年,通課利及舊界息稅七十六萬七千六十餘緡。帝謂稷能推原法意,日就事功,宜速遷擢,以勸在位,遂落權發遣,以為都大提舉茶場,而用永興軍等路提舉常平范純粹同提舉。」
- ^ 《容齋四筆‧卷十二》:「元豐元年,范純粹自中書檢正官滴知徐州滕縣,一新公堂吏舍,凡百一十有六間,而寢室未治,非嫌於奉己也,曰吾力有所未暇而已。是時,新法正行,御士大夫如束濕,雖任二千石之重,而一錢粒粟,不敢輒用,否則必著冊書。東坡公嘆其廉,適為徐守。」
- ^ 《宋史‧卷三百十四‧列傳第七十三‧范仲淹傳》:「元豐中,為陝西轉運判官。時五路出師伐西夏:高遵裕出環慶,劉昌祚出涇原,李憲出熙河,種諤出鄜延,王中正出河東。遵裕怒昌祚後期,欲按誅之,昌祚憂恚病臥,其麾下皆憤焉。純粹恐兩軍不協,致生他變,勸遵裕往問昌祚疾,其難遂解。」
- ^ 《續資治通鑑‧卷七十六》:「元豐四年,十一月,高遵裕言以環慶兵趨靈州,是日,次南平州。距城三十裏,遇夏人接戰。轉運副使李察、判官范純粹夜以手書間道促涇原兵來援,劉昌祚即委姚麟留屯,自將選鋒數千人赴之,未至而賊已退。先是昌祚言軍事不稱旨,帝賜遵裕手劄云:「昌祚所言迂闊,必若不堪其任者,宜擇人代之。」遵裕由是輕昌祚。既而昌祚先至靈州城下,或傳昌祚已克靈州,遵裕未至靈州百里,聞之,亟具表稱「臣遣昌祚進攻,拔靈州城」;尋知所傳皆虛,乃斬諜者以徇。於是昌祚詣遵裕,遵裕訝其來晚,坐帳外移時不見。既見,問:「靈州何如?」昌祚曰:「疇昔即欲取之,以幕府在後,故止,城不足拔也。前日磨臍之戰,餘眾皆保東關鎮。東關在城東三十裏,旁直興州渡口,平時自是要害,今複保聚。若乘此急擊之,外援既殲,孤城當自下。」遵裕怒未解,且方欲攻城,謂昌祚曰:「吾夜以萬人負土平疊,黎明入之矣。」因檄昌祚以涇原兵付姚麟;麟不敢當,遵裕亦已。」
- ^ 《涑水記聞‧卷十四》:「元豐四年冬,朝廷大舉討夏國。十一月,環慶都總管高遵裕出旱海,皇城使、涇原副都總管劉昌祚出胡盧河,共趣靈州,詔昌祚受遵裕節制。昌祚上言軍事不稱旨,上賜遵裕書雲:「昌祚所言迂闊,必若不任事者,宜擇人代之。」遵裕由是輕昌祚。既而昌祚先至靈武城下,或傳昌祚已克靈武城,遵裕在道中聞之,即上表賀曰:「臣遣昌祚進攻,已克其城。」既而所傳皆虛。遵裕至靈武城,以為城朝夕可下,徙昌祚軍於閑地,自以環慶兵攻之。時軍中皆無攻具,亦無知其法者,遵裕旋令采木造之,皆細小樸拙不可用。又造土囊,欲以填塹。又欲以軍法斬昌祚,從共救解之。昌祚憂恚成疾,涇原軍士皆憤怒。轉運判官范純粹謂遵裕曰:「兩軍不葉,恐生他變。」力勸遵裕詣昌祚營問疾,以和解之。遵裕又使呼城上人曰:「何不亟降?」其人曰:「我未嘗戰,何謂降也?」。」
- ^ 《宋史‧卷三百十四‧列傳第七十三‧范仲淹傳》:「神宗責諸將無功,謀欲再舉。純粹奏:「關陝事力單竭,公私大困,若復加騷動,根本可憂。異時言者必職臣是咎,臣寧受盡言之罪於今日,不忍默默以貽後悔。」神宗納之,進為副使。」
- ^ 《宋史‧卷三百十四‧列傳第七十三‧范仲淹傳》:「吳居厚為京東轉運使,數獻羨賦。神宗將以徐州大錢二十萬緡助陝西,純粹語其僚曰:「吾部雖急,忍複取此膏血之餘?」即奏:「本路得錢誠為利,自徐至邊,勞費甚矣。」懇辭弗受。入為右司郎中。」
- ^ 《文昌雜錄‧卷六》:「元豐八年,四月,以左司郎中范子奇為直龍圖閤、河北轉運使,以右司員外郎范純粹為直龍圖閤、京東轉運使。」
