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儒炳(?—1628年),士明倬星[1]廣東廣州府順德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萬曆三十一年(1603年)癸卯科廣東鄉試第二十名舉人,三十二年(1604年)聯捷甲辰科二甲進士。戶部觀政,改翰林院庶吉士,三十五年授翰林院編修,三十六年丁憂。服除補原職,四十三年任江西鄉試同考官。四十四年升右中允,四十七年升左諭德,天啓元年(1621年)任應天鄉試同考官,升右庶子,掌司經局,二年(1622年)官南京國子監祭酒,修《南雍續志》,輯二十一史具題,請修率性、正義、修道三堂。三年(1623年)轉南京吏部侍郎,值尚書缺,攝理堂務。廷推鄒元標為吏部尚書,中旨不下,黃儒炳兩疏請之。攝工部時,主事惠承芳建議於都城下歲加稅十萬兩,人情洶洶,黃儒炳隨疏駁參,議始罷。攝禮部時,齊庶宗多不法,乃定宗長之制。轉禮部右侍郎兼侍讀學士、纂修神宗光宗實録副總裁,天啟六年(1626年)二月升吏部左侍郎[2],三月引疾乞歸,得旨回籍[3],崇禎元年(1628年)因母歿以哀毀卒。所著有《影木軒文集》。

家族

曾祖黃樂;祖父黃信;父黃文禮,號谷泉;母李氏,封孺人[4]。子黃圖贊,字曰性,以廕仕至戶部四川司郎中。

參考資料

  1. ^ 《萬曆三十二年甲辰科進士履歷便覽》:黃儒炳,倬星,詩四,戊寅九月二十六日生,順德縣人,癸卯二十,會一百五十八,二甲五十一,戶部政,改翰林院庶吉士,丁未授編修,戊申丁憂,癸丑補原職,甲寅起居館,乙卯江西主考,丙辰升右中允,丁巳給假,己未升左諭德,辛酉南京主考,辛酉升右庶子,掌司經局,壬戌升南國子監祭酒,癸亥升南吏部侍郎,甲子升禮部左侍郎,協理詹事府,改吏部左,管右侍郎事,丙寅升左,本年三月養病。曾祖樂,祖信,父文禮。
  2. ^ 《明熹宗實錄》:天啟六年二月,改吏部右侍郎管左侍郎事黃儒炳為左侍郎。
  3. ^ 《明熹宗實錄》:天啟六年三月,吏部左侍郎兼翰林院侍讀學士黃儒炳引疾乞歸,許之。
  4. ^ 唐文獻《奉賀黃封君谷泉先生暨配李孺人雙壽敘》
  • 《廣東通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