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救援銜條例》規定,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日前簽署命令,授予黃明、王玉普同志總監消防救援銜;授予徐平、戴建國同志副總監消防救援銜;授予瓊色、詹壽旺、張福生、羅永強、魏捍東、周天、亓延軍、王新建、閆鵬、彭小國、郭小平同志助理總監消防救援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