- ^ 《宋史‧卷三百十四‧列傳第七十三‧范仲淹傳》:「哲宗立,居厚敗,命純粹以直龍圖閣往代之,盡革其苛政。時蘇軾自登州召還,純粹與軾同建募役之議,軾謂純粹講此事尤為精詳。」
- ^ 《宋史‧卷一百九十一‧志第一百四十四‧兵五》:「元祐元年,臣僚言:「涇原路蕃兵人馬凡眾,遇臨敵與正兵錯雜,非便。」詔下其章四路都總管詳議,環慶范純粹言:「漢、蕃兵馬誠不可雜用,宜於逐將各選廉勇曉蕃情者一員專充蕃將,令於平日鈐束訓練,遇有調發,即令部領為便。」又言:「頃兵部議乞蕃、漢官非相統轄者,並依官序相壓;其城砦等管轄蕃官,即依舊在本轄漢官之下。詔從其請。且諸路蕃官,不問官職高卑,例在漢官之下,所以尊中國,製遠人也。行之既久,忽然更制,便與不相統轄之官依品序位,即邊上使臣及京職官當在蕃官之下十有八九,非人情所能堪。蕃部凶驕,豈可輒啟?宜悉依舊製,並序漢官之下。」從之。」
- ^ 《宋史‧卷三百十四‧列傳第七十三‧范仲淹傳》:「元祐中,除寶文閣待制,再任,召為戶部侍郎。」
- ^ 《宋史‧卷三百十四‧列傳第七十三‧范仲淹傳》:「復代兄純仁知慶州。時與夏議分疆界,純粹請棄所取夏地,曰:「爭地未棄,則邊隙無時可除。如河東之葭蘆、吳堡,鄜延之米脂、羲合、浮圖,環慶之安疆,深在夏境,於漢界地利形勢,略無所益。而蘭、會之地,耗蠹尤深,不可不棄。」所言皆略施行。」
- ^ 《宋史‧卷三百十四‧列傳第七十三‧范仲淹傳》:「純粹又言:「諸路策應,舊制也。自徐禧罷策應,若夏兵大舉,一路攻圍,力有不勝,而鄰路拱手坐觀,其不拔者幸爾。今宜修明戰守救援之法。」朝廷是之。」
- ^ 《宋史‧卷三百十四‧列傳第七十三‧范仲淹傳》:「及夏侵涇原,純粹遣將曲珍救之,曰:「本道首建應援牽制之策,臣子之義,忘軀徇國,無謂鄰路被寇,非我職也。」珍即日疾馳三百里,破之於曲律,搗橫山,夏眾遁去。」
- ^ 《宋史‧ 卷三百十四‧列傳第七十三‧范仲淹傳》:「紹聖初。哲宗親政,用事者欲開邊釁,御史郭知章遂論純粹元祐棄地事,降直龍圖閣。」
- ^ 《續資治通鑑‧卷八十三》:「紹聖元年五月,甲寅,殿中侍御史郭知章言:「先帝闢地進壤,扼西戎之咽喉,如安疆、葭蘆、浮圖、米脂,據高臨下,宅險遏沖。元祐初,用事之臣委四寨而棄之,外示以弱,實生戎心。乞檢閱議臣所進章疏,列其名氏,顯行黜責。」惇等因開列初議棄地者自司馬光、文彥博而下凡十一人。惇奏曰:「棄地之議,司馬光、文彥博主之於內,趙昪、范純粹成之於外,故眾論莫能奪。若孫覺、王存輩,皆闇不曉事,妄議邊計者。至於趙昪、范純粹,明知其便,而首尾異同以傅會大臣,可謂挾奸罔上。夫妄議者猶可恕,挾奸者不可不深治。」帝以為然。」
- ^ 《宋史‧卷三百十四‧列傳第七十三‧范仲淹傳》:「又出知延州。」
- ^ 《續資治通鑑‧卷八十四》:「紹聖元年八月,辛未,詔范純粹降一官,為直龍圖閣、知延安府,以元祐間嘗獻議棄地也。」
- ^ 《宋史‧卷三百十四‧列傳第七十三‧范仲淹傳》:「明年,復以寶文閣待制知熙州。」
- ^ 《續資治通鑑‧卷八十四》:「紹聖三年正月,壬子,知熙州范純粹改知鄧州。」
- ^ 《宋史‧卷三百十四‧列傳第七十三‧范仲淹傳》:「章惇、蔡卞經略西夏,疑純粹不與共事,改知鄧州。曆河南府、滑州。」
