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葡萄牙關係

雙邊關係

中葡關係(葡萄牙語:Relações entre China e Portugal)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葡萄牙之間的雙邊關係,兩國於1979年2月8日建交。2005年,兩國建立全面戰略夥伴關係。

中葡關係
雙方在世界的位置

中華人民共和國

葡萄牙
代表機構
中國駐葡萄牙大使館葡萄牙駐華大使館
代表
大使 趙本堂大使 保羅·納西門托[1]

歷史

1510年代至1740年代

中葡關係最早始於1513年的明朝時期,明人將葡萄牙與西班牙稱為「佛郎機人」。葡萄牙人的第一次官方訪問是1517-1518年間對廣州的訪問。這次訪問由葡萄牙探險家費爾南·佩雷茲·德·安德拉德主導並取得不錯成果,明朝允許由葡萄牙藥劑師托梅·皮雷斯率領、由德·安德拉德的船隊攜帶的使團前往北京[2]。皮雷斯對中國人的印象是「就像我們一樣白 (葡萄牙語:brancos como nós),其中大部分穿着棉布和絲綢。」[3]他的完整描述還將當時的中國人與德國人和他描述為「像我們一樣的白種人」且外表與西班牙女士相似的女性進行了比較[3]

正德初年,葡萄牙商人即開始往來於中國的浙江舟山寧波福建泉州。由明朝海盜建立的,現位於舟山市六橫島的雙嶼港中就有大量葡萄牙定居者,雙嶼港也因此被認為是葡萄牙人在東方人口最多、最富有的定居點[4]。同時,葡萄牙人在雙嶼港的走私貿易也一度繁榮[5]。由於明朝的鎖國封閉政策,實行海禁嘉靖二十七年1548年,浙江巡撫朱紈派都指揮盧鏜率兵進攻雙嶼港,港口以木石淤塞,城市被大火燒光。當地葡萄牙居民均被殺或乘船逃離。

1513年(明正德八年),葡萄牙航海家歐華利率一支船隊行經珠江口沿岸一帶,提出登陸及貿易通商之要求,但未獲朝廷接納,唯有在水面上與華民商人直接交易。同年,葡國上將薛奎羅(Diogo Lopes de Sequeira)率領商船、強行登陸「屯門海澳」,並於岸邊探查據點,修築工事,設刑場,制火器,刻石立碑以示佔領。1523年,廣東海道副使汪鋐發起屯門海戰並取勝,驅逐在粵之葡萄牙殖民者。明朝朝廷同時下令見到懸掛葡國旗幟的船隻悉數擊毀。嘉靖二年(1523年),葡萄牙人Martim Afonso de Melo Coutinho率領艦隊到達廣東新會縣茜草灣要求接見廣東布政使,請求許其和平貿易未果。在猶豫之時被明朝水師攻擊,是為茜草灣戰役最終以明朝水師勝利告終,明朝俘虜別都盧等42人,斬殺35人,繳獲大小火炮20多門和戰船2艘[6]。茜草灣戰役沉重打擊了葡萄牙殖民者,從此直到嘉靖二十年(1541年),在中國的文獻中沒有發現葡萄牙在廣東沿海的冒險經歷。

1553年,葡萄牙人以「借地晾曬水浸貨物」為藉口,通過向明朝海道副使行賄,獲准在廣東香山縣濠鏡請隙地建屋居住。但後來葡萄牙人日漸驕橫並為香山縣官府覺察,官府開始商討驅逐葡萄牙人的辦法,明王朝遂在香山縣設立提調,備倭,巡輯,三個衙署的官員統稱守澳官,他們負責管理澳門治安、防衛、兼管海關稅務和行政事務。葡人除向廣東市舶司繳納船稅外,每年賄賂廣東海道副使500兩白銀,實為葡萄牙在廣東省與明王朝開展商貿往來的開始。

1571年,在葡萄牙人按慣例賄賂海道副使500兩白銀之時,因有廣東布政使在場,翻譯只好說那是付給朝廷的「地租銀」,受賄官吏只得將把這筆「地租銀」交由布政使上交國庫。從此,葡萄牙人的賄賂變成了地租。後經交涉葡人每年上交地租白銀500兩(後增加至515兩)並設立海關對商船抽稅和議事亭向葡人夷目宣讀命令與雙方會商政務香山知縣擁有最終司法處分權,葡人設立市政委員會(明稱夷目),每3年舉行一次選舉和一支小型警衛隊,建立稅關,向停泊澳門的葡國船隻另行收稅,以維持澳葡政府經費。1574年明朝在蓮花莖設立關閘由海防副使管理。1608年(萬曆三十六年),由於澳門有葡萄牙人聚居和日本倭寇的活動,明朝香山知縣蔡善繼以《條議制澳十則》加強對澳門的管治[7]

