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自學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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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簡稱自學考試或自考,是中國大陸的一種對自學者進行以學歷考試為主的,個人自學、社會助學和國家考試相結合的高等教育制度。該制度創立於20世紀80年代初,是新型的開放式的社會化教育形式。參加考試者不受性別、年齡、職業、民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近年來,已為美國、英國、法國、德國、日本、澳大利亞、加拿大等眾多國家的認可和承認。
歷史
1981年,中國開始試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以下簡稱「自學考試」)。1988年,國務院頒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暫行條例》,以行政法規形式確定自學考試是「個人自學、社會助學、國家考試相結合的高等教育形式」。1988年,《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規定:「國家實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制度」,以法律形式確定自學考試是我國高等教育的基本制度之一。
學歷層次
考生按省級教育考試機構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報名並參加考試,在取得一門以上(含)課程合格成績後,由省級教育考試機構為其建立考籍管理檔案。考生在取得專業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合格成績、完成主考學校畢業考核或論文答辯等其他教學實踐任務、經思想品德鑑定合格後,可獲得畢業證書,國家承認學歷。[1]
自學考試現有專科、本科兩個學歷層次:[2]
- 專科層次參照高等職業教育相同或相近專業的人才培養要求,統稱為專科,原有的基礎科段專業正逐步取消。
- 本科層次參照普通高等學校同專業或相近專業專升本課程體系和人才培養要求,面向具有專科及專科以上學歷的各類專業背景人員繼續學習設置,統稱為專升本,原有的本科、本科段、獨立本科段等專業正逐步取消。
考試
報名
自學考試的報名時間一般安排在考試前一個月左右。所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皆可不受限制的根據自身的工作、興趣等以及專業課程設置等參加自學考試,但對有特殊要求的專業(如:醫學類專業),考生須符合有關規定要求才可報考,具體以各省教育考試機構而定。[3]軍隊內的自學考試只接受軍隊人員報名,不對社會開放。[4]
考試科目
一般來說,自學考試專科各專業的考試課程總數不少於15門、總學分不少於70學分;本科(專升本)專業的各考試課程總數不少於13門、總學分不少於70學分。
筆試考試內容按命題方分可以分為全國統一命題課程和省級命題課程兩類,前者由國家教育考試機構或指定的命題中心組織負責命題,後者為各省內使用並由該省教育考試機構組織或省際間聯合組織命題的課程。
實踐類考試內容包括:課程實驗(實踐)、專業實習、課程設計、畢業論文(設計)和其他專門技能等,考察考生對所學知識和技能的運用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5]
時間
一般地,全國性的自學考試課程考試每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各集中安排一次,上半年安排在四月份,下半年安排在十月份,考試時間全國統一,各省份不得自行另外安排[6]。個別省市在每年一月或七月也會安排部分省級命題課程考試。[4]
實踐類課程,包括畢業論文等的報名及考核工作由主考院校具體實施。[5]
課程考試時間安排一般會提前向社會公佈,考生可在所在地省級教育考試機構查詢。
考試的機構與學制
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
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直屬教育部,負責根據國家的政策法規制定自學考試的具體政策和業務規範、制定和審定自學考試的可開考專業清單及課程大綱、對各省、直轄市、自治區和軍隊請求開考的專業進行審批、對自學考試的有效性進行進行審查以及組織對自學考試的研究工作。[7][8]
省級和軍隊教育考試機構
各省、直轄市和自治區的負責教育的行政部門設有本地區的自學考試委員會,負責開展本地區的考試工作和考籍管理、擬定本地區的開考專業並指定主考院校以及對畢業生進行終審並與主考院校頒發畢業證書。[7] 中國人民解放軍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職責與地區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一致。
學制
自學考試實行課程學分累計制,除已停考專業外,沒有學年限制。專業計劃的課程學習和考試時間長度因考生個體不同存在差異性,正常情況下,專科一般為2至3年,專升本(以專科畢業起點計起)一般為2至3年。
考籍
與中國其它的繼續教育形式不同,自學考試不設學籍,只設置考籍。
考生在一個省份參加自學考試並成功取得至少一個合格成績後即可建立考籍,無需考生特別申請,考籍記錄了考生的身份信息和在本省份參加自學考試的直至其申請畢業前的所有合格成績。
轉考
對於因各種原因需要跨省考試的,可以申請自考轉考。每年有兩次轉考時間。一般地,應先取得轉入地自考准考證(考籍)後,考生向轉出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申請考籍轉出,再由轉出轉入兩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通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省際轉考數據交換平台」進行考籍轉移(2016以前通過機要傳遞)完成轉考。
教育部規定,考生應在轉入地得專科專業不少於5門或本科專業不少於4門的課程合格成績才可申請畢業,另外,不同省份可能還會對考籍轉入和轉出做出其它限制,同一專業不同地區課程也可能設置稍有不同,轉考考生應當仔細向兩地考試機構了解清楚。[9]考生應注意轉入轉出兩地的相關考籍規則。
畢業
