貓眼 (交通)
此條目沒有列出任何參考或來源。 (2020年3月23日) |
貓眼是一個具有反光特性的道路標記安全裝置,也是首批隆起型路標之一。1933年其起源於英國,如今在全世界範圍廣泛使用
貓眼的最初形態,是在鑄鐵殼體中,安裝一個白色橡膠拱頂,下嵌兩對反光作用的玻璃球。這種雙向式設計用於標示道路的中心線,每對貓眼分別指示一個方向。各色的單向式貓眼也被廣泛應用於標示道路邊沿與行道分隔線。貓眼在霧天的作用尤為顯著,同時大大降低了除雪對路基的損害。
貓眼的一個主要特性是其具有彈性的橡膠拱頂在受到通行車輛碾壓時會變形。固定的橡膠部件會在拱頂沉降到路面以下時,清潔反光體表面(通常底座在雨後的積水,使這一清潔過程更有效)。金屬「鑲邊」保護橡膠拱頂免受衝撞損壞,同時也給偏離車道的駕駛人觸覺和聽覺的感知。
「貓眼」的發明者為英國西約克郡哈利法克斯布席鎮的珀西·肖。起因是當安布勒索恩(Ambler Thorn)郊區附近的電車軌道被拆除後,肖才意識到以前一直使用其磨光的鋼條來為駕駛導航。「貓眼」的命名源於肖從貓的眼耀反光中獲得的靈感。1934年,肖為該發明申請專利(專利號436,290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和457,536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並於1935年3月15日在哈利法克斯(Halifax, West Yorkshire)成立反光路苞有限公司(Reflecting Roadstuds Limited)開始大批量生產貓眼。Catseye 即是商標。早在六年前,反光鏡頭就被來自赫里福郡(Herefordshire)的會計師理查德·霍林斯莫里(Richard Hollins Murray)發明應用於廣告標誌。肖承認,這啟發了他的發明。
發展與價值
二戰時(1939-1945)的燈火管制,以及當時使用的汽車開合頭燈,彰顯出了肖的發明的價值,有助於其在英國的大量推廣應用。戰後,他們得到由詹姆斯·卡拉漢(James Callaghan)和阿瑟·揚爵士(Sir Arthur Young)領導的英國交通委員部的強力支持。 最終,這一發明遍佈世界各地。
型式
爾後,「貓眼」一詞被廣泛使用,成為「路面反光標記」的代稱。
俗稱的貓眼主要有兩種,一種是以反光片為反光元件,用三角錐狀塑膠或鋁合金製外殼加以保護,稱為「路面反光標記」(Raised pavement marker),可反射水平及垂直方向各約20度左右範圍射來的光線。另一種以玻璃為主要材料製成的「玻璃反光標記」(玻璃反光道釘)(Glass road stud),底座為具有厚度的圓盤狀,全部埋入路面下,露出路面的部分為一個半球形的凸出,可接受水平入射角約為0至5度的入射光線,左右範圍則不受限─360度皆能反光,因此安裝時不需要特別注意方向。
玻璃反光標記看起來外型都非常相似,但有些產品之玻璃材質完全未經強化,或僅達半強化強度,使用時若發生破裂狀況,可能傷及人車,必須格外注意。
後期更發展出可自行發光提供警示的太陽能路面標記:於反光標記內部裝置有太陽能LED,於夜晚時持續發光或閃光,特別提醒駕駛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