鄒文盛(1459年—1537年),字時鳴,號黃山湖廣承宣布政使司荊州府公安縣(今湖北省公安縣)人,明朝政治人物,官至戶部尚書

鄒文盛
大明資政大夫戶部尚書
籍貫湖廣荊州府公安縣
字號字時鳴,號黃山
諡號莊簡
出生天順四年(1459年)
湖廣公安縣
逝世嘉靖十六年(1537年)
湖廣公安縣
出身
  • 弘治六年癸丑科進士出身
經歷
著作
  • 《瑣圍奏議》、《香爐山事跡》、《默庵存稿》 、《黃山遺稿》。

生平

湖廣鄉試第十六名,弘治六年(1493年)癸丑科進士[1][2],授禮科給事中,遼東巡撫韓重彈劾鎮守中官廖玘,鄒文盛同郎中楊茂仁考察屬實。此後朵顏三衞屢次犯邊,鄒文盛上奏治理對策,深得兵部尚書劉大夏贊許,並轉達給邊疆官員。之後,出任考察兩廣糧儲[3]

正德年間,歷任戶科都給事中,出爲保定府知府,累升至福建左布政使。正德十一年(1516年),以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貴州。平定清平苗阿旁、阿階、阿革叛變,後管理南京都察院[4]

明世宗即位,召為戶部右侍郎,改戶部左侍郎,升任南京右都御史,改南京戶部尚書。嘉靖六年(1527年),秦金罷免,召鄒文盛代任。乞歸。卒贈太子少保,諡莊簡[5]

著作

著有《瑣圍奏議》、《黃山遺稿》等。[6]

  • 《寇公祠餞江編修還蜀》[6](明·鄒文盛)

名在當時虜亦知,北門鎖鑰寄安危。 摧鋒聊試千鈞弩,補袞應須五色絲。 奸骨已消炎海瘴,忠魂猶托渭川枝。 雷崖咫尺還相遇,天道分明可再思。

  • 《江中凱旋為伍松月賦》[6](明·鄒文盛)

中丞執法統江防,文武才兼孰短長。 石浦昔曾占宅相,松滋今已破天慌。 勤王事業真轟烈,報主忠誠正激昂。 考最不須離信地,殊勛多日紀旂常。

  • 《請給寇公祠祀典疏》[7](明嘉靖七年)(明·鄒文盛)

戶部尚書臣鄒文盛謹奏,臣原籍湖廣公安縣,境內有宋臣忠愍(mǐn)萊國公寇準祠堂一區,史志所載,故老所傳,蓋謂准自雷州喪還,道出公安,邑民插竹迎祭,後復生筍成林,即立廟祭祀。以羽流主祭事,號竹林道院。宋南渡後,孟珙制置荊襄,於道院東南筑書院,以處四方流寓之士,祀准於內,因名竹林書院。理宗親灑宸(chén)翰,書額賜之,本朝改書院為儒學,而道院仍舊。數百年來邑人歲時致祭,率以為常。臣按宋史本傳,准事太宗、真宗,朝為相,忘身殉國,如壽王之立,澶淵之議,是其功之大者,余不能悉數也。及遭讒而死,感民弔祭,能使既斬之竹含生出筍,蓋其忠誠義氣有以動天地,孚草木,非偶然而之故也。今祠字雖存,而儀文不備,伏望陛下追念忠賢,祭需等項,定立品式,每歲春秋,縣官舉行祀事,永為定製,實天下為臣子者之大功也(部覆如議行,後有司遵行之)。

  • 楹 聯:寇公祠(公安縣斗湖堤鎮)[7] [明·鄒文盛]

奸骨已消炎海瘴,忠魂猶托渭川枝。

親屬

曾祖鄒仕旻,贈戶部尚書;祖父鄒渙,贈戶部尚書;父鄒鐮贈尚書。母易氏[8]

鄒廷澤以父蔭任銅仁府知府[6]。 子鄒廷濟以父蔭襲錦衣衛百戶[6];鄒廷濟後以曾孫鄒之有貴封贈太子太保[6]

四世孫鄒得魯「舉孝廉初仕巢縣令」,「以廉能升邵武太守,善政甚多,郡人立有祠廟」[6]

五世孫鄒之有號懷白,萬曆末蔭襲錦衣,升指揮僉事崇禎 初以都督同知 (從一品)擢錦衣衛東司房掌衛事 [6]

延伸閱讀

[]

 國朝獻徵錄·卷之二十九》,出自焦竑國朝獻徵錄
 明史卷一百九十四》,出自《明史

參考文獻

  1.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張廷玉等,《明史》(卷194):鄒文盛,字時鳴,號黃山,公安人。弘治六年進士。除吏科給事中。遼東巡撫韓重劾鎮守中官廖玘,文盛偕郎中楊茂仁勘實其罪,謫長陵司香。朵顏三衞屢擾邊,文盛還奏制馭六策。尚書劉大夏深善之,下之邊吏。尋出覈兩廣糧儲。思恩土官岑濬與田州岑猛搆兵,文盛言:「田州廣西之藩蔽,李蠻 田州之干城,參政武清受濬重賂,以計殺蠻釀成禍亂。制敕房供事參議岑業,濬懿親,為彌縫於中,漏我機事。請先誅二人,而後行討。」業有內援,帝不聽。清尋以考察罷。
  4. ^ ·張廷玉等,《明史》(卷194):正德初,歷戶科都給事中,出為保定知府,累遷福建左布政使。十一年以右副都御史 巡撫貴州。清平苗阿旁、阿階、阿革稱王,巡撫曹祥調永順、保靖土兵討之,尋被劾罷。阿 旁等據香爐山,興隆、偏橋、平越、新添、龍里諸衞咸被其患。文盛至,檄川、湖兵協剿,以貴 州兵擣礮木砦,擒阿革。川、湖兵至,抵山下,山壁立,惟小徑五,賊皆樹柵。仰攻不能克, 乃製戰樓與崖齊,乘夜雨附崖登,拔柵焚廬舍。賊奔後山,據絕頂。官軍乘間梯籐木以上,遂擒阿旁,餘賊盡平。移師討平龍頭、都黎、都蘭、都蓬、密西、大支、馬羅諸砦黑苗,先後 斬降無算。錄功,增俸一等,廕子錦衣世百戶,力辭免。芒部陳聰等為亂,討破之。四川 土舍重安馮綸與凱里楊弘有怨。弘卒,綸糾緒苗相讐殺,侵軼貴州境。文盛遣參議蔡潮詣 播州,督宣慰楊斌撫定之。請復設安寧宣撫司,以弘子襲,而錄潮功。尚書王瓊以專擅為潮罪,不敍。頃之,改蒞南京都察院。
  5. ^ ·張廷玉等,《明史》(卷194):世宗即位,召為戶部左、右侍郎,遷南京右都御史,就改戶部尚書。嘉靖六年,戶部尚 書秦金罷,召文盛代之。首疏鹽政、錢法十一事。文盛為人廉謹,踆踆若無能。與孫交、秦 金、趙璜咸稱長者。歲餘,以年至,再疏乞歸。卒贈太子少保,莊簡。
  6. ^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公安县志(清同治版). 
  7. ^ 7.0 7.1 湖北省公安县寺庙诗文楹联. 
  8.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弘治六年癸丑科進士登科錄》 
官銜
前任:
秦金
明朝戶部尚書
1527年-1528年
繼任:
梁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