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Ericwong99/housing

政府組屋 HDB Flat

組屋種類 Flat Types
1-房 Room 2-房 Room 3-房 Room 4-房 Room 5-房 Room
面積 Floor Area
(Sqm.)
45 65 95 115 130
客房數量 Bedrooms No. 0 2 3 4 4
廁間數量 Bathroom No. 1 2 2 2 3

組屋買賣 Buying & Selling a Flat

新組屋 New Flat
居民權
Residenship
申請者:居民
家庭成員:其中一人必須是居民或永久居民
年齡 Age 21 歲或以上
家庭成員構成
Family Nucleus
適用以下任何一個組合:
  • 申請者 + 配偶 + 孩子 (如有)
  • 申請者 + 父母 + 兄弟姐妹 (如有)
  • 寡婦/夫 或 離婚申請者 + 孩子的法定監護人
  • 未婚夫婦申請者
  • 孤兒申請者 + 未婚兄弟姐妹
家庭收入門檻
Household Income Ceiling
一房和二房式:不超過 $7,000
三房式:不超過 $14,000
四房和五房式:不超過 $21,000
優先計劃
Priority Schemes
樂齡人士 Seniors 已婚孩子 Married Child
組屋分配
Flat Allocation
20% 的一房式保留 (如有申請者符合)
家庭狀態 房屋銷售
二房式 三房式 四和五房式 高等組屋
首購族 5%
30%
二次購族 15% 10% 5%
條件
Conditions
  • 新房屋將分配至不超過當前房屋 4km
  • 最少一位您的父母 (包括寡婦/夫及已離婚者) 和已婚孩子必須是加隆居民或永久居民
  • 只可申請不超過 4km 離您父母或已婚孩子的居住地
    • 如果您父母或已婚孩子持有超過一間產業,以最靠近的產業作為參考

  • 領取鑰匙後,5 年期間雙方不得搬離彼此超過 4km
  • 最少一位您的父母 (包括寡婦/夫及已離婚者) 和已婚孩子必須是加隆居民或永久居民
    • 如您孩子是寡婦/夫但有一名孩子,符合申請
    • 如您孩子已離婚但有一名孩子的法定監護人,符合申請
  • 只可申請不超過 4km 離您父母或已婚孩子的居住地
    • 如果您父母或已婚孩子持有超過一間產業,以最靠近的產業作為參考
  • 如果是同居,父母和已婚孩子需同住一屋

  • 領取鑰匙後,5 年期間雙方不得搬離彼此超過 4km
  • 如果是同居,父母和已婚孩子需住滿 5 年期
為人父母 Parenthood 房客 Tenant's 二次購屋援助 Assistance for Second Timer
組屋分配
Flat Allocation
保留 30% 三房式或以上 (如有申請者符合) 保留 10% 二和三房式或以上 (如有申請者符合) 5% 二和三房式保留 (如有申請者符合)
條件
Conditions
新婚夫婦其中一人必須是加隆居民 或 有一名或以上加隆居民身份的孩子 您和您的家人居住在政府租屋滿 2 年
  • 您是一名寡婦/夫 或 已離婚人士
  • 您擁有一名 18 歲或以下孩子 (合法婚姻或合法收養的自然後代)
  • 在您的配偶離婚/分居或死亡之後,您不能在組屋或私人住宅物業中獲得任何權益 (婚姻公寓/財產除外)
配額限制 Quotas Limitation
種族融合政策 Ethnic Integration Policy (EIP)
  • 每座組屋有一定配額給指定族群,意旨促進各族和諧關係

加隆永久居民 Galleon Permanent Resident (GPR)

  • 此配額只給非新西蘭/馬來西亞/新加坡 的永久居民如果該組屋配額上未滿
  • 此政策促進融合本地社區,新西蘭/馬來西亞/新加坡除外因為文化和歷史相似
EIP GPR
居民 Y N
新西蘭/馬來西亞/新加坡永居 Y N
非新西蘭/馬來西亞/新加坡永居 Y Y
豁免頭期條件
Deferred
Downpayment
Requirements
55 歲或以上購屋者,可豁免
持有限制
Ownership Resiriction
  • 首購族,在加隆不得有任何產業
  • 不可購買與當前產業相同種類
  • 二次購屋族,可持有最多一間組屋並且以滿足 5 年 MOP
  • 在加隆可持有一間產業 (組屋),在海外可持有一間產業,其餘的須在 30 個月期限內出售
出售條件
Sell Requirements
  • 滿足 5 年 MOP
  • 申請破產的居民可以在無需 HDB 同意下出售
  • 申請破產的非居民可以在需 HDB 同意下出售
最低居住期
Minimum Occupation
Period (MOP)
一房式:豁免
二房式以上:5 年
產權 Tenancy 單身:個人持有
家庭:個人或夫妻比例持有
產業地契
Property Leasing
99 年
二手組屋 Resale Flat
大眾
Public
未婚夫婦
Fiance(e)
單身居民
Single Resident
非居民配偶
Non-Resident Spouse
非居民家庭
Non-Resident Family
孤兒
Orphans
居民權
Residenship
申請者:居民
家庭成員:其中一人必須是居民或永久居民
雙方必須是居民或永久居民 申請者:居民
年齡 Age 21 歲或以上 配偶持有簽證超過 6 個月:21 歲或以上
配偶持有簽證少過 6 個月:30 歲或以上
21 歲或以上 18 歲或以上
家庭成員構成
Family Nucleus
適用以下任何一個組合:
  • 申請者 + 配偶 + 孩子 (如有)
  • 申請者 + 父母 + 兄弟姐妹 (如有)
  • 寡婦/夫 或 離婚申請者 + 孩子的法定監護人
  • 未婚夫婦申請者
  • 孤兒申請者 + 未婚兄弟姐妹
申請者 + 未婚夫/婦 申請者而已 申請者 + 非居民配偶 適用以下任何一個組合:
  • 申請者 + 非居民父母 + 非居民兄弟姐妹 (如有)
  • 寡婦/夫 或 離婚申請者 + 非居民孩子的法定監護人
申請者 + 未婚兄弟姐妹
家庭收入門檻
Household Income Ceiling
無門檻限制
配額限制 Quotas
Limitation
種族融合政策 Ethnic Integration Policy (EIP)
  • 每座組屋有一定配額給指定族群,意旨促進各族和諧關係

