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儀
丁儀(?—220年),字正禮,沛國(治今安徽濉溪縣)人,漢末三國時文學家,司隸校尉丁沖之子,曾任西曹掾、右刺奸掾。與弟丁廙同為曹植親信,捲入曹植與曹丕的世子之爭,曹丕即魏王位後被夷三族。
生平
丁儀之父丁沖與曹操是舊識,曾建議其迎駕漢獻帝而被封司隸校尉。丁沖死後,曹操曾想將愛女清河公主嫁給丁儀,但曹丕卻以丁儀有眼病相貌不佳為由,向曹操提出把清河公主嫁給夏侯楙,結果丁儀不能娶公主為妻。因此對曹丕是恨得咬牙切齒,所以和曹植更加親善,經常和楊修等人在曹操的面前誇獎曹植,擁護曹植為魏王太子。然而,曹植因文人氣、才子氣太濃,常常任性而行,不注意修飾約束自己,且飲起酒來毫無節制,做出幾件讓曹操失望的事情,最終與太子之位失之交臂。
同時丁儀也向曹操上過讒言,使不願靠攏自己的徐奕免職,亦致使崔琰冤死,毛玠不滿崔琰冤死,丁儀也誣告毛玠使其免職[1][2]。此外何夔與丁儀不和,堅持不靠攏丁儀[2]。
後來曹操任命丁儀為西曹掾。曹操欣賞丁儀出眾的才能,嘆息說:「丁儀就算兩隻眼睛都瞎了,我也要把女兒嫁給他,何況只是眼睛有點小?都是我兒壞了我女兒的婚姻大事呀!」
最後曹丕成為太子,丁儀轉任右刺奸掾,曹丕藉着丁儀轉職這事情下令丁儀自殺,丁儀不想自殺,於是叩頭哀求夏侯尚為自身說情,夏侯尚也為丁儀悲求曹丕免過一死而不得。曹丕即魏王位之後,丁儀被滿門抄斬。
丁儀在世和劉廙談論刑罰禮儀的文獻西晉時期還存在[3],曹植著有一詩《又贈丁儀王粲》。《全後漢文》中的《寡婦賦》被認為是丁儀之妻所作。
軼事
《三國志》列傳爭議
據《晉書》記載,當時傳聞《三國志》作者陳壽曾向丁儀、丁廙的兒子索取立傳費,說:「可覓千斛米見與,當為尊公作佳傳。」結果被拒絕後,陳壽竟然就不為享有高名的丁氏二人立傳。據《三國志·魏書·任城陳蕭王傳》記載,陳壽出生前13年(220年)丁氏兄弟和全家男性均已被曹丕所殺,根本無後代。如採信此說法,則晉書的記載爲謠言。但由於陳壽是《三國志》作者,所以此說法不能作為確切依據。
也有人根據據信為丁儀遺孀所作的《寡婦賦》「抱弱子以自慰」一語,認為丁氏兄弟雖然被殺,但並未禍及男嗣。此說也存疑,因《寡婦賦》未必為丁儀遺孀所作,描述的也未必是丁儀的遺孀。潘眉、王鳴盛指出丁氏兄弟是曹魏罪人,不得列傳,亦朱彝尊也在懷疑列傳的可行性。
評價
民間藝術
三國演義
曹操去世後,曹植不來奔喪,於是曹丕派使者問罪,因為曹植與丁儀兄弟喝得爛醉如泥,不理會使者。後來許褚將他們都綁在車上,押解到鄴郡。曹丕下令,將丁儀、丁廙等人盡行誅戮。
影視
參考資料
- 《三國志·魏書·任城陳蕭王傳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