1646年,澳葡政府發兵300人、攜大炮數門前來助戰,一時使南明收復了不少失地。為了感謝傳教士,1648年,永曆帝家族皆在葡萄牙人的天主教會受洗成為天主教徒,同時宮中受洗的還有嬪妃50人,大員40人,太監無數。其嫡母王太后、妻子王皇后、太子朱慈炫洗禮,但永曆帝本人並未受洗。1648年10月,南明朝廷再陷危機,永曆帝再次派人赴澳門求援,但澳葡當局僅以火槍百枝相助,顯得微不足道。

清軍平定廣東後,除廢除守澳官外,大致沿習明朝對澳措施,1685年,清朝於廣州等地設立海關,並將澳門海關編入廣州海關,並改稱澳門關口,設防禦1人、家人2人。1731年,清朝在澳門前山寨設立縣丞衙門,作為香山縣派駐機構。1744年,清朝又設立澳門海防軍民同知指揮縣丞衙門與澳門駐軍。澳門同知「專理澳夷事務,兼管督捕海防,宣佈朝廷之德意,申明國家之典章」、「遇有奸匪竄匿唆誘民夷鬥爭、盜竊、及販賣人口、私運禁物等事,悉歸查察辦理」。1748年,華人李廷富和簡亞二犯事,駐澳葡兵於大炮台拘捕,因拒不認罪被葡兵毒打致死。澳葡總督梅內澤斯拒不交出兇徒,次年經多番交涉,梅內澤斯交出兇手。此事件導致清朝於1749年頒佈《澳夷善後事宜條議》,進一步加強清朝對澳門的全面管治。

1840年代至1920年代

1842年,清政府英國簽訂《南京條約》割讓香港島後,葡萄牙派代表與清朝欽差大臣宗室耆英談判,要求豁免地租銀,並由葡萄牙軍隊駐防澳門半島。清政府斷然拒絕葡萄牙的要求,但維持已給予葡萄牙的各樣優待。及至1845年11月20日,葡萄牙女王瑪麗亞二世單方面宣佈澳門為自由港,除容許外國商船停泊進行貿易活動外,更拒絕向清朝政府繳納地租銀。[8]

1846年4月,亞馬留成為澳門總督後,開始推行一系列強硬措施及擴張政策。1846年5月,亞馬留單方面宣佈對華籍澳門居民徵收地租人頭稅不動產稅[9],把只對葡萄牙居民實行的統治權,擴大到華籍居民。亞馬留之舉立即引起駐澳的清朝官員的嚴重抗議與交涉。1849年,亞馬留悍然將清朝官員趕出澳門和搗毀清朝海關,並停止向清政府繳納地租銀。亞馬留的舉動,進一步激起了華籍居民的民憤。結果,亞馬留在同年8月22日被刺殺身亡。

1849年,葡萄牙停止向清朝交地租並佔領關閘,此後其勢力範圍不斷擴張,並在葡屬澳門相繼建立了澳門市海島市

1864年,葡萄牙政府任命澳門總督阿穆恩為首任駐華公使。[10]1902年後改在北京派遣常任公使。

 
中葡里斯本草約
 
1887年之中葡和好通商條約

1862年,葡萄牙曾與清政府草簽《中葡和好貿易條約》,將澳門地區轉為葡萄牙屬地,但沒有成事[11],直至1886年(光緒12年),葡萄牙與英國代表藉鴉片緝私徵稅的合作與清政府談判。[9]

1887年(清光緒13年)3月26日,在清政府擔任海關總稅務司英國羅伯特·赫德指示金登幹前往里斯本,與曾任澳門總督的葡萄牙代表羅沙和葡萄牙外長巴羅果美(Henrique de Barros Gomes)舉行會議,並草簽了《中葡里斯本草約》。因《中葡里斯本草約》雙方己「定準在中國北京即議互換修好通商條約」,於是在同年12月1日,清政府派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大臣奕劻和工部左侍郎孫毓汶為代表,與葡萄牙代表羅沙在北京正式簽署《中葡和好通商條約》,條約當中列明中國同意葡國「永居、管理澳門」。不過為避免主權徹底喪失,清政府保留了將澳門讓與他國的權利,葡萄牙若想將澳門讓與他國,必須經過中方同意,[12]。除此之外,昔日該條約亦沒有劃定界址。到次年4月28日兩國互換文書後,條約正式生效。及至1928年《中葡和好通商條約》第40年期滿,須按條約內規定「10年修改一次」(第46條)。國民政府於7月10日通知葡萄牙駐華公使,聲明《中葡和好通商條約》已於1928年4月28日期滿。其後在同年12月27日,國民政府與葡萄牙簽訂《中葡友好通商條約》,澳門的地位與界址問題沒有被提及。但當時雙方以秘密召會所達成的默契,《中葡友好通商條約》並不廢除《中葡和好通商條約》,只對其中條款作出修訂,結果保留了有關澳門地位的條款。

