貝尼斯法令
貝尼斯法令或貝奈斯法令(Benešovy dekrety)是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捷克斯洛伐克流亡政府在捷克斯洛伐克國會缺席期間通過的一系列法律的通行稱謂(正式名稱為共和國總統法令,dekrety presidenta republiky)。今天,該法令中涉及德意志人和匈牙利人在戰後捷克斯洛伐克地位的部分仍被經常使用,這些條款已經成為二戰期間和戰後德意志人從捷克斯洛伐克逃亡和被逐這一爭議性歷史事件及其今日政治後果的標誌。
這些法令由愛德華·貝尼斯於 1940 年 7 月 21 日至 1945 年 10 月 27 日頒佈,並於 1946 年 3 月 6 日由捷克斯洛伐克臨時國民議會追溯批准。
這些法令涉及恢復捷克斯洛伐克及其法律制度、去納粹化和國家重建的各個方面。在新聞和政治史中,「貝尼斯法令」一詞是指總統法令和斯洛伐克國民議會關於戰後捷克斯洛伐克的德裔、匈牙利裔和其他族裔的地位的法令,代表了捷克斯洛伐克的法律框架。它基於國際波茨坦協議,規定將德國人全部驅逐出捷克斯洛伐克。
法令的結果就是,幾乎所有的捷克斯洛伐克土地上的德國人和匈牙利人,即使其祖先在二戰前已經在此生活了幾個世紀,或者在德國佔領捷克斯洛伐克期間定居在那裏的人都失去了捷克斯洛伐克的公民身份和財產,並被盡數逐出家園。他們中的一些人在1940年代後期的驅逐過程中死亡。 貝尼斯法令在該國不同地區的執行方式不同,其中一些法令僅在波希米亞和摩拉維亞有效,而Slovak National Council (Slovak: Slovenská národná rada (SNR)) 法令則在斯洛伐克執行。
這些法令在捷克共和國和斯洛伐克仍然存在政治爭議,但是它們從未被廢除,仍然被用來沒收斯洛伐克的匈牙利人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