依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暫行條例》規定,自學考試畢業證書由省(市/自治區)考委頒發,並由主考學校進行副署。為體現國家考試的嚴肅性、權威性,自2003年起,自學考試畢業證書由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指導委員會統一製作,與普通高等教育和其他繼續教育學歷一樣,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進行電子註冊並可查詢認證。
時間
自學考試有統一的畢業辦理時間,一般為每年六月和十二月。
畢業條件
考生須通過所考專業的所有課程(公共課程、專業課程和實踐課程)方可畢業。本科考生還必須擁有在中國大陸地區承認的專科或以上學歷並通過論文答辯後才可畢業,如果是外語專業本科(如:英語、日語專業)考生,必須使用所學專業的外語撰寫畢業論文。
學位授予
對於本科畢業生,考生可申請學士學位,其由主考院校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授予,具體規定因主考院校而不同,符合規定的畢業生可申請相應的學士學位。
過程性評價助學
「小自考」
高校擴招的影響
在高校擴招前, 最易吸引到自考行列的是高考落榜生,還有學中專中技一類的人員,在高校擴招後,高考落榜生少了,自考生已呈逐年下滑趨勢,一間試室可能坐到2至6~7個考生不到。有教育考試機構嘗試發動高校里的學子來學第二門專業,或設立一些符合某些單位報考的專業,發動該單位人員報考,或轉向農村,發動農村孩子報考,才保持不降反升的勢頭。 自考主考學校是指由省考委遴選專業師資力量較強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負責某一專業的自學考試相關工作,包括:參與制訂專業考試計劃和課程考試大綱,參與命題和評卷,負責有關實踐性學習環節的考核,在畢業證書副署,辦理省考委交辦的其他有關工作。
自考中的專業與主考學校是一一對應,具有唯一性,但也有個別專業,專科段和獨立本科段是由不同的學校來主考的,把所學專業全部通過並經過畢業論文答辯合格後就頒發主考院校的畢業證書,但並不等於只有主考院校能開設這個專業的學習,只要具有高等教育資質的學校,經當地省考委批准後才可開設由其他學校主考的專業。
助學機構
助學機構分類:第一種是學校,第二種是辦學單位。 有些機構,打着某某大學(主考院校)的旗號,招來高考落榜生,考試則參加自考,只管賺錢,教學設施和師資質量均沒保證——這點在多數私立學校中已成為主流,需要全社會的監督與謹慎觀察。
需要注意的是:辦學單位與學校是不同的概念,辦學單位最多只能提供「培訓」「諮詢」等基本服務項目,而很多辦學單位都用自己學校享有「合作辦學資格」等冠冕堂皇的字眼蒙蔽學生與家長,所以請一定要提高警惕。實際上,多數所謂的「合作辦學」的學校只是普通的助學單位而已。一個機構如果要有「學校」的辦學條件應當出示該機構的教育防偽編碼,同時也要有人教字、教字編號。防偽編碼是唯一的,在教育局得到註冊並肯定的,每個教育許可編碼也只能查到一個學校的名稱,如果不是,則該機構不是一個學校。此外,如果該機構是學校,則工商牌照的經營許可項目僅為「教育教學」,不會出現「培訓」、「留學培訓」等項目。
與成人高考相比
- 由於自考及格率低,一次考試(專業課程)只有三成左右的人及格,能夠在兩年內科科都及格過關的機率很小,經常情況是幾年有些甚至長達十多年才能畢業,因此自考相對成人高考難度更大;但是近年有些地區出現了獨立辦班小自考,通過率和大自考有很大的差別;一般來說全日制的小自考的通過率能達到60%或以上。以前很多人都會選擇較易過關畢業的成人高考來獲取大學文憑,但隨着成人高考考試通過率越來越高,越來越趨於形式化,社會認可度越來越低,成人高考人數亦因此逐年下滑;反之,自考的畢業證含金量和社會認可度越來越高,越來越多的外企更偏向於聘用自考生。
- 自1998年後,根據國家規定,成人高考已經不允許接受全日制教育了。原因有幾點:
- 成人高考主要面向在職人士,一般在業餘時間完成學業。
- 一些學校或者機構打着名牌高校的名義去招收一些應屆高中畢業生,進行全日制教學。由於難度很低,含金量偏低,導致學生畢業後質量偏低。
- 自考有一定的難度(考試難度不亞於統招),比較適合一些落榜生(應屆畢業生,中專畢業生)進行全日制學習,而且有很多機構都依附於當地的大學,設施和教學有一定保障。
- 一般來說,成人高考都是業餘學習,所以學費偏低;它和業餘自考的學費相當。全日制的自考的學費相對的來說要高一些。
參考文獻
- ^ 什么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 中国教育考试网. zikao.neea.edu.cn. [2020-02-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2-27).
- ^ 自学考试都有哪些学历层次?各专业一般都有多少门课程? - 中国教育考试网. zikao.neea.edu.cn. [2020-02-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2-27).
- ^ 自学考试如何选报合适的专业?选报专业后如何建立考籍? - 中国教育考试网. zikao.neea.edu.cn. 教育部考試中心. [2020-09-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09).
- ^ 4.0 4.1 教育部辦公廳.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 (PDF). [2021-11-25].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22-03-28).
- ^ 5.0 5.1 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是什么?怎么报考? - 中国教育考试网. zikao.neea.edu.cn. 教育部考試中心. [2020-09-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09).
- ^ 自学考试常见咨询问题. www.eeagd.edu.cn. 廣東省自學考試委員會辦公室. [2021-11-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11-24).
- ^ 7.0 7.1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 [2020-11-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31).
-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的通知. [2020-11-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2-12).
- ^ 自学考试转考你需要知道的……. zkwb.heao.gov.cn. 河南省招生辦公室. [2020-09-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