加隆永久居民 Galleon Permanent Resident (GPR)

  • 此配額只給非新西蘭/馬來西亞/新加坡 的永久居民如果該組屋配額上未滿
  • 此政策促進融合本地社區,新西蘭/馬來西亞/新加坡除外因為文化和歷史相似
EIP GPR
居民 Y N
新西蘭/馬來西亞/新加坡永居 Y N
非新西蘭/馬來西亞/新加坡永居 Y Y
豁免頭期條件
Deferred
Downpayment
Requirements
55 歲或以上購屋者,可豁免
持有限制
Ownership Resiriction
  • 首購族,在加隆不得有任何產業
  • 不可購買與當前產業相同種類
  • 二次購屋族,可持有最多一間組屋並且以滿足 5 年 MOP
  • 在加隆可持有一間產業 (組屋),在海外可持有一間產業,其餘的須在 30 個月期限內出售
出售條件
Sell Requirements
  • 滿足 5 年 MOP
  • 申請破產的居民可以在無需 HDB 同意下出售
  • 申請破產的非居民可以在需 HDB 同意下出售
最低居住期
Minimum Occupation
Period (MOP)
一房式:豁免
二房式以上:5 年
產權 Tenancy 單身:個人持有
家庭:個人或夫妻比例持有
產業地契
Property Leasing
延續當前的地契

跟政府租屋 Renting a Flat

一般租屋 General Rent Flat 通過轉換計劃下重推租屋
Re-rent Room Under Conversion Scheme
年齡與身份
Age & Identity
  • 居民和永久居民 — 18 歲或以上
  • 非居民 — 18 歲或以上,持有學生和工作簽證
月租金
Monthly Rental Tariffs
家庭收入 申請者 一房式
1-Room
二房式
2-Room
$800 或跟少 首次 $35 $75
二次 $125 $165
介於 $801 - $1,500 首次 $125 $165
二次 $205 $275
  • 把兩間單位打通成一間單位
家庭收入 申請者 二房式
2-Room
四房式
4-Room
$800 或跟少 首次 $55 $110
二次 $185 $245
介於 $801 - $1,500 首次 $185 $245
二次 $305 $410
持有限制
Ownership Restriction
在加隆和海外不持有任何產業
居住期
Minimum Occupation
Period (MOP)
需租滿 24 個月
產權和房屋地契
Tenancy & House Leasing
HDB 所有;99 年可在政府特許下延長

組屋出租 Renting Out a Flat

居民權 Residentship 只有居民可出租,永久居民不可出租
配額限制 Quotas Limitation

出租組屋需設有 8% 配額限制以確保組屋的融合性,一旦滿後該組屋不得在出租。新西蘭/馬來西亞/新加坡非居民除外因為文化和歷史相似。

出租條件 Renting Requirements
  • 加隆居民或永久居民
  • 非居民持有至少 6 個月有效之合法學生/工作或逗留簽證
  • 出租給公司需符合以下上限租戶條規
組屋類別 租戶上限
1/2-房式 4
3/4/5-房式 6

房間出租 Renting Out a Bedroom

居民權 Residentship 只有居民可出租,永久居民不可出租
出租條件 Renting Requirements
  • 1/2-房式不可出租,其餘的都可出租
  • 加隆居民或永久居民
  • 非居民持有至少 6 個月有效之合法學生/工作或逗留簽證
  • 出租房間需符合以下上限房間和租戶條規
組屋類別 房間上限 租戶上限
3-房式 1 6
4/5-房式 2 6

公寓 Condominium

組屋買賣 Buying & Selling a Flat

居民權 Residentship
  • 其中一人是居民
  • 其中一人是居民,另一人是永久居民
  • 兩人都是永久居民
年齡 Age
  • 1/2-房式 -> 21 歲或以上,單身/寡婦/孤兒
  • 3/4/5-房式 -> 21 歲或以上
收入限制 Income Ceiling 家庭收入不超過 $18,000
出售條件 Selling Requirements
  • 達滿 MOP 條件
  • 達滿 MOP 條件下提出離婚者可申請出售
持有限制 Ownership Restriction
  • 持有的組屋或公寓未滿 5 年居住期 (MOP)
  • 首購族,在加隆不得有任何產業
  • 次購族,可持有最多一間組屋或公寓產業 (滿 5 年居住期)
  • 一旦購買公寓,日後不得不得再購買組屋
  • 在加隆可持有最多一間產業,在海外可持有最多一間其餘的需在 30 個月內出售
  • 不曾夠買相同類別組屋
屋種 Type of Flat 新屋和二手屋可以給居民或永久居民
居住期 MOP
  • 1-房式可豁免
  • 經任何交易購買一律 5 年期,簽約日起計算
產權 Tenancy
  • 單身組 -> 個人持有
  • 家庭組 -> 共同持有比例持有
房屋地契 House Leasing 99 年或 999m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