1940年代至1990年代

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由於當時葡萄牙為反共薩拉查政權新國家一黨專政,故沒有與新成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外交關係。儘管如此,1971年10月25日,葡萄牙在聯合國大會上就中國代表權問題,與絕大多數歐洲國家一樣支持中華人民共和國取得「中國」席次。1975年1月6日,葡萄牙對外發佈照會,同時還發表兩項重要聲明,其一是「葡萄牙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唯一的合法代表,且台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份」。[13]:331。不久,葡萄牙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並與中華民國斷交。[14]1976年,葡萄牙總統恩尼斯在出席聯合國大會期間,與當時的中國駐聯合國代表黃華談及中葡建交與澳門問題的事宜。經過兩年的洽商,1979年2月8日,葡萄牙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正式交換《建交公報》葡萄牙宣佈承認澳門屬於中國的領土,承認中國對澳門擁有主權。至此,葡萄牙政府改變立場與行動為中葡關係奠定了良好的基礎。中葡正式建交後,兩國官員開始頻繁互訪。1980年3月,澳門總督伊芝迪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邀請訪問中國大陸,[9]至1999年12月20日凌晨,葡萄牙政府將澳門主權移交中國

高層交往

中國訪葡的有:中共中央總書記兼國家主席胡錦濤(2010年),中共中央總書記兼國家主席習近平(2014年過境特塞拉島,2018年國事訪問),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兼中央書記處書記劉雲山(2014年),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兼國務院總理李克強(2016年過境特塞拉島),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兼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張德江(2017年),國家副主席韓正(2023年)[15]

葡萄牙訪華的有:議長伽馬(2009年)、總統席爾瓦(2014年)、總理科斯塔(2016年訪華並出席中國—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第五屆部長級會議)、議長羅德里格斯(2018年)、總統德索薩(2019年對華進行國事訪問並出席第二屆「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高峰論壇[15]

經貿關係

2022年中葡雙邊貿易額為90.1億美元,同比增長2.4%。其中中國對葡萄牙出口59.8億美元,同比增長11.8%,自葡萄牙進口30.3億美元,同比下降12.1%。中國對葡萄牙出口商品主要有:電機電氣設備、機械器具、玩具、家具、鋼鐵製品等。進口商品主要有:機械器具、電機電氣設備、軟木及其製品、紙漿及廢紙、礦產品等[15]

文化交流

1552年,葡萄牙人方濟·沙勿略抵達上川島(今江門大廣海灣川島鎮),同年病逝於島上。1630年,葡萄牙人何大化以耶穌會會士的身分抵達澳門,在澳門聖保祿學院學習漢語。1636年,進入明朝內地,前往杭州。1638年1月至1643年,被耶穌會派往武昌傳教,時值明朝末年,武昌駐地被毀。1643年,他到福州傳教。1666年,何大化因教案牽連,由福州被傳往北京訊問。1667年,與多位耶穌會會士被驅逐到廣州,任廣州駐地會長。1669年至1672年,任耶穌會中國副省區會長。1672年,耶穌會獲清廷平反,再度返回原駐地福州。1677年,何大化於福州逝世,葬於福州城外十字山。

1648年,另一個耶穌會葡萄牙籍的傳教士陽瑪諾進行勸化與邊顯基督教褔音書籍的工作,1659年3月1日,陽瑪諾卒於杭州,葬於杭州城外的方井。

中國與葡萄牙建交後,兩國的文化交流更加頻繁,中國的一些大學設立了葡萄牙語專業,[16][17]而葡萄牙也有一些大學設立了孔子學院,教授中文與中醫藥學。[18]