- ^ 《續資治通鑑‧卷八十五》:「紹聖四年二月,三省言:「近降指揮,以司馬光等各加追貶,其首尾附會之人,亦稍奪其所得恩數。謹按呂大防、劉摯、蘇轍、梁燾等,為臣不忠,罪與光等無異,頃者朝廷雖嘗懲責,而罰不稱愆;內范純仁又自因別過落職,於本罪未嘗略正典刑。輕重失當,生死異罰,無以垂示臣子萬世之戒。其餘同惡相濟、倖免失刑者尚多,亦當量罪示懲。」癸未,制:「呂大防責授舒州團練副使,循州安置;劉摯責授鼎州團練副使,新州安置;蘇轍責授化州別駕,雷州安置;梁燾責授雷州別駕,化州安置;范純仁責授武安軍節度副使,永州安置。劉奉世、韓維、王覿、韓川、孫升、呂陶、范純禮、趙君錫、馬默、顧臨、范純粹、孔武仲、王汾、王欽臣、張耒、呂希哲、呂希純、呂希績、姚勔、吳安詩、晁補之、賈易、程頤、錢勰、楊畏、朱光庭、孫覺、趙昪、李之純、杜純、李周等三十一人,或貶官奪恩,或居住安置,輕重有差。其彬州編管秦觀,移送橫州。」大防等責詞,皆葉濤所草也。」
- ^ 《宋史‧卷三百十四‧列傳第七十三‧范仲淹傳》:「旋以元祐黨人奪職,知均州。」
- ^ 《宋史‧卷三百十四‧列傳第七十三‧范仲淹傳》:「徽宗立,起知信州,復故職,知太原,加龍圖閣直學士,再臨延州。改知永興軍。」
- ^ 《宋史‧卷一百七十二‧志第一百二十五‧職官十二》:「建中靖國元年,知延安府范純粹奏:「昨帥河東日,聞晉州守臣所得職田,因李君卿為州,諭意屬邑增廣租入,比舊數倍。後襄陵縣令周汲力陳共弊,郡守時彥歲減所入十七八,佃戶始脫苛斂之苦。而晉、絳、陝三州圭腴,素號優厚,多由違法所致。或改易種色,或遣子弟公皂監獲,貪污猥賤,無所不有。乞下河東、陝西監司,悉令改正。」從之。」
- ^ 《續資治通鑑‧卷八十七》:「崇甯元年五月,乙亥,詔:「故追複太子太保司馬光、呂公著,太師文彥博,光祿大夫呂大防,太中大夫劉摯,右中散大夫梁燾,朝奉郎王岩叟、蘇軾,各從裁減,追複一官,其元追複官告並繳納。王存、鄭雍、傅堯俞、趙瞻、趙禼、孫升、孔文仲、朱光庭、秦觀、張茂則、范純仁、韓維、蘇轍、范純粹、吳安詩、范純禮、陳次升、韓川、張耒、呂希哲、劉唐老、歐陽棐、孔平仲、畢仲游、徐常、黃庭堅、晁補之、韓跂、王鞏、劉當時、常安民、王隱、張保、汪衍、餘爽、湯戫、鄭俠、常立、程頤、張巽等四十人,行遣輕重有差。唯孫固為神考潛邸人,已複職名及贈官,免追奪。任伯雨、陳祐、張庭堅、商倚等,並送吏部,令在外指射差遣。陳瓘、龔夬並予祠。」其司馬光等責詞,皆曾布所草定也。又詔:「應元祐並元符今來責降人韓忠彥曾任宰臣,安燾系前執政,王覿、豐稷見任侍從外,蘇轍、范純禮、劉奉世等五十七人,令並三省籍記,不得與在京差遣。」。」
- ^ 《宋史‧卷三百十四‧列傳第七十三‧范仲淹傳》:「尋以言者落職,知金州,提舉鴻慶宮。又責常州別駕,鄂州安置,錮子弟不得擅入都。會赦,復領祠。久之,以右文殿修撰提舉太清宮。黨禁解,復徽猷閣待制,致仕。卒,年七十餘。」
- ^ 《宋史‧卷三百十四‧列傳第七十三‧范仲淹傳》:「純粹沉毅有幹略,才應時須,嘗論賣官之濫,以為:「國法固許進納取官,然未嘗聽其理選。今西北三路,許納三千二百緡買齋郎,四千六百緡買供奉職,並免試注官。夫天下士大夫服勤至於垂死,不沾世恩,其富民猾商,捐錢千萬,則可任三子,切為朝廷惜之。」疏上,不聽。凡論事剴切類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