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多哥關係
中華民國—多哥關係(法語:Relations Togo–République de Chine),是指中華民國與多哥共和國之間的關係。兩國於1960-1972年有官方外交關係,斷交後,目前沒有在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功能的代表機構。對多哥的相關事務由駐法國臺北代表處、駐普羅旺斯臺北辦事處共同管轄。[1]
中華民國 |
多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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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外交
1960年4月27日,建立大使級外交關係。5月9日,於首都洛美設立中華民國駐多哥共和國大使館,9月,派駐大使。[2]多哥則未設立大使館、派駐大使。
1964年9月14日,多哥副總統兼財政部長宓雅齊抵臺訪問。[3]
1972年10月4日,與中華民國斷交。[2]
1995年底,多哥等9國常駐聯合國代表在第50屆聯合國大會的總辯論中,提出「會籍普遍化原則」或兩岸關係的方式,間接呼應中華民國參與聯合國。[4]
中華民國駐多哥共和國大使(1960-1972年)
姓名 | 任命 | 到任 | 遞交國書 | 免職 | 離任 | 外交銜級 | 外交職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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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定塵 | 1960年5月9日 | 1960年5月9日 | 1962年5月16日 | 參事 | 臨時代辦 | ||
吳世英 | 1960年9月30日 | 1961年4月21日 | 1961年4月24日 | 1962年3月8日 | 大使 | 特命全權大使 駐喀麥隆大使兼任 | |
張平群 | 1962年3月8日 | 1962年5月16日 | 1962年6月7日 | 1973年1月15日 | 1972年10月18日 | 大使 | 特命全權大使 |
經濟
貿易
年分 | 貿易總額 | 年增減 | 排名 | 出口至多哥 | 年增減 | 排名 | 自多哥進口 | 年增減 | 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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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 46,646,539 | ▲353.514% | 103 | 45,707,561 | ▲428.782% | 90 | 938,978 | ▼42.803% | 153 |
2019 | 59,427,734 | ▲27.400% | 95 | 58,211,083 | ▲27.355% | 82 | 1,216,651 | ▲29.572% | 152 |
2020 | 12,842,627 | ▼78.390% | 135 | 10,773,979 | ▼81.492% | 118 | 2,068,648 | ▲70.028% | 141 |
2021 | 136,933,620 | ▲966.243% | 88 | 136,322,301 | ▲1,165.292% | 61 | 611,319 | ▼70.448% | 166 |
2022 | 672,449,998 | ▲391.077% | 55 | 670,259,310 | ▲391.673% | 39 | 2,190,688 | ▲258.354% | 141 |
2023 | 193,872,795 | ▼71.169% | 76 | 192,078,199 | ▼71.343% | 55 | 1,794,596 | ▼18.081% | 146 |
2023年的兩國貿易項目如下:
出口至多哥的前10大項目為:石油與提自瀝青礦物之油類(原油除外)、以石油或瀝青質礦物為基本成份之未列名製品、廢油;氧官能胺基化合物;橡膠或塑膠加工機或以此類原料製造產品之機械;塑膠管與附件;印刷版、滾筒與其他印刷組件之印刷機以及打印機、複印機與傳真機;非供零售用之合成纖維棉紗;苯乙烯之聚合物;丙烯或其他烯烴之聚合物;小客車與其他主要設計供載客之機動車輛;固態泥土、石料、礦砂或其他礦物用之處理機械等。[6]
自多哥進口的項目為:油料種子與油質果實;未初梳或精梳之棉花;大豆;其他活動物;集成電路;特殊物品,含進口未超過5萬新臺幣之小額報單與其他零星物品;半導體裝置、光敏半導體裝置、發光二極管、已裝妥之壓電晶體等。[7]
協定
日期 | 簽署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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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4年8月12日 | 《中華民國與多哥共和國技術合作協定》 | [註 1] |
1967年7月21日 | 《中華民國政府與多哥共和國政府修訂農業技術合作協定換文》 | |
1988年2月10日 | 《中華民國郵政總局與多哥(共和國郵政總局)間關於國際快捷郵件服務備忘錄》 |
簽證
兩國國民皆須申請簽證方可入境對方國家。持中華民國護照的中華民國國民可申請多哥電子簽證(E-VISA),需於入境前至少5個工作日登記,抵達多哥後,持安全暨國民保護部(Minister of Security and Civil Protection)寄發之入境許可與相關證明文件申辦簽證,亦可前往多哥駐日本大使館辦理。入境須出示黃熱病的疫苗接種證明(黃皮書)。[9][10]
持多哥護照的多哥國民抵臺參加由中央政府機關主辦、協辦或贊助之國際會議、運動賽事、商展活動,亦可以電子簽證入境中華民國,停留最多30天並不得延期。[11][12]
交通
航空
客運
兩國無直航班機,可經由(截至2023年6月30日):
- 臺北→巴黎,再轉機前往多哥的納辛貝·埃亞德馬國際機場。[13]
駕車
註釋
- ^ 1970年12月17日續簽
參考資料
- ^ 駐館位置及聯絡方式. 中華民國外交部 領事事務局. [2017-12-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12-26).
- ^ 2.0 2.1 許雪姬. 中華民國歷任駐外大使(遷臺後,1949~2003.10). 《台灣歷史辭典》(附錄).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 ^ 多哥國副總統訪華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典藏臺灣
- ^ 公眾外交協調會. 聯合國大會第五十屆常會總辯論自九月二十五日至十月十一日召開期間. 中華民國外交部. 1995年10月13日 [2019年2月14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年5月3日).
- ^ 中華民國進出口貿易統計. 中華民國經濟部 國際貿易署. [2021-05-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9).
- ^ 近二年我國對當地出口主要產品. 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
- ^ 近二年我國自當地進口主要產品. 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
- ^ 條約協定查詢系統. 中華民國外交部. [2021-03-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4-24).
- ^ 簽證及入境須知.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 ^ 電子簽證資訊. 中華民國外交部.
- ^ 誰具備申請電子簽證的資格?.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 ^ 我的電子簽證效期多久?.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 ^ 13.0 13.1 生活資訊.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