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豫花麵粉遭部分湖北媒體虛假報道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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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媒體誇大事實,欺騙公眾,將「≤0.06克/千克」寫成「≤0.006克/千克」。此事件已經公認是誣陷誹謗事件,
湖北省要求調查核實,卻因為省委宣傳部接到河南省委宣傳部的要求,要求湖北媒體不再此事件追蹤報道。這句話顛倒黑白,因為自2004年10日12日調查出現後,還有湖北媒體在繼續進行炒作。
- 湖北的媒體則聲稱自己的報道沒有造假,是黃石方面把增白劑國家標準「≤0.06克/千克」錯寫成「≤0.006克/千克」,但是荊門和武漢出售的麵粉仍然超標,而且送往國家檢測的麵粉跟在武漢查出的麵粉並不相同。部分媒體所謂的免檢產品跟查出問題的產品亦不相同。二是河南方面指控湖北媒體受企業影響,但是此指控沒有事實依據,倒是部分媒體認為該報道虛假,但是在該事件爆發後,這些媒體無一向湖北方面核實事實,也沒有到現場進行調查,而是一味「鳴冤」,並不顧科學事實不考慮消費者健康為該廠家宣傳增白劑的「功能」。湖北省要求調查核實,卻因為省委宣傳部接到河南省委宣傳部的要求,要求湖北媒體不再此事件追蹤報道。2001年10月就有全國65家麵粉企業聯合發文呼籲禁用增白劑,因其長期使用會對肝臟造成損害。這些企業建議國家效仿其他國家禁用增白劑。[1]但為河南企業「鳴冤」的媒體卻稱增白劑是「國際慣例」、「沒有增白劑就沒有現代麵粉工業」,與事實相左。[2][3]
- ^ [1]
- ^ “豫花”面粉事件真相:到底谁在造假. [11 14, 2012].
- ^ “豫花”面粉事件真相:到底谁在造假. 荊楚網. 2005-01-06 (簡體中文).
≤0.06克/千克」寫成「≤0.006克/千克,已經屬於誣陷。無法改變誣陷的事實。--Muypp(留言) 2012年11月15日 (四) 23:46 (UTC)
麵粉出了問題就是出了問題。有一個地方搞錯了數據,另外兩個地方沒搞錯。送去國家檢測的麵粉是一個產品,在湖北檢測出問題的是另外一個產品。事實即是如此。誣陷是指捏造事實陷害對方,但是檢測麵粉出了問題是事實,不是捏造的,你認為是誣陷,可以在條目里寫清楚,不能先入為主的認定是誣陷,不然就違反了中立立場。--Howchou(留言) 2012年11月16日 (五) 00:09 (UTC)
::::誣陷是指捏造事實陷害對方,那麼將≤0.06克/千克」捏造為「≤0.006克/千克,存在捏造事實,並誇大事實的行為,致使對方受害,已經構成誣陷。--Muypp(留言) 2012年11月16日 (五) 01:41 (UTC)
事實是,當時那批檢查的麵粉是部分有問題,所以報道整體未失實,失實的是當地檢查機構,你歸納為「媒體誣陷」,就是邏輯上跳了一步。如果你保持陰謀論,認為是誣陷,請拿出證據證明他們有意陷害,而不是工作無意出錯,否則我也只能認為你在「誣陷」,因為證明其有意陷害的事實並不清晰。這跟你認定劉志軍是在「報復」鄭州鐵路局,但是拿不出證據證明他的意圖,最後被其他維基人指出不得不移除假定的部分一樣。(Wikipedia:互助客棧/條目探討/存檔/2012年10月#關於某用戶執意加入「劉志軍報復鄭州鐵路局」)
而且就算你有證據證明,那也只是三分之一的「誣陷」,不是全部誣陷啊,條目名稱總結為「誣陷」是以偏概全,有失中立。
要是按照你這個邏輯,之前你把「≤0.06克/千克」捏造為「≤0.006克/千克」,總結為誇大14倍,實際上只誇大了10倍,是不是我也可以以點概面地說你這個條目全篇都是誣陷?
