隴答衛指揮使司
明太祖洪武年間設置隴答衛指揮使司,轄地在今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德格西南境。永樂四年(1406年)三月,明成祖命隴答首領結失古加之子巴魯為指揮使,賜誥命銀幣等物品。他的官員巴魯奉朝命協同護教王、贊善王恢復設置內地通達西藏的驛站有功,於永樂五年(1407年)三月受嘉獎,賜印信、誥命及白金、彩幣、襲衣、茶等物。永樂七年(1409年),巴魯(又作巴祿)遣鎮撫端竹監藏入朝貢馬,獲得鈔幣襲衣。永樂二十二年(1424年)衛鎮撫三監藏(端竹監藏)再次入貢。其地通過傳統茶馬互市和貢賜貿易和漢地保持政治經濟文化交往。貢使開始一年進北京一次,成化年間改為三年一貢。給與勘合,於四川比號,從雅州進入漢地。所屬官員按照明朝土官的制度承襲。
參考文獻
- 《中國少數民族史辭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