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杰人(1972年[1]中華人民共和國湖南省雙峰縣青樹坪鎮人,媒體人。曾就職於中國青年報公益時報、《人民日報》、人民日報社理論刊物《人民論壇》、新華社《望東方周刊》、《法制周報》等多家媒體[2],並在《人民日報》、《紐約時報》、《中國青年報》、《法制日報》、《檢察日報》、《南方周末》、《南方都市報》、《新京報》、《東方早報》等媒體發表評論文章[1]

生平

陳杰人生於一個農民家庭[3],2001年畢業於清華大學法學院[1]

2003年,陳杰人在中國青年報任職期間報道武漢女大學生賣淫現象,但不久被解僱。2005年,擔任公益時報主編時簽發批評文章被解僱。2011年10月,因批評政府過多,被人民日報解除人民網江蘇視窗執行總編職務[4]

2018年6月25日,陳杰人在網上實名舉報湖南邵陽市市委書記鄧廣雁涉嫌嚴重失職和瀆職,7月7日,陳杰人被湖南當地政府以「非法經營、敲詐勒索」等罪名刑事拘留。9月,陳傑人在中國中央電視台承認,自己花錢寫文章,借輿論監督名義斂財[5]

2020年4月30日下午,湖南省桂陽縣人民法院認為,陳杰人為謀取非法利益,自2015年起,借新浪微博網絡大V的身份,在網上發佈虛假或負面信息,攻擊及詆毀黨政和司法機關,敲詐勒索公、私財物,因此一審判決陳杰人的尋釁滋事、敲詐勒索、非法經營、行賄罪名成立,判處其有期徒刑15年,罰款人民幣701萬元[2]

中國人權捍衛者發表聲明要求立即無條件釋放陳杰人[2]

參考資料

  1. ^ 1.0 1.1 1.2 陈杰人简历. 中國廣播網. [2020-05-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0-12-03). 
  2. ^ 2.0 2.1 2.2 人权组织:媒体人陈杰人因言获罪被判重刑. 德國之聲. [2020-05-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5-01). 
  3. ^ 从“网络大V”到“网络害虫”——陈杰人涉嫌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罪案件透视. 新華網. [2020-05-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5-14). 
  4. ^ 举报官员惹祸 湖南敢言媒体人陈杰人被抓 家人亦遭立案调查. rfi. [2020-05-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2-03). 
  5. ^ 陈杰人多项罪名判囚十五年 实名举报权贵或成绝响. 自由亞洲電台. [2020-05-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