事實是「誇大」,錯誤的是程度,我不會因為部分失實就否定整個事件的性質。你可以說報道失實,但是用指示行為者帶有陷害意圖的「誣陷」,就與實際情況不符了。
--Howchou(留言) 2012年11月16日 (五) 01:55 (UTC)
::::1/3誣陷,難道就不是誣陷?那你乾脆寫個被三分之一誣陷事件。誣陷還能被量化,真是神仙。--Muypp(留言) 2012年11月16日 (五) 23:52 (UTC)
誣陷要有惡意啊,你沒有惡意只能是無意造成的失誤,惡意的成分沒有證明啊。就像過失殺人跟故意殺人一樣,判的刑也不一樣。另外我說了這不是湖北媒體造成的,你怪罪到湖北媒體身上,就是怪錯了人。這都說了是湖北下面某地檢查機構的失誤,你最多怪罪到那個地方的檢查機構頭上。--Howchou(留言) 2012年11月17日 (六) 06:22 (UTC)
::::自己做了虧心事,又去誣陷某機構。--Muypp(留言) 2012年12月6日 (四) 06:00 (UTC)
請求把「豫花麵粉被楚天都市報誣陷事件」改名為「豫花麵粉遭楚天都市報誤報受損事件」
豫花麵粉被楚天都市報誣陷事件→豫花麵粉遭楚天都市報誤報受損事件:誣陷一詞是指「捏造事實陷害他人」,此處被捏造的事實來自於檢測機構,而非楚天都市報。指責楚天都市報捏造事實缺少事實依據。該報僅僅報道,是否有惡意尚待證明,使用「誣陷」一詞涉嫌進行原創研究,且有違中立。--Howchou(留言) 2012年12月7日 (五) 21:27 (UTC)
(:)回應這個湖北人就不要繼續撒謊,企圖瞞天過海:
第一:後面清清楚楚的寫明是楚天都市報記者將國家標準誇大10倍,而非哪個檢測機構將標準誇大。撒謊的時候,還請多讀讀參考來源。
第二:楚天都市報在認識到自己將標準搞錯後,繼續在報道中第二次誇大標準。來源很清楚,自己去讀 http://news.sina.com.cn/o/2004-10-22/11234003436s.shtml ,這不是你空口狡辯就能圓謊的,這不是一個誤報就能說明問題的。
第三,業內人士中國商業聯合會秘書長孔慶泰認為湖北媒體充當了不正當競爭者的工具。http://www.people.com.cn/GB/shehui/8217/34282/34283/2936312.html 這些湖北媒體是非常不乾淨的,充當了通過捏造事實來陷害豫花麵粉的工具。這樣簡單易懂的東西,還要他人教你嗎?--Muypp(留言) 2012年12月8日 (六) 05:01 (UTC)
- 請你不要開口閉口湖北人,對地域帶有很明顯的攻擊性,損傷你自己的話的中立性。
- 另外我也跟你討論過很多遍了,本頁面上面也寫的很清楚,國家標準是黃石某機構搞錯了,有參考來源。你一口咬定是湖北媒體「特意」捏造事實,還看你怎麼提供證明。
- 搞錯兩次也好搞錯三次也好,你認為搞錯就是故意,存在臆斷。都是殺人,過失殺人跟故意殺人差異很大,「誣陷」這個詞本身就包含故意,不是你隨便搞錯幾次就能誣陷的。另外時間上你自己說的,12號發現搞錯,12號13號又報道了一次,你認為湖北媒體沒有盡職矯正,我認為最多算工作失誤,而且當天和前一天出來的消息大概也沒那麼快抵達報社,而且驗證是否搞錯也需要時間,比起相信麵粉方,報社相信自己的來源可能性更大。
- 最早一次報道就說了是兩個當地競爭對手惡意競爭發生的事件,你非要怪罪媒體。你自己給的來源都說了是「充當了別人的工具」,說明只是借刀殺人被利用,還看你自己怎麼自圓其說。
以上。--Howchou(留言) 2012年12月8日 (六) 05:16 (UTC)
