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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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交易所(英語:Stock exchange)是買賣股票、公司債、政府公債、國庫券、可轉讓定期存單等有價證券的金融市場。集合有價證券的買賣者,經過證券經紀人的居間完成交易。
世界上最早的證券交易所是1602年由荷蘭東印度公司設立的荷蘭阿姆斯特丹交易所。在中國,最早的證券交易所是1905年外商組織的上海眾業公所,以及1918年設立的北平證券交易所。現代交易所中規模較大的,如紐約和倫敦的證券交易所,都有經營除了當地證券外的各國證券交易。證券交易所的出現,為證券買賣創造了一個常設市場,成為貨幣資本藉以實現長期投資的機構,因此通常稱它為長期金融市場。在一些國家,證券交易所作為經濟的核心,有能力從項目跨越大公司,幾個特定的產品在證券交易所內交易,參與者之間的新形式的經濟交流。
交易所
上市要求
每個證券交易所都對希望在該交易所上市的公司提出了自己的上市要求。此類條件可能包括已發行股票的最低數量、最低市值和最低年收入。
上市要求示例 一些證券交易所規定的上市要求包括:
- 紐約證券交易所(NYSE):紐約證券交易所要求公司至少發行了 110 萬股價值 4000 萬美元的股票,並且在過去三年中的收入必須超過 1000 萬美元。
- 納斯達克證券交易所(NASDAQ):納斯達克要求公司至少發行 125 萬股價值至少 7000 萬美元的股票,並且在過去三年中的收入必須超過 1100 萬美元。
- 倫敦證券交易所(LSE):倫敦證券交易所的主要市場要求最低市值(700,000 英鎊)、三年經審計的財務報表、最低公眾持股量(25%)和自上市之日起至少 12 個月的充足營運資金.
- 孟買證券交易所(BSE):孟買證券交易所要求最低市值為2.5 億盧比( 330 萬美元),最低公眾持股量為1 億盧比(130 萬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