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消防救援總隊
上海市消防救援總隊,加掛上海市消防救援局牌子,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上海市的消防救援機構,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與上海市人民政府雙重領導,承擔上海市內的火災撲救、搶險救援、消防監督等職責。
上海市消防救援總隊 上海市消防救援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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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時間 | 2019年12月31日 |
國家/地區 | 中華人民共和國 |
駐地/總部 | 上海市長寧區中山西路229號 |
管理機構 | 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上海市人民政府(雙重領導) |
上級機構 | 國家消防救援局 |
領導 | |
總隊長 | 李偉民 高級指揮長 |
政治委員 | 王新建 消防救援助理總監 |
網站 | sh.119.gov.cn |
歷史沿革
1866年至1937年
1866年,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成立了上海火政處(英語:Shanghai Fire Brigade,又譯作:上海水龍公所),負責上海公共租界內的防火、救火工作。同年7月20日,成立了上海第一救火車隊(英語:The Shanghai Engine Company No.1),這是中國第一個現代消防隊;8月,又成立了虹口第二救火車隊(英語:The Hongkew Fire Engine Company No.2);1867年2月,法租界金利源救火車隊併入火政處,變為第三救火車隊。1869年5月17日,上海法租界救火會成立,並加入公共租界工部局火政處,被編為第六救火車隊。到1871年底,火政處已有10個救火隊(包括2個鈎梯隊、1個搶救隊、7個救火車隊)。1911年,火政處始有專職處長。1919年,火政處所屬消防隊均換裝了「馬達泵浦消防車」,實現了機械化。1919年12月,火政處消防隊由義勇制改為僱傭制,並開始僱傭華籍救火隊員。到1933年,火政處共有消防隊10個,外籍職員70餘人,華籍職員700餘人。[1]
1908年5月,法租界救火會從公共租界工部局火政處獨立,設3個消防隊。1930年底,法租界救火會解散,新成立法租界公董局火政處代替之,並改義勇制為僱傭制。到1935年,公董局火政處有外籍僱員45人、華籍僱員127人;到1937年,公董局火政處有消防車20輛。[1]
19世紀末20世紀初,上海城廂內外先後出現了39個救火社團組織。1905年11月,上海城廂內外總工程局成立,其警政科下設有消防處。1907年8月,上海城廂內外救火聯合會成立,形式上將各社團統一起來。1910年6月,小南門警鐘樓落成,並作為救火聯合會之會所。1927年,上海特別市成立,淞滬警察廳改為上海特別市公安局,在其第二科下設消防股,負責消防行政。1929年9月,上海市政府公佈《上海市公安局義勇消防事務督理規則》,通令各救火聯合會、救火會須接受上海市公安局監督指揮。到1935年,上海市有救火會22個,按地理位置分10個區;全市救火會共有泵浦消防車34輛、扶梯車7輛、自動扶梯車1輛,有義勇消防隊員約900人、僱員約150人。[1][2]
1937年至1949年
1937年8月,日軍佔領上海,租界成為「孤島」。1941年,太平洋戰爭爆發,日軍進駐上海公共租界。1943年,汪精衛政權收回上海公共租界和法租界,並將兩租界火政處改為上海特別市警察局消防處,將原救火隊改編為9個消防署,人員改為消防警察編制,消防處主要官員均為日本籍。[1]
1945年8月,日本投降,國民政府上海市警察局接收汪精衛政權的上海特別市警察局,仍設消防處。1946年3月,成立上海市警察局消防總隊,與消防處並列,但受消防處監督、指揮。到1948年10月,上海市警察局消防處設3個科,消防總隊設3個科、2個股,下轄9個區隊,共有消防警察789人,各種車輛152輛。1949年初,上海市救火聯合會在上海市警察局消防處的支持下,重新成立了東、南、西、北四個救火聯合會,統轄22個救火會,共約2,000人。[1][2]
1949年以後
