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敬恩
葛敬恩(1889年7月30日—1979年10月11日)[1],字湛侯,浙江嘉興人。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
葛敬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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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資料 | |
字 | 字湛侯 |
出生 | 1889年7月30日 大清浙江省嘉興府 |
逝世 | 1979年10月11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上海市 | (90歲)
籍貫 | 浙江嘉興 |
國籍 | 中華人民共和國 |
政黨 | 中國國民黨(-1949年5月) 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1949年5月-1979年10月11日) |
生平
辛亥革命中
- 1889年7月30日出生於浙江嘉興柴場灣一個布商家庭。
- 1904年,15歲。考入浙江武備學堂。
- 1906年,17歲。光復會、同盟會員秋瑾在杭州運動新軍人士加入光復會、同盟會。
- 1907年,18歲。畢業留校任教官。由同學好友黃郛介紹加入同盟會。
- 1911年,22歲。參加辛亥革命。是年10月10日武昌起義。11月5日,杭州新軍起義,葛敬恩參加起義的領導核心,負責起義計劃起草和命令的下達,並率領和指揮起義軍攻克了杭州羊市街火車站,在車站建立總司令部。嗣後,參加浙二軍,任援助南京起義軍支隊參謀,協助支隊長朱瑞攻克南京天堡城。攻打南京的勝利,成為辛亥革命武裝鬥爭的典範載入軍事史冊。南京光復也是辛亥革命勝利的轉折點。孫中山在自傳中說:「漢陽一失,吾得南京以抵之。革命大局,因此一振。」葛敬恩在杭州新軍起義和南京之役中,作為軍事參謀,勇敢無畏,計劃周密,對取得勝利發揮了重要作用,展示了他的革命精神與軍事才能。在杭州一役初識前來助戰的上海敢死隊隊長蔣介石,兩人彼此都留下了較深的印象。
- 1912年,23歲。是年1月1日中華民國臨時政府在南京成立。葛敬恩任兵站交通部長。南北議和葛敬恩作為軍界代表赴北京。
辛亥革命後
- 1913年,24歲。求學於北京陸軍大學,與李濟深是先後同學。學習期間參加了二次革命及討袁護國戰爭。
- 1916年,27歲。陸軍大學畢業,任軍事教官。
- 1918年,29歲。被北京政府選派到日本陸軍大學學習。
- 1921年,32歲。日本陸軍大學畢業,回國。但日本陸軍大學名冊查無此人,
- 1924年,35歲。應陳儀邀請任浙軍第一師參謀長,浙軍第一師把奉系軍閥張宗昌從浙江趕到隴海路以北。
北伐戰爭中
- 1926年,37歲。是年國民革命軍北伐。在國民革命軍總司令蔣介石堅邀之下,加入國民革命軍總司令部任參謀處長,策劃北伐戰事。
- 1928年,39歲。是年北伐完成。國民政府定都南京。政府軍事機構成立了參謀本部。葛敬恩任參謀次長,陸軍中將(李濟深任參謀總長)。
北伐後
- 1929年,40歲。任國民革命軍編遣委員會總務部副主任,李濟深任主任。李濟深被囚禁後,葛敬恩代理主任職。兼任第一編遣區軍務局局長。
- 1930年,41歲。任青島特別市市長。
- 1931年,42歲。回南京仍任參謀次長。1931年夏赴北方平定石友三叛亂。後至山西與閻錫山會談,使閻錫山重歸國民政府。
- 1932年,43歲。葛敬恩任國民政府航空署長兼航空學校代理校長(校長蔣介石)。
赴台灣受降
1945年,56歲。抗日戰爭勝利。葛敬恩任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秘書長兼前進指揮所主任。9月在南京出席了國民政府舉行的對日受降儀式。10月赴台灣主持接受在台日軍投降的儀式。時為美軍臺灣聯絡組的葛超智表示,當時葛敬恩在臺灣的演講詞中,斥責臺灣是「次等領土」、臺灣人是「二等國民」。[2]
陳儀的派系班底進入台灣後,除佔據要職外,更安排自己的親信佔領其他要職,例如葛敬恩(陳儀的班底與同學)本人出任行政長官公署秘書長要職,更安插自己的弟弟葛敬銘擔任台灣省林業試驗所秘書,後轉任中華貿易公司總經理,弟弟葛敬應擔任農林處茶業公司總經理。[3]
二二八事件
1947年二二八事件爆發之際,日後於1949年投共的臺灣長官公署秘書長葛敬恩、民政處長周一鶚與時任財政處長嚴家淦、工礦處長包可永等陳儀在福建時期舊部被臺灣人團體指責為陳儀周遭貪官污吏之「四兇」,導致政治黑暗、米糧外流、人民無穀為炊,被指名要求究辦[4][5]。
根據署名「台灣青年團」所發出的傳單,上面寫着:「打倒葛敬恩之官僚資本!打倒葛弟之中和公司 打倒葛兄之茶葉公司」[6]。
根據中央社的報導,葛敬恩在台灣的公邸曾被忠義服務隊投擲手榴彈[7]。1947年3月14日,台灣行政長官公署秘書長葛敬恩乘專機飛南京,代表陳儀向蔣介石報告事變經過[8]:8312。葛敬恩談話稱,2月28日暴動原因,係日本統治時代遺留之鷹犬與近由海外遺回之台籍浪人受奸徒煽惑[8]:8312。
返回中國大陸
1947年,58歲。由台灣回到上海。先後任國民參政會參政員、制憲國民大會代表。民國三十七年(1948年)第一屆立法委員選舉中被選為浙江省第一選區立法委員。