(:)回應 第一,你是湖北人是事實,跟中立與否無關。你在不斷撒謊(比如你撒謊說是某檢測機構出錯,事實上卻是湖北媒體將標準誇大10倍)給湖北媒體洗白白。自己不做虧心事,還害怕說自己是哪裏的?按照你的地域一說,維基百科的條目都不要加地域,如湖北荊州挾屍要價事件或者日本大地震,都改成大地震得了。
第二,在事實清楚的情況下,繼續發出虛假新聞,這不是你能圓謊的。
第三,充當了別人的工具,這個工具就是通過捏造事實來陷害豫花麵粉的工具。 --Muypp(留言) 2012年12月8日 (六) 05:35 (UTC)
- 我是不是湖北人跟此事無關,但是你在針對湖北人,從你多次的編輯可以看出,專門搞劉志軍,搞鄭州鐵路局,搞湖北挾屍要價,再到這個麵粉。你這樣對一個地域充滿攻擊性的編輯損傷到了你所做編輯的中立性,從你此次對該條目的命名可以看出。
- 事實本來就不清楚,都是各執一詞,你一口咬定是謊言,又屬於臆斷。
- 這個是你自己漢語理解能力的問題,我再貼一次這個連結:[2],看看一般人是怎麼用這個詞組的吧。
建議改名為「豫花麵粉遭部分湖北媒體虛假報道事件」
此一事件發起地在湖北,所有虛假新聞來源均發自湖北部分媒體,楚天都市報雖然在湖北有影響,但並非楚天都市報一家。--Muypp(留言) 2012年12月8日 (六) 05:43 (UTC)
- 「虛假報道」比「誣陷」要稍微強一點,相對中立。--Howchou(留言) 2012年12月8日 (六) 05:46 (UTC)
- 那就達成共識。--Muypp(留言) 2012年12月8日 (六) 05:49 (UTC)
- 已移至豫花麵粉虛假報道事件--Gakmo(留言) 2012年12月18日 (二) 17:40 (UTC)
- 完成,已應要求移至「豫花麵粉遭部分湖北媒體虛假報道事件」。但建議名稱為「豫花麵粉虛假報道事件」或「虛假報道豫花麵粉事件」,較為簡練,如同馬尼拉人質事件(而非「香港人質在馬尼拉遭挾持事件」)等。--Gakmo(留言) 2012年12月19日 (三) 15:06 (UTC)
- 簡練固然好,但有些條面的標題太過簡練卻無法完美概括所要表達的事件。馬尼拉人質事件這個【名詞+名詞】的標題交代了【發生地】以及【人質】這一事實,又不會產生歧義。但豫花麵粉虛假報道事件這種【主語】+【謂語】的結構直接導致意義大反轉,產生歧義。再者虛假報道豫花麵粉事件卻失去了主語,這些命名都不適合。所以目前的標題是比較完美的。--Muypp(留言) 2012年12月19日 (三) 22:20 (UTC)
- 加個「遭」字就解決語法問題了,如「豫花麵粉遭受虛假報道事件」。除非這家麵粉公司還被其他地區的媒體進行過虛假報道,現在這種命名方式其實是原作者特意為了表現地域偏見的,這一點已經以模板的形式說明了。--Howchou(留言) 2012年12月20日 (四) 12:53 (UTC)
- 已移至豫花麵粉虛假報道事件--Gakmo(留言) 2012年12月18日 (二) 17:40 (UTC)
關於對本條目中立性的探討
本條目所述內容為一發生在2004年的媒體新聞醜聞,討論頁中也可以看到本條目曾經經歷多次討論與名字修改,很顯然作為利益相關方的兩地編者經歷了多次討論達成了一定的共識。儘管如此,在閱讀條目時候,在下仍然感覺到條目的中立性依然值得商榷,例如,條目文字當中存在大量的強調某些報紙為「湖北」媒體的語句,且有一定暗示傾向。我能夠理解河南編者因為省內企業遭遇不實報道產生的憤怒,但我認為維基百科應嚴守中立,避免地方色彩和偏頗觀點,希望諸位維基人能提出寶貴的意見,幫助改善這一條目使之更為完美。—明年年初,中美合拍的西遊記即將正式開機,文體兩開花,請大家多多支持! 2019年1月1日 (二) 17:32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