1949年5月27日,中國人民解放軍佔領上海。5月29日,上海市軍事管制委員會接管上海市警察局消防處和消防總隊,成立上海市公安局消防處。消防處內設5科11股,設消防總隊轄9個區隊、1個修理工廠,有消防警員876人、消防車83輛、救護車9輛、消防艇1艘。1950年11月,上海市公安局發佈《接辦滬東等民辦救火會公告》,由消防處接管4個區的民辦救火聯合會,共26支消防隊、517人。[1][3][2]
1952年9月,上海市公安局消防處、交通處、刑事偵察處合併,成立治安處,下設消防科;消防總隊改編為消防大隊,轄7個區隊、22個分隊。1953年9月,消防科劃歸消防大隊,各公安分局治安科設立消防組。[1][3][2]
1954年12月,消防大隊改為上海市公安局消防處,撤銷區隊建制,分隊改為中隊,共有26個中隊。1956年,消防處恢復區隊建制,仍設7個區隊,轄19個分隊,共有幹警1146人,消防車111輛。1965年5月,上海市消防民警班長以下人員實行義務兵役制,實行一個機構兩塊牌子,稱上海市公安局消防處或上海市公安局消防總隊。1966年9月,消防總隊的7個區隊改編為5個大隊,下轄27個中隊,共1448人。[1][3][2]
1966年6月,「文化大革命」爆發,上海市消防工作一度處於癱瘓狀態。1974年1月,上海市公安局軍事管制撤銷,恢復上海市公安局消防處(消防總隊),22個區公安分局、縣公安局恢復消防科、消防股。[1][3][2]
1983年1月,上海市公安局消防總隊列入武警部隊序列,稱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上海市總隊消防處(亦稱上海市公安局消防處)。1983年5月,上海市各縣公安消防隊也劃歸消防處領導。1985年,上海市公安消防總隊的5個大隊改為6個支隊,崇明縣各中隊成立崇明大隊。1989年2月,實行警銜制,廢止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上海市總隊消防處之名稱,改為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上海市消防總隊。到1990年底,武警上海市消防總隊共有4500餘人,消防車187輛。[1][3][2]
1991年,上海市公安局消防處改為上海市消防局,對外稱上海市公安消防總隊(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上海市消防總隊)。1993年,上海市消防局升格為副局級。1994年,上海市公安消防總隊升格為正師級。到1994年,上海市消防局下轄6個支隊、1個大隊、53個中隊,另有1個教導大隊、1個文工團,共有消防官兵5100人。[3][2]
1997年5月,崇明大隊升格為第七支隊,在浦東新區組建了第八支隊。至1999年6月,上海市消防局下轄8個消防支隊、57個消防中隊、21個區縣防火監督處(科),另有1個教導大隊、1個文工團、1個醫院,共有消防官兵5145人。[3]
2005年6月,上海市公安消防部隊實行「防消合一」體制,撤銷上海市消防局下轄的8個消防支隊和各區縣公安機關下轄的消防監督部門,按行政區劃在19個區、縣設立19個公安消防支隊,在上海化學工業區、寶鋼地區設立2個公安消防支隊,另水上和軌道2個公安消防支隊。[4]
2018年3月,《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公佈,公安消防部隊全部退出現役,成建制劃歸應急管理部,承擔滅火救援和其他應急救援工作,現役編制全部轉為行政編制。10月9日,公安消防部隊移交應急管理部交接儀式舉行[5]。2019年12月31日,上海市消防救援總隊正式掛牌,其下轄各消防救援支隊亦於同日舉行掛牌儀式[6][7]。
2024年6月,各消防救援總隊、支隊、大隊加掛駐地省、市、縣三級消防救援局牌子,上海市消防救援總隊加掛上海市消防救援局牌子。[8][9]
職責
根據《消防救援隊伍總隊及以下單位機構編制方案》,上海市消防救援總隊承擔下列職責:
- 承擔城鄉綜合性消防救援工作,負責指揮調度相關災害事故救援行動,承擔重要會議、大型活動消防安全保衛工作。
- 承擔火災預防、消防監督執法以及火災事故調查處理相關工作,依法行使消防安全綜合監管職能,推動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
- 參與擬訂消防專項規劃,參與起草地方性消防法規、規章草案並監督實施。
- 負責消防救援隊伍綜合性消防救援預案編制、戰術研究和執勤備戰、訓練演練等工作。
- 負責消防救援信息化和應急通信建設,承擔綜合性消防救援行動應急通信保障工作。
- 負責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組織指導社會消防力量建設。