投奔中共
傳言
台灣黃金案
台灣旅日作家黃文雄表示,由於葛敬恩在任行政長官公署秘書長時,向欲留在台灣的日本人收賄、又在接收日本資產時中飽私囊,為了掩蓋,遂將協助善後的末代總督安藤利吉毒殺滅口。[9]
共產黨人蘇新於1949年出版的著作《憤怒的台灣》一書中表示:「所謂黃金一百二十公斤,是安藤親手送給葛敬恩的...這些黃金放在原田大佐的家裏時,已被美籍軍人艾文思中校所獲悉,原田害怕事發,把情形報告安藤,安藤再向葛敬恩說知此事,葛敬恩卻泰然自若,對安藤說:『你放心,一切都在鄙人身上』」、「同年八月,葛敬恩突被召赴京...他在老蔣面前,堅定說並沒有此事...他回到了上海,在上海逗留很久,不知所幹何事,不過,奇怪的很,恰巧葛在上海期間,日本戰犯安藤利吉,忽在上海戰犯監獄服毒自殺」[10]:104-105[11]:108、「關於安藤的自殺,不但在台日本人,就是台灣人也都疑心與『黃金案』有關」[10]:105。蘇新並引述自台灣總督府主計課長塩見俊二的說法:「許多日人被拘時,這本清冊正本抄本均被查出、被拿走了,唯一的證據只剩下了安藤一人,在這種情形之下,你想安藤是怎樣死的?一句話,貪污手段之妙、消滅異己之毒,我們是不及國民黨官僚百倍!」[10]:105-106[12]
學者蘇瑤崇考證認為《憤怒的台灣》蘇新所提「侵吞黃金弊案」純係美軍聯絡組艾文思中校侵佔事件,與葛敬恩無關[11]:108-110。艾文思在美國審判結束後,此案已釐清沒有安藤利吉被葛敬恩派人毒死之事[12]。
女婿「李卓『芝』」
傳言葛敬恩女婿「李卓芝」擔任台灣省紙業印刷公司總經理,後轉任台灣省專賣局台北分局長,亦涉及貪污「劫收」臺灣,原始出處來自胡允恭[13][14][15][16][3]。
但葛敬恩當年一起到臺灣的兒子葛天惠日後受訪時否認葛敬恩有這位女婿,表示葛敬恩兩位女兒葛允怡和葛允三都是1949年前後在上海結婚,夫婿都不姓李[17]。
1946年8月2日臺灣行政長官公署派令臺灣印刷紙業有限公司正式成立後首位總經理吳長炎[18]至同年9月陳瑜叔接任總經理[19],陳瑜叔請辭後1947年2月25日由林良桐接任總經理至同年5月公司撤銷[20][21]。
1945年11月臺灣行政長官公署派令臺灣省專賣局臺北分局分局長為「李卓『之』」[22]。
參考文獻
註:傳略整理者王麗方為葛敬恩長女葛允怡之女,清華大學建築學院教授。
- ^ 有關《葛敬恩簡歷》的補充 葛允怡 嘉興市政協文史資料委員會編.《嘉興市文史資料通訊》第17輯,1996年04月第1版,第28頁
- ^ 二二八事件真相辯證,第173頁,黃種祥,元華文創,2018-08-01
- ^ 3.0 3.1 臺灣光復初期歷史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第245頁,中央硏究院中山人文社會科學硏究所,1993
- ^ 許雪姬, 1937-1947年在上海的臺灣人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臺灣學研究》第13期(2012年6月),頁24,國立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
- ^ 藍博洲, 《消逝在二二八迷霧中的王添灯》 互聯網檔案館的存檔,存檔日期2017-03-19., 2008
- ^ 暴動海報傳單十九件[永久失效連結] 檔案管理局
- ^ 件名:武裝暴徒續騷擾 楊監使亦受攻擊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數位典藏聯合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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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伐林. 台灣五百天:從光復到「二二八」——專訪前台灣行政公署秘書長葛敬恩之子葛天惠. 歷史塵埃: 袁世凱、汪精衛、林彪後人訪談錄. 明鏡出版社. 2006: 191–207. ISBN 9781932138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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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印刷紙業公司總經理陳瑜叔辭職案」(1947-02-25),〈工礦公司人員任免〉,《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0303234629002。
- ^ 「工礦處各附屬公司總經理林良桐等12員案」(1947-05-01),〈公營事業管理委員會人員任免〉,《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0303234591008。
- ^ 「臺灣省專賣局臺北分局分局長李卓之派代案」(1945-11-06),〈專賣局各分局辦事處人員任免〉,《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典藏號:00303232034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