參見

重要事件

註釋

  1. ^ 驻华大使到任顺序及递交国书日期.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 2024-02-02 [2024-02-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2-15). 
  2. ^ Ferguson, Donald (編). Title Letters from Portuguese captives in Canton, written in 1534 & 1536: with an introduction on Portuguese intercourse with what is now known as 'China' in the first half of the sixteenth century.. Educ. Steam Press, Byculla. 1902: 11–13.  According to Cortesão's later research, the letters were actually written in 1524.
  3. ^ 3.0 3.1 Keevak 2011,第27頁.
  4. ^ 王慕民 十六、十七世紀葡萄牙與寧波之關係 澳門研究 1999年第10期 互聯網檔案館存檔,存檔日期2023-05-10.
  5. ^ 林希元:《林次崖先生文集》卷五,《與翁見愚別駕書》:「佛朗機之來,皆以其地胡椒,[[蘇木 (植物)|]],象牙蘇油諸香,與邊民交易,其價甚平,其日用飲食之資於吾民者,如米、面、豬、雞之數,其價皆倍於常,故邊民樂與為市。」
  6. ^ 明史·卷三百二十五·佛郎機》:「十五年,御史丘道隆言:「滿剌加乃敕封之國,而佛郎機敢併之,且啗我以利,邀求封貢,決不可許。宜卻其使臣,明示順逆,令還滿剌加疆土,方許朝貢。倘執迷不悛,必檄告諸蕃,聲罪致討。」御史何鰲言:「佛郎機最凶狡,兵械較諸蕃獨精。前歲駕大舶突入廣東會城,礮聲殷地。留驛者違制交通,入都者桀驁爭長。今聽其往來貿易,勢必爭鬬殺傷,南方之禍殆無紀極。祖宗朝貢有定期,防有常制,故來者不多。近因布政吳廷舉謂缺上供香物,不問何年,來即取貨。致番舶不絕於海澨,蠻人雜遝於州城。禁防既疏,水道益熟。此佛郎機所以乘機突至也。乞悉驅在澳番舶及番人潛居者,禁私通,嚴守備,庶一方獲安。」疏下禮部,言:「道隆先宰順德,鰲即順德人,故深晰利害。宜俟滿剌加使臣至,廷詰佛郎機侵奪鄰邦、擾亂內地之罪,奏請處置。其他悉如御史言。」報可。亞三侍帝驕甚。從駕入都,居會同館。見提督主事梁焯,不屈膝。焯怒,撻之。彬大詬曰:「彼嘗與天子嬉戲,肯跪汝小官邪?」明年,武宗崩,亞三下吏。自言本華人,為番人所使,乃伏法。絕其朝貢。其年七月,又以接濟朝使為詞,攜土物求市。守臣請抽分如故事,詔復拒之。其將別都盧既以巨礮利兵肆掠滿剌加諸國,橫行海上,復率其屬疎世利等駕五舟,擊破巴西國。嘉靖二年遂寇新會之西草灣,指揮柯榮、百戶王應恩禦之。轉戰至稍州,向化人潘丁苟先登,眾齊進,生擒別都盧、疎世利等四十二人,斬首三十五級,獲其二舟。餘賊復率三舟接戰。應恩陣亡,賊亦敗遁。官軍得其礮,即名為佛郎機,副使汪鋐進之朝。」
  7. ^ 蔡善繼制澳 互聯網檔案館存檔,存檔日期2007-10-10.,澳門百科全書
  8. ^ 澳門是怎樣被葡萄牙逐步佔領的 互聯網檔案館存檔,存檔日期2007-10-25.,中國青年報,1999年12月14日
  9. ^ 9.0 9.1 9.2 澳門大事記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澳門手冊
  10. ^ 澳門百科全書 附件三:人名錄. [2015-12-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1-05). 
  11. ^ 葡萄牙與《中葡和好貿易條約》的簽定 互聯網檔案館存檔,存檔日期2007-09-26.,中國邊疆史地研究2000年第2期
  12. ^ 赫德與《中葡和好通商條約》 互聯網檔案館存檔,存檔日期2011-12-20.,中國評論學術出版社
  13. ^ 吳志良、金國平、湯開建. 澳門史新編. 澳門: 澳門基金會. 2008-11 [2018-09-25]. ISBN 978-99937-1-049-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9-25). 
  14. ^ 《中華民國103年外交年鑑》〈第二章 對外關係〉 (PDF).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17-02-01].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17-10-21). 
  15. ^ 15.0 15.1 15.2 中国同葡萄牙的关系.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 [2023-08-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8-20). 
  16. ^ 北京外國語大學. 首页. 北京外國語大學. [2021-09-2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3-04) (葡萄牙語). 
  17. ^ 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 我校学生代表参加第四届京澳青年交流活动. 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 [2019-10-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12-19). 
  18. ^ 新華社. 在葡萄牙孔子学院学中医是什么体验?. 新華社. [2021-05-13].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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