- 負責消防應急救援專業隊伍規劃、建設與調度指揮,參與組織協調動員各類社會救援力量參加救援任務。
- 負責消防救援隊伍建設與管理。
- 完成應急管理部和所在省(區、市)黨委政府交辦的相關任務。
組織機構
根據《消防救援隊伍總隊及以下單位機構編制方案》,上海市消防救援總隊屬於一類總隊。
機關內設機構
上海市消防救援總隊機關設有16個業務處室,以及滅火救援指揮部和政治部,另有一個應急通訊與車輛勤務大隊[10][11]。
消防救援支隊
上海市消防救援支隊下轄21個消防救援支隊,包括16個市轄區消防救援支隊,設在上海化學工業區的1個消防救援支隊以及水上、軌道交通、特勤、訓練與戰勤保障4個支隊[10]。其中,浦東新區消防救援支隊下轄9個大隊,是唯一下轄大隊的支隊[11][12]。
- 浦東新區消防救援支隊
- 浦東新區消防救援支隊惠南大隊
- 浦東新區消防救援支隊臨港大隊
- 浦東新區消防救援支隊三林大隊
- 浦東新區消防救援支隊川沙大隊
- 浦東新區消防救援支隊世博大隊
- 浦東新區消防救援支隊保稅區大隊
- 浦東新區消防救援支隊陸家嘴大隊
- 浦東新區消防救援支隊外高橋大隊
- 浦東新區消防救援支隊國際旅遊度假區大隊
- 黃浦區消防救援支隊
- 長寧區消防救援支隊
- 靜安區消防救援支隊
- 徐匯區消防救援支隊
- 普陀區消防救援支隊
- 楊浦區消防救援支隊
- 虹口區消防救援支隊
- 寶山區消防救援支隊
- 閔行區消防救援支隊
- 嘉定區消防救援支隊
- 奉賢區消防救援支隊
- 青浦區消防救援支隊
- 金山區消防救援支隊
- 崇明區消防救援支隊
- 上海化學工業區消防救援支隊
- 上海市消防救援總隊水上支隊
- 上海市消防救援總隊軌道交通支隊
- 上海市消防救援總隊特勤支隊
- 上海市消防救援總隊訓練與戰勤保障支隊
救援力量
消防救援站
截至2021年,上海市消防救援總隊共有174個消防救援站,平均轄區39.7平方千米[13]。其中,虹口、北京、楊浦、靜安、宜昌、嵩山等消防救援站的建築已投入使用超過百年,虹口消防救援站所在的吳淞路560號(虹口救火會舊址)被評為上海市優秀歷史建築[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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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口區虹口消防救援站(虹口救火會舊址)
消防車輛、船艇與飛機
截至2021年,上海市消防救援總隊共有約800輛執勤消防車、10艘消防船艇、1架消防直升機[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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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消防的卡-32直升機
消防人員
根據《消防救援隊伍總隊及以下單位機構編制方案》,上海市消防救援總隊編制總額6978名,其中幹部2364名、消防員4614名。此外,上海市還有政府專職消防員約5000人,消防救援人員和政府專職消防員總數達到約1.2萬人[10]。
行動
2006至2010年間,上海市公安消防部隊執行應急救援任務24.8萬起,營救疏散轉移人員3.2萬人,保護財產價值81.5億元[15]。
2011至2015年間,上海市公安消防部隊接處警42.8萬起,營救疏散轉移人員6.7萬人,保護財產價值73.7億元[16]。
2016至2020年間,上海市消防救援隊伍接處警33.2萬起,營救疏散轉移人員6.2萬人[13]。
歷任領導
上海市公安局消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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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公安消防總隊(上海市消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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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消防救援總隊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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